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屆第3場新竹巡迴座談(新竹縣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產業推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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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場次 第3屆第3場新竹巡迴座談(新竹縣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產業推廣中心) (2022-03-30 13:30:00)
提問者 拉娃谷倖真
提問內容 近年,『露營』成為國人休閒渡假的優先選擇,露營風潮帶動山林經濟,也吸引不少原住民青年返鄉經營露營區,但是受限許多法規,國內露營區大部分都為違法經營,露營區業者的經營規則亦無相關的法令規範,露營區帶來許多人潮衍生出的問題已浮出檯面,例如:產業道路無法負荷過多的車輛、車輛太多影響當地人的用路安全及權益、露營區排放的廢水污染自然水源等露營區大面積整地影響山林面貌等。在兼顧環境倫理及區域經濟發展的情況下,應挹注專業知識輔導露營區業者評估環境風險或轉型,協助原住民青年發展精緻且不傷害土地的山林休閒產業。
回復單位: 未指派回復單位
一、 露營場合法化涉及各土地使用類別使用限制,其條件、門檻、限制等仍由內政部邀集相關部會研議。
二、 未來確立露營場合法化之要件後,本會將協助辦理宣導及輔導事宜,使原住民業者在兼顧傳統生態知識以及合乎法規的前提下,發展露營休閒產業,提供國人親山近水並具人文特色的精緻旅遊,並創造部落經濟效益。
回復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為確認露營場設置時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建築、水土保持及環境等相關法規,內政部將修正非都市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規定,交通部觀光局亦刻正修正之露營場管理要點,已規範地方政府審查露營場申請案件,邀集農業、水保、地政、都計、建設、消防、環保、水利等相關單位實地會勘,並就各自主管法規予以審查。
回復單位: 新竹縣政府
本府配合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地三階段管理措施,第一階段,近期將由內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增訂農牧用地、林業用地符合規定條件者容交通許設置露營設施法源;第二階段規劃中期由地方政府依相關法規及露營場管理要點,輔導符合規定條件的露營場申請取得登記證,合法設置;第三階段長期將研究露營法制化建制可行性,並優化露營場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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