第2屆第4場淡水巡迴座談

108.07.31(三)

廖期正

單位:小島3.5度親子餐廳

1/12

我們應當如何在給予兒少的藝術教育當中,找到方法揮別以往的品味規訓,從而引導兒少本身實踐自身文化近用。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此為教學策略問題,建議多參與進修專業課程。

曾令羚

單位:思樂樂 劇團

2/12

劇團進校園演出和帶領戲劇工作坊,通常需要2~3小時才能讓學生體驗戲劇活動帶來的身體、情意感受、議題思辨和價值釐清,但現行制度內需要調課、借課,時間安排的彈性不足,被調課的教師配合度也不高,使得藝術活動的完整度受限。希望在體制內能規畫出更彈性的藝術活動時間。 另外,校園演出需要較多人數,戲劇教學活動也需要幾位協同講師,但學校經費常常由於鐘點費和人數的限制無法足額給付,劇團進入學校要靠外部資源挹注(企業贊助或自行申請補助)或是自籌款、甚至講師費用打折,對於藝術勞動的環境發展並不友善,是長期存在的困難。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建議使用微課程及自主學習課程資源。
回復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有關藝術家駐校協同講師經費不足一節,建議可透過「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項下「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與學校共同提出合作方式,申請相關經費進行協同教學。

蕭於勤

單位:思樂樂

3/12

要說明問題,需先介紹一下我們劇團主要在校進行的活動: 我所在的劇團(思樂樂)常進校進行Drama in Education (教育戲劇)/ Theatre in Education (教育劇場),這些活動都是主要藉由讓參與者活過/經歷過(live through )故事中角色的遭遇,同理角色的感受與困境,進而分析故事中所探討的議題、思考可能的行動。因此很在意的是以參與者本身體驗為主的學習,而非教條或威權式的教育。 目前所碰到的困境,主要是老師和學校對教育/戲劇做為教育媒介的價值觀和想像和我們有落差,以致於在進校執行時常有溝通、行政上的困難,但最遺憾的還是看到學生因為方式和題材貼近生活而有所觸動或啟發,但這些過程中的思考、衝擊與改變,卻無法靠長期陪伴的老師在課堂中延續與深化。因此想一起思考有什麼不同的可能性。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建議可與學務處、輔導室結合,以不同形式輔導學生,或辦理教師或親職專業知能研習,讓親師了解戲劇教育的可能性,延續與深化改變的力量。
回復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教育部持續鼓勵各級學校辦理美感教育,強化教育工作者美感素養,增加學生戲劇體驗,並針對表演藝術教師增能,將探索與覺察融入教學歷程,活化教學,引發學生生活3與學習動力,結合在地特色進4行創新教學。並辦理跨領域美感課程推動,致力於引導不同階段與特質的學校,發展以藝術為核心,融整各學科領域的跨領域美感課程,其中包括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民間機構辦理跨領域美感教育走讀活動等,整合社會人力與資源,將美感應用及實踐於生活中。

張麗玉

單位:國立臺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

4/12

我目前擔任文化部文化體驗教育南區研發中心計畫主持人,主要工作為協助獲得文化部補助之藝師藝團設計出更符合新課綱藝術教育精神的文化體驗活動。輔導修正後完成教學的教案經過文化部篩選,會上傳到教育部「藝拍即合」網站,供中小學依照需求選擇合適教案申請教育部補助,邀請藝師藝團到校教學。今年首次實施,然而許多老師反應未見此計劃公文,原因多為學校收件單位直接存查,沒有公告周知;此外,每個學校只有一個申請帳號,須多方詢問才知道該帳號權限誰屬。此類行政上的不便造成文化體驗教育難以落實於學校,甚為可惜。希望相關單位能予以重視,共同設法解決,讓學生有更多元的藝術體驗的機會。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1、為提升行政效率,配合推動公文減量,相關公告性質之公文均公布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文公告平臺」,請學校端文書單位落實公告。
2、另建議單位成立電子報/官網/官方line設群等,或是有說明會,可讓學校藝術領域主席或召集人參加,建立互動平台,讓資訊不會只有單一的傳達。
回復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1、 本部於108年4月3日函頒108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並請縣市政府轉知轄屬國民中小學。
2、 有關媒合平臺「藝拍即合」網站,學校帳號係依據統計處公告之學校代碼進行設計,俾免同校申請不同帳號致相關媒合紀錄斷續不完整。
3、 爾後本部將請縣市政府落實計畫宣導,並請學校將「藝拍即合」帳密列入重要移交事項。

