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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會議預備會提案16

部分參採

重新檢討人口政策白皮書、人口政策綱領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根據國發會於2013年提出的人口政策白皮書,人口政策的定義為:一國之基本政策,乃因為人口的質與量和一國之經濟、社會、國防、環境、教育、勞動、衛生…等發展,息息相關。因此,研析一個國家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及分布情形,便可以洞悉這個國家的強弱盛衰及其未來之發展。綜觀臺灣現行的人口政策(2014年發布之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雖橫跨社會各面向,且可以看出政府對於現有社會問題、臺灣面臨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著重與用心。然而對於青年而言,國家未來的發展方向,是我們關注的重中之重,而在目前的政策上,可看見的多是面對與處理現有問題的應急之計,相對缺乏了對於未來的想像,亦使得青年難以圖像國家於10年、20年後會希望往哪個方向發展、需要哪方面的人才?
2.參考於人口政策上在近年被譽為典範的加拿大,其於國家人口政策的規劃,是以為提升該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接下來數年要計畫性發展哪些產業作為出發點,回推國家目前需要加重培養哪些產業人才、若目前缺乏則考量是否可透過引進國際人才補足[註1、2]。此一政策思維陸續獲得法國、德國等參考,開始施行相應政策[註3]。與臺灣地理位置與人口問題皆相近的南韓,亦於近年重新思考人口政策,採取與加拿大相似的處理方式[註4]。
3.以上多個高收入國家(high-income country)的國際案例與臺灣近似的地方為都正在面臨少子化、人口老化與勞動力缺乏的問題,因此即使民風、環境資源不一定相同,亦有其參考價值。
4.考量到現有人口的漲跌、勞動力的缺口、以及國家未來的發展,三者皆是可以預估的。若是能透過清楚描繪國家發展圖像、提出所需勞動力人口與專業技能需求,便有機會在其他相應政策與配套措施上(例如:教育、移民等)提前部署,本土青年亦將對自己未來發展的選項有更清晰的圖像。
5.面對與處理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所帶來的擔憂依然重要,也依然需要正視,但人口政策應不僅解決現有問題,更需同步想像未來,雙軌並行,提出國家願景樣貌,以階段性目標為始,回推人才培育與引進規劃,讓本土青壯年勞動力培育與未來規劃同步國家未來圖像,也能更有計畫性地吸引符合國家發展目標的國際專業人才一起為臺灣努力。
6.參考資料:
註1: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What Is Canada’s Immigration Policy? 
https://www.cfr.org/backgrounder/what-canadas-immigration-policy#chapter-title-0-3
註2:Canada 2024-2026 Immigration Levels Plan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news/notices/supplementary-immigration-levels-2024-2026.html
註3:The Washington Post: Canada’s expansion of immigration sets a model the U.S. should follow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2022/11/14/canada-immigration-model-united-states/ 
註4: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 How South Korean Demographics Are Affecting Immigration and Social Change 
https://carnegieendowment.org/2021/06/29/how-south-korean-demographics-are-affecting-immigration-and-social-change-pub-84819
具體建議:
1.參考加拿大案例,以階段性目標為終點回推的方式重新想像現有人口政策,結合現有人口的漲跌、勞動力缺口的預估,搭配國家未來發展圖像,提出下個階段國家將著重發展的產業,以及目前仍需要的人才與技術,跳脫過往多以現有問題出發的思維。並以此方向檢討現有人口政策白皮書、人口政策綱領,並提出更新版本。
2.設定每3年檢討現有政策,每10年提出更新版本。

會議內容

  • 第4屆成果回顧交流會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1.考量103年修訂之人口政策綱領之八大基本理念與34項政策內涵,均有相對應之政策計畫,至於人口政策白皮書僅聚焦少子女化、高齡化及移民等3大議題,未若綱領涵蓋面廣泛,復以兩者間有多處內容重疊與管考重複,爰本會曾於105年期間邀集相關部會共同討論修正白皮書之必要性,並依該會議決議,建議人口政策白皮書於105年屆期後不再修正,改以回歸人口政策綱領做為各部會擬定及推動人口政策之最高指導原則,由各部會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就權責研提相關政策方案,落實推動。案經本會於105年12月30日函報行政院,行政院於106年1月18日函復同意照辦,合先敘明。

    2.目前各部會擬定並推動之人口相關政策及措施,係依循現行人口政策綱領之基本理念與政策內涵,爰現行人口政策綱領做為我國人口政策之上位指導方針,仍具有對應性。

    3.為掌握我國未來人口發展趨勢,本會依據最新戶籍人口、出生、死亡及遷徙等相關統計資料,定期辦理未來50年人口推估與未來10年就業人力推估,以瞭解人口變遷趨勢,及對經濟、社會、教育與產業發展等之影響,再由各部會據以擬定相關政策措施,如因應少子女化、高齡化及勞動力減少等議題,已分別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方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及「延攬及留用僑外人才政策」等,期能減緩人口變遷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之衝擊。另各部會所提人口及人力相關因應政策計畫之年度不一,且各定有檢討調整的頻率,以適時解決我國人口及人才相關課題,實難以統一現有政策之檢討及更新的頻率。

    4.此外,為擘劃我國未來國家整體發展目標、策略及政府施政重點,長期以來,本會衡酌國內外經濟、人口及人力、社會等情勢,協調各部會規劃推動「國家發展計畫」,114-117年重要課題包含:人力發展(含人口)與社會轉型、經濟成長與韌性發展等,並已提出相關政策如:擴大社會投資並減輕家庭負擔、投資人才實現創新經濟智慧國家等,顯示我國作法已類同於加拿大。

    決定

    本案解除列管,列部分參採。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持續依「國家發展計畫」,協調各部會積極推動及辦理。

  • 第4屆第3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1.考量103年修訂之人口政策綱領之八大基本理念與34項政策內涵,均有相對應之政策計畫,至於人口政策白皮書僅聚焦少子女化、高齡化及移民等3大議題,未若綱領涵蓋面廣泛,復以兩者間有多處內容重疊與管考重複,爰本會曾於105年期間邀集相關部會共同討論修正白皮書之必要性,並依該會議決議,建議人口政策白皮書於105年屆期後不再修正,改以回歸人口政策綱領做為各部會擬定及推動人口政策之最高指導原則,由各部會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就權責研提相關政策方案,落實推動。案經本會於105年12月30日函報行政院,行政院於106年1月18日函復同意照辦,合先敘明。

    2.目前各部會擬定並推動之人口相關政策及措施,係依循現行人口政策綱領之基本理念與政策內涵,爰現行人口政策綱領做為我國人口政策之上位指導方針,仍具有對應性。

    3.為掌握我國未來人口發展趨勢,本會依據最新戶籍人口、出生、死亡及遷徙等相關統計資料,定期辦理未來50年人口推估與未來10年就業人力推估,以瞭解人口變遷趨勢,及對經濟、社會、教育與產業發展等之影響,再由各部會據以擬定相關政策措施,如因應少子女化、高齡化及勞動力減少等議題,已分別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方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及「延攬及留用僑外人才政策」等,期能減緩人口變遷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之衝擊。

    決定

    本案主責機關為單一部會,經提案委員同意不納入第3次會議討論,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動與委員接洽進行協作與意見的交換,必要時可召開工作會議進行意見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