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屆第2場新竹巡迴座談(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新竹辦事處6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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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場次 第2屆第2場新竹巡迴座談(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新竹辦事處602教室) (2019-03-19 13:30:00)
提問者 黃海惟
提問內容 1. 欲進行老宅翻新利用,以咖啡館的型態作為苗栗在地的青年基地,讓空間成為平台,注入議題和文化資源,藉以成為改變庶民意識的契機。 但單靠青年一己之力難以完成老宅翻新工程,政府資源又難以取得,不知道政府對此能否提供更多資源或放寬申請條件,以利實際進行?
2. 目前針對老宅翻新的補助,主要是文化部的私有老建築活化補助,申請條件鎖定民國60年以前的房屋,但我們目前要活化的老宅剛好是64年建造,不知道是不是有其他的資源可以申請呢?
回復單位: 文化部
1. 「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之修繕建物資格條件,原則係以民國60年以前興建完成之老屋為申請對象,惟民國60年以後興建完成具歷史文化價值之建物,經委員會審查同意者,亦可列為補助範圍。
2. 本部另有「青年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鼓勵年滿20歲至45歲之青年,提案申請獎勵金,計畫內容以投入社區、村落、部落及資源弱勢地區之藝文環境發展為主,對於帶動在地社區創生、串聯社群功能之老屋修繕,歡迎青年提案申請青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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