陳義翔

單位:SHOW影劇團

5/12

1. 青年開始擁有獨立思考及主觀感受意識,進入體制內施行藝術教育能打開青年的五感及擴張心智上的層次。臺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應培養青年透過藝術教育的學習,在各為主體的生活中意識到生命個別的價值與意義,進而提昇到未來目標的實踐。 利用戲劇教育讓青年對於地方、人都能產生連結與歸屬感,並透過戲劇展演發展創作演出,使青年獲得對話的空間,增進自信心、團結合作與思辨能力。 國家未來掌握在青年的手中,實踐藝術教育讓青年產生同理與對國家社會的認知,在戲劇教育的過程中也能激發創意與團結合作的能力,在高齡化的社會結構下,也需要青年從地方、人之間,從疏離、隔閡,進而產生連結,創造出愛與感動的社會核心動能。 2. 國中以下的家庭、學校大都能接受與實施戲劇教育,但,到了國中時期,學校與家庭的眼光都設定國、英、數為學習的指標。藝術已漸漸脫離青年,在進入青春期的孩子,開始擁有自主的思考能力時,又被打壓著必須接受這樣的指標學習,使青年持續產生壓迫感,學校、家庭並給予進入社會就是競爭的場域觀念;在還來不及做好認知與心理準備的同時,青年的身心健康慧受到影響,國家未來就無法有好的發展。 在執行過程中,團隊需要足夠的經費挹注,這當中包含行政、講師、場地等,都需要花費,並且藝術/戲劇教育,不見得應該依照課表上課,因為戲劇教育通常無法在體制內的時數中有效的完成。 我拿2008年自己的經驗分享,那年我應邀在桃園全新的經國國中帶領「資賦優異教育專案」,此專案一方面想建立學校藝才特色,我在該校帶領六年,與青年創作出七齣青少年歌舞劇,每齣劇約為90分鐘,基本會有二至三場演出,一場對校內師生,其它開放校外觀眾免費入場,演後立即展開座談分享(菁華剪輯影片網址:https://youtu.be/Q_GKtxJHySs /12’24’)。青少年所創作演出的歌舞劇,內容涵蓋親子、同儕、師生等,他們的心聲、感受、以及看事情的角度,2011、2016年本團都將帶領青少年的創作出版成書,並可在網路上購得,「騷動:青少年劇本集」、「夢想號:青少年劇本集」兩冊。 在執行計畫期間,青年週間白天上課,放學需要到安親班或補習,回到家才能進行創作或製作會議,並於週末假日繼續創作排練,最後實施演出。 在實施過程中,青年依然會被老師、家長打壓,產生抗爭才能來繼續來參與學習,順利革命後的青年,總是在座談會上與家長彼此得到同理與安慰。但,若家長沒來的,這個聲音就此無法交流。 所以若談到體制內,我覺得規範還是有些限縮,政府應該要提供執行的團隊能有外面空間使用的便利,這樣更能吸引青年的學習參與。 3.鬆綁體制的國英數指標學習,應將藝術教育設為指標,國家才能擁有自己的文化。挹注經費資源給執行的團隊,讓經費、場地不再困窘,現今表演藝術科系越發蓬勃,應相當重視執行的團隊並給予資源,不能讓所有青年學子在學校學完後,到社會被迫選擇不相關的產業。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團隊可以主動向各地方政府文化局申請相關空間及資源。
回復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教育部為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等,辦理多元藝術教育活動,其補助內容以推廣學校一般藝術教育或社會藝術教育活動為主,並優先補助偏遠地區之活動,以發掘培育各類藝術人才。
回復單位:文化部
本部目前透過各項計畫支持青年藝術培力及文化體驗教育,說明如下:
1、「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計畫」:補助地方政府之藝文場館辦理有關青少年劇場/培育等相關計畫,攜手在地力量與團隊資源,共同推動青少年劇場,如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基隆文化中心、新竹縣文化局演藝廳、員林演藝廳、嘉義市文化局音樂廳、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台南文化中心、屏東藝術館、宜蘭演藝廳等。
2、「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媒合團隊進駐藝文場館,讓團隊與場館的資源互相流通合作,並攜手辦理青少年藝文人才培育,補助有關青年藝術人才培養之計畫,例如阮劇團進駐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辦理青少年劇場、影響新劇場進駐台南文化中心辦理16歲小戲節、拉縴人文化藝術基金會進駐澎湖縣演藝廳辦理青年人才培育計畫等。
3、「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計畫」:本計畫於106年11月29日頒布訂定,係為扶植青年藝術發展,培養青年參與藝術文化,計畫內容包括青年藝術人才培育、青年藝術職涯發展、青年藝術創作、青年藝術整合平台等,以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充分發展臺灣青年的文化力。
4、本部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希望投入資源發展更多元的文化體驗課程,讓孩子在學校的教學時數中,就能獲得文化體驗機會。
5、本部訂定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協助藝文團隊、藝文工作者發展體驗內容,補助項目包含發展課程所需的教學設計、教學執行等費用,藝文團隊及藝文工作者可善加運用。
6、上開發展完成適合推廣的體驗內容,將與教育部合作進行媒合,本部108年推廣62案,已成功媒合94所學校,包含提供藝文團隊進校教學、學生到場館實際體驗等不同形式,相關課程費用將由教育部協助支持。

