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屆第4場宜蘭巡迴座談(OA Ho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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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場次 第3屆第4場宜蘭巡迴座談(OA Hotel) (2022-05-03 13:30:00)
提問者 簡明宇
提問內容 投資移民者難作長期規劃:現時投資移民居留證(HF162)一般只有兩年期,期滿需申請再延期,而目前入籍申請審批又需時,這樣令投資者難以作長期規劃,例如購買設備、裝潢及簽訂長期租約等。具體建議:居留證最少批三年期。
回復單位: 內政部
依現行規定,居留證有效期間屆滿前30日內,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得申請延期,每次不得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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