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場次 | 第2屆第2場新竹巡迴座談(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新竹辦事處602教室) (2019-03-19 13:30:00) |
提問者 | 張逸柔 |
提問內容 |
1. 老宅政府如何處理利用 2. 都缺經費,要如何找經費 |
回復單位: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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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於民國60年(含)以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藝術並有保存再生價值之老建築,本部107年起以前瞻預算推出「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民間修繕老屋,修繕完成後具一定公共性之使用,並依補助金額級距訂定保存年限,歡迎多加利用提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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