杜傳惠

單位:台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研究所

6/12

1. 過往我是在國中教英文,由於對戲劇有興趣,進入研究所後因而有機會至國中代課表演藝術。會願意嘗試看看至體制內教表藝,最主要還是想看看自己所學若實際應用至國中生身上會是什麼情況。在一學期的經驗中,我嘗試操作一些戲劇活動帶學生練習聲音與肢體的開發,例如走走停停變奏版、瞎子摸象、鏡子、聲音情境模擬、廣播劇。由於任教班級先前肢體與聲音活動做的很少,所以這學期期盼的教學成果主要還是先以開發為主,讓學生對肢體與聲音表現有多方面的想像力。 2. 大部分的問題主要是學生平時坐在教室上課的機會多,但面對在情境中想像角色的動作、聲音、對話等等學生會顯得害羞、偶包很重,不習慣及缺乏想像力。此時我會給予多一點引導語、拋些問題讓學生去思考,通常學生就會開發出更多面向的表演可能性。我想遇到比較困惑的事情,是看見體制內的教師及學生們對於表演課的態度,越接近段考學生跟導師就會想來借表藝課去考試或趕進度,還有一次是未經知會我的課就被借走去考試,當時我才意識到大家對表藝課似乎是一種玩樂、可有可無的心態。另外一點,上半年我跟夥伴一同設計了一份戲劇融入議題的教案,用戲劇的一些習式帶領國中生思考葉永鋕的故事,當時操作過程感到表藝課一周一堂課其實能帶的東西真的很有限,有些議題式的課程在活動完後還需要時間與學生討論,當下會心想若表藝課一周能連著上兩節課,或許帶出來的東西會比較完整,而不是每周片段片段的進行。 3.我自己接觸藝術領域的時間還非常短,希望透過這次機會聆聽許多資深教育者的分享,拓展自身將來持續在藝術教育方面的眼界。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排課可與各校教師教學調配。

