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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會議預備會提案6

辦理中

策進文化科技綱領,有效建構跨世代與公民參與的文化科技政策對話平臺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文化部主辦,數位發展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摘要:

文化基本法明確訂定文化科技政策方向,其中包含公民參與方向,如「完備數位治理,增進公民數位參與」,惟目前四年下來未有明確發展方向。依2021-2022年「全國文化會議」之內容與後續追蹤參採情形,文化科技部分,文化部明確敘明將於2023年成立「文化科技政策對話平臺」。建議納入青年代表與公民審議之成分,完備文化科技方面之公民參與與數位治理。

2.主要內文:

(1) 立法院於108年5月10日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其中第17條「國家應訂定文化科技發展政策,促進文化與科技之合作及創新發展,並積極培育跨域相關人才、充實基礎建設及健全創新環境之發展。」正式將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入法。

(2) 四年過去,文化科技綱領在文化部、文化內容策進院與相關組織的努力下,產學合作、公私協力、科際合作、國際交流之具體效益日益繁盛。根據文化部之「文化科技網」頁面所示:「文化科技的核心價值,源自於人文之追求及想像,以及改善生活之期待。對此,國家應該積極協助公民社會,把握文化科技的結合契機,善用科技媒介促進文化蓬勃發展,並以人文思維引領科技之創新發展與應用。核心思維,不只在推動將科技應用於文化,更強調一個創新型社會的文化想像對於數位科技如何影響社會發展的重要,並積極保障我國的文化公民權和本國文化傳播權。」由此可見,文化科技政策中,公民社會作為主體的重要性。

(3) 文化科技的具體成果除了可見於以內容產業為導向的文策院相關補助案、國際交流案,也可見於文化部撥補之相關館舍展覽(以科技藝術為主)等,實際展陳可見於如「TCCF創意內容大會」、「2023文化科技博覽會」等,透過臺製展演作品,充分展現科技應用於表演藝術、流行音樂、內容產製、科技元素等領域。

(4) 但文化科技綱領中的「公民參與」部分並未積極發展,且目前無明確的實施計畫與主責單位。同樣「文化科技網」頁面:「文化科技政策提出六大施政目標,有關公民參與部分為『完備數位治理,增進公民數位參與』,其中包含掌握在數位時代的文化相關數據,與私營部門、公民社會建立新型態協力模式,導入數位治理新思維、還有善用數位科技,消弭數位落差,降低參與公共事務之門檻,增進公民的社區參與及在地認同。」

(5) 根據2021-2022「全國文化會議」內容與後續追蹤參採表,其中文化科技部分,文化部將於2023年成立文化科技政策對話平臺。根據參採表結論,文化科技應用類別-專家會議之建議:「成立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推動形成產業聚落及跨界整合旗艦型計畫。建立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發展長期跨界整合指標性計畫,以形成產業共創圈、帶動文化科技跨界合作。建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並邀請相關產業策進機構參與討論,共同針對跨界合作機制、創新實驗沙盒與政策資源優化等議題溝通,集中資源與資訊供跨產業團體使用,藉以媒合執行端及使用端,協助整體國家品牌宣傳行銷文化與科技的跨域合作與轉型,在新的經濟模式中,發展文化科技。」,而文化部回應:「為持續強化跨部會合作機制,整合跨部會科技計畫資源,槓桿協調投入,完善文化科技總體施政作為,本部將成立「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邀請如國科會、經濟部、數位發展部等,並邀請相關產業策進機構參與討論,共同針對跨界合作機制、創新實驗沙盒與政策資源優化等議題溝通,以形成產業共創圈、帶動文化科技跨界合作。」而2023年8月之追蹤情形為由文化部資訊部主責,並即將進入執行階段。

(6) 其中「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即將引入跨界合作機制、創新實驗沙盒與政策資源優化等手段,提升文化科技產業面效益,但公民參與方面仍有補足空間,建議在討論平臺方面加入公民代表、青年代表,以提升「非產業」面向之文化科技發展,如審議科技(更高品質與更大規模的公民審議平臺)、近用科技(如最近之電子書借閱權與文化補助)、傳播科技(數位素養提升與數位文化建構課題)等等。

3.提案參考資料:

(1) 文化基本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151

(2) 2021-2022全國文化會議政策建議參採表(112年8月21日更新)

https://nccwp.moc.gov.tw/home/zh-tw/Opinion

(3) 文化科技網

https://tech.culture.tw/home/zh-tw/about

具體建議:

1.重新盤點文化科技政策綱領與其定義,並深化公民參與主題(如將電子書借閱、審議民主、數位素養、美感教育等)跨部會專案,進行整理,並撰寫為臺灣的「文化科技之公民參與報告書」

2.於文化科技之「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納入公民代表與青年代表,提升「公民參與」直接成效,並納入多元意見。公民參與實質影響大眾社會,但大眾對於科技、文化面向的介入使用與體驗,各自有不同解讀,無關乎仕紳化、精緻文化之治理面貌。因此應參酌各性別、居住地、職業別等之公民意見,提升公民參與文化科技政策研析規劃之完整性。

