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各生活美學館推動「青少年藝術育成基地計畫」討論會議
機關名稱
文化部
委員建議事項
一、 建議各生美館可思考軟體面如何建立友善機制及措施。
二、 建議各生美館舉辦活動結束後,可提供學校、教師及學生相關證書或時數證明等。
三、 建議各生美館研議計畫時,可媒合有經驗的藝文團隊,以非單場次活動的規劃,共同長期推動各區域性的青少年藝術參與。
會議情形
一、 本部為推動「青少年文化平權」政策,讓各生美館整合在地資源,共同推動青少年藝術參與,支持青少年藝術創作、演出及排練等。
二、 各生美館規劃「109年青少年藝術育成基地計畫」,請參考委員所提建議,就各館現有資源與發展策略,再聚焦可執行方向調整計畫,另提送修正計畫至部,本部再召開下一次討論會議。
青年委員之建議參採情形
可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