黃德慧

單位:景文高中優人表演藝術班

7/12

如果隸屬普通科,學生雖然花大部分時間練習術科,但學測時卻還是得兼顧術科及學科,造成許多術科優異學生,因為學科成績不佳,考不上理想的學校,但獨招學校及名額少,不知是否可調整藝術類別學生計分方式? 體制內有太多必修課程的限制,想要排較多術科科目的彈性小,但許多就讀藝術教育學生,適合做中學,不適合傳統聽講教學,所以降低學生學習成果,是否可調整必修修習時數?
回復單位:教育部高教司
1.關於所提「隸屬普通科,術科優異者,因學科不佳,要求調整藝術類別學生計分方式」一節:
(1)本部自91學年度推動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即為突破過去大學入學聯考單一升學方式,並且維持招生公平及省事的優點,讓不同性向之學生選擇適合入學之管道,發揮自我潛能,達成「適性揚才」之目的。因此大學入學管道是多元的,包括「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分發」,由學生適才適性選擇其適合之入學管道升讀。
(2)為鼓勵學生探索興趣、發展志向、適性學習與多元表現,大學得透過「個人申請」入學管道第1階段學測成績判斷考生基本學科能力,並透過第2階段指定項目(如書審、面試、實作或專科筆試等)甄試學生在科系相關領域之能力與表現,招收適性學生入學就讀,培育成國家社會所需之人才。各學系審查教師面試時,為大學依其學術專業及系所選才需求進行外,同時亦透過面試確認考生送審資料、申請動機、學習態度等為高度屬人性專業判斷。
(3)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第七點規定「大學校系訂定「個人申請」篩選方式時,應將學科能力測驗任一科目列為檢定標準, 惟音樂、美術、體育相關校系不受此限。」
(4)承上,爰音樂、美術、體育相關校系參加個人申請得只採計術科,惟各該校系學科能力及術科並重,亦屬其學術專業及系所選才需求,本部依法予以尊重。
2、另為因應現行入學管道與考試無法讓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成就或不同教育資歷(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弱勢族群、實驗教育學生等)學生順暢的升學,本部自104學年度起推動「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試辦計畫」,自107學年度起特殊選才招生已納入正式入學管道,鼓勵部分學校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招收特殊才能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同時利於大學錄取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的學生。爰凡符合各校系特殊選才報考資格者均得報考,各校系並得就其選才之需求擇優錄取。
3、現行音樂、美術、體育相關校系,除得參加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等入學管道外,且自108學年度起特殊選才亦放寬藝術或體育學系得參加,且仍維持各該校系亦得辦理單獨招生,顯見各該校系之入學管道之多元,已較一般校系多元,且亦得依其校系擇才需求決定採計學測或指考科目與否。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必修之課程為課綱規定,不可調整。

李筆美

單位:一一擬爾劇團

8/12

1,推廣,專案,讓對象有初步的美感經驗 2,時間,空間,人力物力,基礎不足。3重視藝術教育,獨立思考,人文素養。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有關課綱問題,建請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回復。
回復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1、 有關藝術家進入體制內教學效果能否更充分一節,教育部於106年5月9日發布「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明訂藝術家或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範圍、辦理方式、工作內容等相關事項,希透過法制化規範,讓藝術家進入體制內教學時,效果更充分。
2、 另建議可透過「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項下「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與學校共同提出合作方式,申請相關經費進行協同教學。
回復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1.教育部於107年10月公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藝術領綱),有關時間的分配,國中小皆為一週三節課,高中為部定必修三科目共10學分,每科目至少開設2學分。此外,在國中小部定課程可以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並可進行協同教學。同時,校訂彈性學習課程亦規劃可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普通型高中規劃藝術加深加廣選修外,學校可以發展校訂必修、多元選修等課程,提供藝術相關多元學習的經驗。
2、有關所提藝術課程時間安排需求,依據藝術領綱規劃,鼓勵學校在減少每週授課科目之原則下,各科目可在不同年級、學期彈性開設,並得連排。故學校可依上述的時間規劃,彈性安排單堂或是連排,甚至是實施跨領域/科目統整的課程,提供學生充分的藝術學習經驗與豐厚藝術涵養。

