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場次 | 第2屆第2場新竹巡迴座談(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新竹辦事處602教室) (2019-03-19 13:30:00) |
提問者 | 林高正 |
提問內容 |
1. 老屋補助計畫 2. 新竹市區的民宿程序合法化 |
回復單位: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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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部以前瞻預算規劃「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民間修繕老屋,修繕完成後具一定公共性之使用,並依補助金額級距訂定保存年限,如老屋修復後做為民宿使用,申請人須承諾建物後續除營利以外之公共性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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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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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竹市市區尚無得設置民宿之地區,如經新竹市政府評估規劃並依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劃設並公告所列「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業者得依據該辦法第11條檢附相關文件,向新竹市政府申請民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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