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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第3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
1.本部於112年12月27日舉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教學生代表議事增能培訓講習,由全國各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推行會身障學生代表與會,已邀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徐OO同學,及「特教學生就學及參與教育部特諮會經驗分享」課程由本部特諮會李OO委員,分享其就學及參與會議之經驗,並由學生共同研討並與本部交換意見。
2.除持續鼓勵學校針對學生開設CRPD課程外,本部業以112年11月29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374號函請學校於辦理相關研習、活動時之適當時機,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分享發表其障礙經驗、困境、需求等,以促進全體師生認識身心障礙者,及提供適當之協助及支持,以落實融合教育理念。
3.本部前已出版(1)「特殊教育法規易讀手冊:我要去上學」,編輯過程均有邀請障礙者及其相關團體共同參與,手冊內容並介紹特教法相關規定,包括簡單介紹各種身心障礙類別;(2)「我家孩子要上學了—小學入學親職易讀手冊」及(3)「我家孩子要上學了—入幼兒園親職易讀手冊」,均公布於CRPD資訊網供各界參考運用。後續將持續推廣及編輯相關易讀手冊、指引等,並將邀請身心障礙者參與,以符需求。
衛生福利部:
1.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於110年出版《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教育訓練手冊(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G&bulletinId=1483),透過淺顯的文字和圖片,說明不同障礙類別的特質、需求及如何提供支持或協助,並於編撰過程中諮詢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與專家學者,希望能提供一些基本的概念讓公部門及針對此議題有興趣之社會大眾更瞭解身心障礙的多元性,以建立友善、無障礙的環境,真正落實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簡稱CRPD)之精神與制度。
2.除編製前揭教育訓練手冊外,本部社會及家庭署亦與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合作,透過教育訓練方式,讓中央及地方政府人員認識不同障礙類別障礙者,以及如何提供支持與協助,並請各部會參考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教育訓練辦理模式,扣連實務需要及實際案例,針對所屬機關同仁辦理教育訓練。
(1)易讀概念認知與推廣暨實作工作坊:推廣易讀重要概念、說明易讀資訊製作流程及如何支持心智障礙者表達意見,並邀請心智障礙者擔任品管員,針對學員實際操作後產出的易讀資訊進行品管。
(2)CRPD示範性教育訓練:邀請不同障別身心障礙者擔任講師,從障礙者本人的視角,闡述各類障礙者之經驗及需求,提升學員對於障礙者特質與需求的認知。
決定
本案已辦理完成,經曾委員昱誠同意解除列管,列為完全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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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第2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
1.為符合身心障礙者之學習需求,112年修正公布特殊教育法已明定,在規劃各項特教政策、計劃、措施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參與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櫫之「沒有我們的參與,就不要為我們做決定」之社會參與精神。
2.除持續鼓勵學校針對學生開設CRPD課程外,本部將以公文函請學校於辦理相關研習、活動時之適當時機,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分享發表其障礙經驗、困境、需求等,以促進全體師生認識身心障礙者,及提供適當之協助及支持,以落實融合教育理念。
3.本部前已出版(1)「特殊教育法規易讀手冊:我要去上學」,編輯過程均有邀請障礙者及其相關團體共同參與,手冊內容並介紹特教法相關規定,包括簡單介紹各種身心障礙類別;(2)「我家孩子要上學了—小學入學親職易讀手冊」及(3)「我家孩子要上學了—入幼兒園親職易讀手冊」,均公布於CRPD資訊網供各界參考運用。後續將持續推廣及編輯相關易讀手冊、指引等,並將邀請身心障礙者參與,以符需求。
4.另外,衛福部出版之「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其內容亦有介紹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各障礙類別及其特性與需求。除已公布在CRPD資訊網,本部亦會轉知所屬機關(構)及學校參考運用,以利資源整合運用。
5.本部將持續於全國性各類主管會議宣導CRPD、身心障礙者參與等觀念,且未來將加強宣導於開設CRPD課程時,除邀請身心障礙者分享經驗,將併同兒童權利公約(CRC)所提規劃身心障礙學生表達力課程及教學模組部分,納入後續業務推動規劃參考。
衛生福利部:
1.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於110年出版《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教育訓練手冊(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G&bulletinId=1483),透過淺顯的文字和圖片,說明不同障礙類別的特質、需求及如何提供支持或協助,並於編撰過程中諮詢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與專家學者,希望能提供一些基本的概念讓公部門及針對此議題有興趣之社會大眾更瞭解身心障礙的多元性,以建立友善、無障礙的環境,真正落實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簡稱CRPD)之精神與制度。
2.除編製前揭教育訓練手冊外,本部社會及家庭署亦與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合作,透過教育訓練方式,讓中央及地方政府人員認識不同障礙類別障礙者,以及如何提供支持與協助,並請各部會參考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教育訓練辦理模式,扣連實務需要及實際案例,針對所屬機關同仁辦理教育訓練。
(1) 易讀概念認知與推廣暨實作工作坊:推廣易讀重要概念、說明易讀資訊製作流程及如何支持心智障礙者表達意見,並邀請心智障礙者擔任品管員,針對學員實際操作後產出的易讀資訊進行品管。
(2) CRPD示範性教育訓練:邀請不同障別身心障礙者擔任講師,從障礙者本人的視角,闡述各類障礙者之經驗及需求,提升學員對於障礙者特質與需求的認知。
決定
本案由教育部主辦,衛生福利部協辦。請教育部加強宣導學校開設CRPD課程時,積極邀請身心障礙者參與,以提升對於障礙者的瞭解及提供適當之協助與支持,落實融合教育理念;請衛福部就CRPD相關工作賡續推動,提供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