徐亭婷

單位:學校

9/12

2.表演藝術值得被重視,但並不是每間學校都有專業的教室場地 3.因應課綱的調整,想詢問現在政府對於國高中藝能科老師(無論正職或兼任)的額外收入是否有規範?目前所知一般正式老師不能兼職,但作為藝能科老師在專業上必須要持續有自己的演出和發表,才能保有在藝能上真正的進步與實踐。若無法有收入,每場演出都將是自掏腰包的義演,美術老師自己的畫永遠只能自己收藏,無法販售,相較於大學反而歡迎在業界有所專長與發表的老師進來教學,這樣是否不公平?是否會讓想在社會上實踐藝能的其他的專業師資不敢進入國高中的體制內教學呢?謝謝您
回復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1、有關公立學校專任教師之兼職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文略以:「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爰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之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至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之兼職,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相關函釋規定辦理。
2、有關公立各級學校未兼行政職之專任教師兼職規範說明如下:
(1)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2)針對公立學校專任教師之兼職,本部並訂有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就教師得兼職之範圍、兼職費之支給、得兼職個數、應遵行之程序及不得兼職之情形予以規範。
(3)復查本部104年6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040069402B號令釋略以,任用條例第34條所定兼職,係指教育人員從事本職以外之工作。惟單純以文字或影像,利用媒體、網站等媒介分享訊息、經驗或知識(例如在個人部落格或臉書上分享圖文、於媒體投稿或投書等)、展示、販售或出版個人書籍或作品,未具營利目的或商業宣傳行為,且與任何組織均未生職務或契約關係,則非屬兼職範圍。
(4)所詢仍應查明個案情形,依上述規定審認。
3、茲為鼓勵教師將其學術研究及知識成果導入社會應用,於教師對其本職工作、學術名譽及尊嚴無不良影響,及不與本職不相容之前提下,本部已適度鬆綁教師得兼職之範圍,以活絡學術及社會交流管道。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1、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揆其立法意旨,係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師專業尊嚴之維護,專任教師應專心於教學本職,故公立學校專任教師以禁止在外兼職兼課為原則。
2、現行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中小學教師在符合相關條件及程序下,得至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以立案之私立學校、行政法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及國外地區、香港及澳門當地主管機關設立獲立案之學校兼課或兼職,已有條件開放。

吳怡潔

單位:淡江大學

10/12

1. 在體制內,用劇場的方法引導學生有體制外的獨立思考能力、自我覺察能力、身心整合的能力、團隊合作能力 2. 時間過短,教室空間不合適 3. 系所加開「人本主義」為核心的藝術教育課程,並增加以「創作過程」為目標的合適教室
回復單位:教育部高教司
有關大學課程規劃、授課時間及教室空間等法律授權大學自主事項,本部原則尊重學校規劃,說明如下:
1、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大學得依其發展特色規劃課程,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並應定期檢討或修正。
2、同法第23條規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18小時為1學分。
3、另教室空間則由學校依實際教學需求進行安排。
4、本部自107年起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學校推動教學創新及強化學生核心能力,各校得視其教學需求及計畫規劃,以本部補助款支應相關經費需求。

余浩瑋

單位:青藝盟

11/12

1.劇場藝術2.蓋學校3.被看不起4.給地給經費
回復單位:教育部國教署
1、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委託私人辦理指核准設立學校之主管機關,依學校辦學特性,針對學校土地、校舍、教學設備之使用、學區劃分、依法向學生收取之費用、課程、校長、教學人員與職員之人事管理、行政組織、員額編制、編班原則、教學評量、學校經費運用及學校評鑑等事項,與受託人簽訂行政契約,將學校之全部委託其辦理,或將學校之分校、分部、分班或可以明確劃分與區隔之一部分校地、校舍,於新設一所學校後委託其辦理。
2、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第3條規定略以,各該主管機關,依學校辦學特性,得將學校委託予本國自然人、非營利之私法人或民間機構、團體。
3、復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各級學校教育屬地方政府權管業務,爰倘有辦理公辦民營學校之需求,建請逕洽各該主管機關。
4、因應現今少子女化趨勢衝擊,如本案擬新設一所學校後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尚需就地區人口趨勢、學生來源、教育需求、教育資源分配及地方財政狀況等因素,復行審慎評估。