3.於文化科技之「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建立「文化科技深化公民參與」小組,於跨部會與邀請專家、公民意見的多方參酌下,討論科技工具應用於公民參與、文化治理、社區自治之面向,形塑草根、由下而上的公共領域,實質推行文化基本法之旨意。

會議內容

  • 第4屆第2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文化部:

    1.本部「2023暨2024~2027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1 plus 4—T-content plan)」提出六大面向,其中一個面向為「科技文化應用突破」,旨在結合文化內容業者及科技業者,以科技賦能文化內容,串聯虛實技術資源,以數位科技等技術支援文化領域專業團隊發展跨域虛實體驗內容。其中,文化內容部分將鏈結在地文創業者,透過科技應用豐富文化創作,並讓在地業者熟悉運用應用工具,共同參與及推動文化科技發展。

    2.有關文化科技應用,本部將推動高齡科技計畫及建立沉浸式體驗案例,針對高齡長者、年輕族群等不同受眾進行文化科技之使用及體驗,提升公民參與文化科技之比率。

    3.本部於107年至108年間召開多場專家及產業諮詢會議,於108年12月完成「文化科技施政綱領」(草案)。為因應黑潮計畫文化科技面向之推動,本部刻正重新梳理綱領內容,將於通盤考量後,提出一個能以臺灣科技優勢整合文化產業,讓科技成為臺流文化內容的造浪者之施政綱領。

    4.為橋接跨界合作、善用科技,開發新型態文化內容,106年本部與科技部合作成立「文化科技平臺」,後續為因應5G時代及新興科技,擴大與經濟部、故宮、國史館、原民會合作「前瞻數位建設5G計畫跨部會整合及支援合作平臺」,促成與經濟部合作「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設計驅動跨域整合創新計畫」、「文化科技5G創新垂直應用場域建構及營運計畫」,與故宮合作「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博物館應用計畫」,與原民會合作「影音場域之5G創新應用領航計畫」等。

    5.本部刻正規劃辦理「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並蒐集相關討論議題中,惟該平臺原訂是針對跨部會共同合作議題之溝通平臺,而非屬徵集外部專家建議擬定政策建議性質。

    數位發展部:

    1.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下稱數位部產業署)文化科技推動重點如下:

    (1) 文化科技5G創新垂直應用場域建構及營運支援計畫:協助創發團隊發展多元演/展體驗科技以及場域轉型,透過研發之可攜易部署5G行動製播系統,促進地方文化展演活動導入文化科技軟體服務,提升民眾文化體驗。

    如:12月17日由數位發展部、文化部、數位產業署指導,由資策會、兩廳院、拉縴人合唱團合作之「向生命乾杯5G沉浸版」,運用5G專網加上AI語音辨識即時視覺影像生成技術,創造虛擬角色之視覺影像,帶來音樂賞析的新體驗。

    (2) 地方文化特色整合5G應用與落地計畫:以5G及創新科技,結合地方文化特色,創造跨領域示範案例與應用,促進民眾有感體驗及我國5G文化科技應用發展。

    如:與宜蘭縣政府共同協作,結合宜蘭在地相關產業運用數位科技發展基地與試煉場域,並依據發展需求,推動5G落地應用至在地藝文場館、觀光產業、創意生活產業及偏鄉等地區。

    (3) 跨單位展會合作推廣:鏈結跨部會(如:文化部、文策院等)、跨地方產業公協會(如:地方電腦公會)共同合作,建構北中南高資訊月巡迴展,向國人展現臺灣數位經濟產業實力,提升全民數位素養與資安思維,帶動各行各業潛在轉型需求;串聯資訊月數位部主題館與文策院TCCF創意內容大會,打造11月數位創新與未來內容的跨界盛事,並於資訊月數位部主題館規劃文策院輔導之亮點團隊進行分享交流活動,推廣臺灣數位科技加值創意文化產業成果。

    2.未來數位部將持續透過數位科技落地應用至文化相關產業,後續亦將配合參與文化部成立之文化科技「跨部會政策討論平臺」,藉由跨部會、跨單位合作加值數位科技研發成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科會轄下法人國研院國網中心已於111年成立「視覺化與算圖技術組」進駐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長期推動算圖平臺與特效技術服務,促進我國動畫影視產業之發展,共同推動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相關工作;另國科會亦自111年推動「科技藝術跨域融合與創新研究計畫」,鼓勵科技藝術學術研究。後續國科會將配合文化部及數位發展部等有關部會相關政策推動,強化文化與科技的跨域合作,並善用科技促進文化多元參與。

    決定

    本案由文化部主辦,數位發展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辦。請文化部參考委員建議加強推動文化科技執行落實公民數位參與;另請數位部、國科會協助於跨部會平臺共同推動科技工具應用,以促進文化多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