許尚茹

單位:新北市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

12/12

因為新北市目前有蠻多民間團體,是從做廟會、陣頭起家,然而這樣的形象對一般民眾而言,就會聯想到嚼檳榔等負面印象,而無法接受這樣的團體成為表演藝術團體。因此想詢問應該要如何扭轉這樣的困境?
回復單位:文化部
1、廟會、陣頭為臺灣常民文化,呈現在地文化特色。部份優質民間團體,於演出前會規範團員常規,以保持團隊品質。民間團體亦可藉由廟會、陣頭獨特技藝,展現在地文化內涵,讓民眾了解廟會藝術,扭轉負面形象。
2、民間團體多由地方文化發展,在地方文化節慶中屬核心表演,近年多數團體以創新思維嘗試融合節慶活動、設計等方式,展現多元的表演型態,亦有團體與學校教育結合向下扎根,促進民眾深入理解在地文化特色及專業形象。
回復單位:內政部
1、 我國宗教祭典或地方節慶時舉行的表演活動,常見八家將、宋江陣、醒獅團、藝閣、婆姐陣、北管團等各種文武陣頭,近年我國有愈來愈多的團體致力於傳承及推廣傳統民俗技藝,並提昇為雅俗共賞的表演藝術,例如九天民俗技藝團、台灣飛鴻館龍獅團、台北慶和館醒獅團、朴子電音三太子……等團體,曾多次參與國內大型慶典活動,甚至獲邀至世界各國巡迴演出,對提升臺灣形象及國際能見度具有正面效益。
2、因宗教祭典或地方節慶活動之各種文武陣頭,屬「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所稱之傳統表演藝術,其主管機關為文化部,爰如何扭轉此類表演藝術團體負面形象,本部尊重主管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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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期正

我們應當如何在給予兒少的藝術教育當中,找到方法揮別以往的品味規訓,從而引導兒少本身實踐自身文化近用。

曾令羚

劇團進校園演出和帶領戲劇工作坊,通常需要2~3小時才能讓學生體驗戲劇活動帶來的身體、情意感受、議題思辨和價值釐清,但現行制度內需要調課、借課,時間安排的彈性不足,被調課的教師配合度也不高,使得藝術活動的完整度受限。希望在體制內能規畫出更彈性的藝術活動時間。
另外,校園演出需要較多人數,戲劇教學活動也需要幾位協同講師,但學校經費常常由於鐘點費和人數的限制無法足額給付,劇團進入學校要靠外部資源挹注(企業贊助或自行申請補助)或是自籌款、甚至講師費用打折,對於藝術勞動的環境發展並不友善,是長期存在的困難。

蕭於勤

要說明問題,需先介紹一下我們劇團主要在校進行的活動:
我所在的劇團(思樂樂)常進校進行Drama in Education (教育戲劇)/ Theatre in Education (教育劇場),這些活動都是主要藉由讓參與者活過/經歷過(live through )故事中角色的遭遇,同理角色的感受與困境,進而分析故事中所探討的議題、思考可能的行動。因此很在意的是以參與者本身體驗為主的學習,而非教條或威權式的教育。

目前所碰到的困境,主要是老師和學校對教育/戲劇做為教育媒介的價值觀和想像和我們有落差,以致於在進校執行時常有溝通、行政上的困難,但最遺憾的還是看到學生因為方式和題材貼近生活而有所觸動或啟發,但這些過程中的思考、衝擊與改變,卻無法靠長期陪伴的老師在課堂中延續與深化。因此想一起思考有什麼不同的可能性。

張麗玉

我目前擔任文化部文化體驗教育南區研發中心計畫主持人,主要工作為協助獲得文化部補助之藝師藝團設計出更符合新課綱藝術教育精神的文化體驗活動。輔導修正後完成教學的教案經過文化部篩選,會上傳到教育部「藝拍即合」網站,供中小學依照需求選擇合適教案申請教育部補助,邀請藝師藝團到校教學。今年首次實施,然而許多老師反應未見此計劃公文,原因多為學校收件單位直接存查,沒有公告周知;此外,每個學校只有一個申請帳號,須多方詢問才知道該帳號權限誰屬。此類行政上的不便造成文化體驗教育難以落實於學校,甚為可惜。希望相關單位能予以重視,共同設法解決,讓學生有更多元的藝術體驗的機會。

陳義翔

1. 青年開始擁有獨立思考及主觀感受意識,進入體制內施行藝術教育能打開青年的五感及擴張心智上的層次。臺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應培養青年透過藝術教育的學習,在各為主體的生活中意識到生命個別的價值與意義,進而提昇到未來目標的實踐。

利用戲劇教育讓青年對於地方、人都能產生連結與歸屬感,並透過戲劇展演發展創作演出,使青年獲得對話的空間,增進自信心、團結合作與思辨能力。

國家未來掌握在青年的手中,實踐藝術教育讓青年產生同理與對國家社會的認知,在戲劇教育的過程中也能激發創意與團結合作的能力,在高齡化的社會結構下,也需要青年從地方、人之間,從疏離、隔閡,進而產生連結,創造出愛與感動的社會核心動能。

2. 國中以下的家庭、學校大都能接受與實施戲劇教育,但,到了國中時期,學校與家庭的眼光都設定國、英、數為學習的指標。藝術已漸漸脫離青年,在進入青春期的孩子,開始擁有自主的思考能力時,又被打壓著必須接受這樣的指標學習,使青年持續產生壓迫感,學校、家庭並給予進入社會就是競爭的場域觀念;在還來不及做好認知與心理準備的同時,青年的身心健康慧受到影響,國家未來就無法有好的發展。

在執行過程中,團隊需要足夠的經費挹注,這當中包含行政、講師、場地等,都需要花費,並且藝術/戲劇教育,不見得應該依照課表上課,因為戲劇教育通常無法在體制內的時數中有效的完成。

我拿2008年自己的經驗分享,那年我應邀在桃園全新的經國國中帶領「資賦優異教育專案」,此專案一方面想建立學校藝才特色,我在該校帶領六年,與青年創作出七齣青少年歌舞劇,每齣劇約為90分鐘,基本會有二至三場演出,一場對校內師生,其它開放校外觀眾免費入場,演後立即展開座談分享(菁華剪輯影片網址:https://youtu.be/Q_GKtxJHySs /12’24’)。青少年所創作演出的歌舞劇,內容涵蓋親子、同儕、師生等,他們的心聲、感受、以及看事情的角度,2011、2016年本團都將帶領青少年的創作出版成書,並可在網路上購得,「騷動:青少年劇本集」、「夢想號:青少年劇本集」兩冊。

在執行計畫期間,青年週間白天上課,放學需要到安親班或補習,回到家才能進行創作或製作會議,並於週末假日繼續創作排練,最後實施演出。

在實施過程中,青年依然會被老師、家長打壓,產生抗爭才能來繼續來參與學習,順利革命後的青年,總是在座談會上與家長彼此得到同理與安慰。但,若家長沒來的,這個聲音就此無法交流。

所以若談到體制內,我覺得規範還是有些限縮,政府應該要提供執行的團隊能有外面空間使用的便利,這樣更能吸引青年的學習參與。

3.鬆綁體制的國英數指標學習,應將藝術教育設為指標,國家才能擁有自己的文化。挹注經費資源給執行的團隊,讓經費、場地不再困窘,現今表演藝術科系越發蓬勃,應相當重視執行的團隊並給予資源,不能讓所有青年學子在學校學完後,到社會被迫選擇不相關的產業。

杜傳惠

1. 過往我是在國中教英文,由於對戲劇有興趣,進入研究所後因而有機會至國中代課表演藝術。會願意嘗試看看至體制內教表藝,最主要還是想看看自己所學若實際應用至國中生身上會是什麼情況。在一學期的經驗中,我嘗試操作一些戲劇活動帶學生練習聲音與肢體的開發,例如走走停停變奏版、瞎子摸象、鏡子、聲音情境模擬、廣播劇。由於任教班級先前肢體與聲音活動做的很少,所以這學期期盼的教學成果主要還是先以開發為主,讓學生對肢體與聲音表現有多方面的想像力。
2. 大部分的問題主要是學生平時坐在教室上課的機會多,但面對在情境中想像角色的動作、聲音、對話等等學生會顯得害羞、偶包很重,不習慣及缺乏想像力。此時我會給予多一點引導語、拋些問題讓學生去思考,通常學生就會開發出更多面向的表演可能性。我想遇到比較困惑的事情,是看見體制內的教師及學生們對於表演課的態度,越接近段考學生跟導師就會想來借表藝課去考試或趕進度,還有一次是未經知會我的課就被借走去考試,當時我才意識到大家對表藝課似乎是一種玩樂、可有可無的心態。另外一點,上半年我跟夥伴一同設計了一份戲劇融入議題的教案,用戲劇的一些習式帶領國中生思考葉永鋕的故事,當時操作過程感到表藝課一周一堂課其實能帶的東西真的很有限,有些議題式的課程在活動完後還需要時間與學生討論,當下會心想若表藝課一周能連著上兩節課,或許帶出來的東西會比較完整,而不是每周片段片段的進行。
3.我自己接觸藝術領域的時間還非常短,希望透過這次機會聆聽許多資深教育者的分享,拓展自身將來持續在藝術教育方面的眼界。

黃德慧

如果隸屬普通科,學生雖然花大部分時間練習術科,但學測時卻還是得兼顧術科及學科,造成許多術科優異學生,因為學科成績不佳,考不上理想的學校,但獨招學校及名額少,不知是否可調整藝術類別學生計分方式?

體制內有太多必修課程的限制,想要排較多術科科目的彈性小,但許多就讀藝術教育學生,適合做中學,不適合傳統聽講教學,所以降低學生學習成果,是否可調整必修修習時數?

李筆美

1,推廣,專案,讓對象有初步的美感經驗 2,時間,空間,人力物力,基礎不足。3重視藝術教育,獨立思考,人文素養。

徐亭婷

2.表演藝術值得被重視,但並不是每間學校都有專業的教室場地
3.因應課綱的調整,想詢問現在政府對於國高中藝能科老師(無論正職或兼任)的額外收入是否有規範?目前所知一般正式老師不能兼職,但作為藝能科老師在專業上必須要持續有自己的演出和發表,才能保有在藝能上真正的進步與實踐。若無法有收入,每場演出都將是自掏腰包的義演,美術老師自己的畫永遠只能自己收藏,無法販售,相較於大學反而歡迎在業界有所專長與發表的老師進來教學,這樣是否不公平?是否會讓想在社會上實踐藝能的其他的專業師資不敢進入國高中的體制內教學呢?謝謝您

吳怡潔

1. 在體制內,用劇場的方法引導學生有體制外的獨立思考能力、自我覺察能力、身心整合的能力、團隊合作能力
2. 時間過短,教室空間不合適
3. 系所加開「人本主義」為核心的藝術教育課程,並增加以「創作過程」為目標的合適教室

許尚茹

因為新北市目前有蠻多民間團體,是從做廟會、陣頭起家,然而這樣的形象對一般民眾而言,就會聯想到嚼檳榔等負面印象,而無法接受這樣的團體成為表演藝術團體。因此想詢問應該要如何扭轉這樣的困境?

暫時還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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