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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內政部:
一、有關向地方型合作社宣導申辦團體憑證(XCA)部分,內政部已製作申請團體憑證(XCA)之宣導資料,置放於合作事業入口網(https://coop.moi.gov.tw/cphp/)及透過110年度各類合作社教育訓練(11場次、511人次)等多元管道積極宣導。二、內政部並於110年10月15日舉辦之「110年度合作行政聯繫會報」,請各地方政府協助向所轄合作社加強宣導團體憑證申辦。後續如有辦理合作社相關活動及會議,亦將持續宣導本案。三、本案經與委員溝通,委員已充分瞭解內政部對合作社宣導申辦團體憑證之努力。至後續如何優化申請及使用,建議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錄案卓處,以利長久性推動規劃。
決定
本案已辦理完成,經李委員欣同意解除列管,列為完全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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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成果回顧交流會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一、 統整目前推動公文電子交換之成效,並依據推廣成效研擬便捷的申請機制。 (一)公文電子交換系統(以下簡稱交換系統)係由國發會所屬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負責應用程式開發與維護,用戶遍及政府機關(構)、學校、公司行號、組織團體及法人等約3.4萬個使用者,全年收發文量以去(108)年為例,分別為收文件數66,850,455件、發文件數68,463,015件,合計為135,313,470件,每份公文以單掛號信25 元計算,約節省17.11億元郵資費用並提升公文傳送行政效率。 (二)現行各項公文電子交換服務(以下簡稱交換服務)均以紙本申請,申請表單可於公文e網通網站下載後列印,申請端於紙本表單填具相關資料後蓋上(主管)機關印信,將表單傳真至公文G2B2C資訊服務中心(以下簡稱G2B2C中心);後由G2B2C中心人工審核無誤後,再至系統做後續處理。 (三)為提供交換系統使用者更便捷之申請機制,檔案局刻正開發線上申辦交換服務功能,規劃申請單位得以機關憑證GCA、商工憑證MOEACA及組織團體憑證XCA,進行線上申辦交換服務;並由統合交換中心主管機關及檔案局於線上審核通過後,自動或手動開通申請機關(構)、學校、企業、組織及團體之交換服務。上述線上申辦功能預計109年底開發完竣,並於110年提供此項服務。 二、 研擬行動裝置交換之可行性。 (一)交換系統為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之一,資訊安全維護不容輕忽,爰交換系統採多層次防護策略,要求用戶連線採固定IP,俾利主機防火牆設定白名單,將疑似攻擊連線於第一時間阻隔,以大幅降低資安風險。 (二)民間團體、公司行號如需使用公文電子交換系統,須採用固定IP方式連線,如無法直接使用固定IP方式連線者,可向國內ISP業者申請一組固定IP,再搭配虛擬私人網路(VPN)路由器將浮動IP轉成固定IP,以進行公文電子交換;或是向VPN服務機構(如企業、學校)申請VPN連線服務以取得固定IP。上述作業仍需配合交換系統之加密防護機制,使用GCA、 MOEACA或XCA等憑證管理中心之憑證驗證機制以執行交換作業,上述各類憑證目前尚無提供整合行動裝置方案,有關推動行動裝置交換作業部分,將視各憑證管理中心後續對行動裝置之整合情形適時推動。 三、 強化政府推動公文電子交換(訊息交換)宣傳效益。 (一)檔案局每年辦理「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應用推廣說明會」北、中、南、東各1場次,對象為各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與資訊人員,以及交換系統之「統合交換中心維運教育訓練」1場次,對象為統合交換中心資訊人員及維護廠商;皆於上述說明會或教育訓練場合請各主管機關宣導公文電子交換推動政策及執行方向。 (二)以近5年(104至108年)公文電子交換收發件數統計為例,每年收、發文件數均穩定成長,平均成長率為4.7%,本年截至4月與去年同期之收發文件數相較,亦有3.9%之成長,足見宣傳效益。 四、 輔導(引導)偏鄉機構、組織或個人使用公文電子交換。 (一) 依現行公文電子交換架構及運作機制,如各地網路、頻寬等基礎設施完善,並無偏鄉收文時間較都會區緩慢的問題。目前欲加入使用公文電子交換之用戶,均由檔案局G2B2C中心客服中心人員提供各項諮詢服務,並依其對象為政府機關、公司行號或組織團體及法人等,分別給予輔導並協助用戶上線使用公文電子交換,並協助裝設、更新主機或排除異常問題之處理。 (二) 有關地方型合作社組織團體憑證(XCA)製發之主管機關及初審註冊窗口未明一節,國發會業於XCA網站(https://xca.nat.go v.tw/web2/apply01.html)XCA憑證申請作業流程說明中新增「憑證註冊初審窗口」超連結至「查詢憑證用戶主管機關」頁面,便利民眾快速確認事業主管機關。後續如有申請憑證相關問題,可洽客服中心(電話:02-2192-7111)提供服務。決定
有關推廣地方型合作社組織申請團體憑證(XCA),以利引導偏鄉組織使用電子公文交換機制一節,請內政部主辦,協助宣導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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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第3次會議第2次會前會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一、統整目前推動公文電子交換之成效,並依 據推廣成效研擬便捷的申請機制。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以下簡稱交換系統)係由本會所屬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負責應用程式開發與維護,用戶遍及政府機關(構)、學校、公司行號、組織團體及法人等約3.4萬個使用者,全年收發文量以去(108)年為例,分別為收文件數66,850,455件、發文件數68,463,015件,合計為135,313,470件,每份公文以單掛號信25 元計算,約節省17.11億元郵資費用並提升公文傳送行政效率。 現行各項公文電子交換服務(以下簡稱交換服務)均以紙本申請,申請表單可於公文e網通網站下載後列印,申請端於紙本表單填具相關資料後蓋上(主管)機關印信,將表單傳真至公文G2B2C資訊服務中心(以下簡稱G2B2C中心);後由G2B2C中心人工審核無誤後,再至系統做後續處理。 為提供交換系統使用者更便捷之申請機制,檔案局刻正開發線上申辦交換服務功能,規劃申請單位得以機關憑證GCA、商工憑證MOEACA及組織團體憑證XCA,進行線上申辦交換服務;並由統合交換中心主管機關及檔案局於線上審核通過後,自動或手動開通申請機關(構)、學校、企業、組織及團體之交換服務。上述線上申辦功能預計109年底開發完竣,並於110年提供此項服務。 二、研擬行動裝置交換之可行性。 交換系統為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之一,資訊安全維護不容輕忽,爰交換系統採多層次防護策略,要求用戶連線採固定IP,俾利主機防火牆設定白名單,將疑似攻擊連線於第一時間阻隔,以大幅降低資安風險。 一般情況下使用行動裝置連網(以4G上網為例)非以固定IP連線,若允許非固定IP(又稱浮動IP)連線,則無法啟用白名單機制,惡意連線可隨時更換IP,將難以稽查惡意連線來源,致公文電子交換機制暴露於不易控制的風險環境。 民間團體、公司行號如無固定辦公場域,可向國內ISP業者申請一組固定IP,再搭配虛擬私人網路(VPN)路由器將浮動IP轉成固定IP,以進行公文電子交換;或是向VPN服務機構(如企業、學校)申請VPN連線服務以取得固定IP。上述作業仍需配合交換系統之加密防護機制,使用GCA、 MOEACA、 MOICA或XCA等憑證管理中心之憑證驗證機制以執行交換作業,現行行動裝置因尚無法整合上述憑證,目前推動行動裝置交換作業仍有困難,當視整合情況適時推動。 三、強化政府推動公文電子交換(訊息交換)宣 傳效益。 檔案局每年辦理「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應用推廣說明會」北、中、南、東各1場次,對象為各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與資訊人員,以及交換系統之「統合交換中心維運教育訓練」1場次,對象為統合交換中心資訊人員及維護廠商;皆於上述說明會或教育訓練場合請各主管機關宣導公文電子交換推動政策及執行方向。 以近5年(104至108年)公文電子交換收發件數統計為例,每年收、發文件數均穩定成長,平均成長率為4.7%,本年截至4月與去年同期之收發文件數相較,亦有3.9%之成長,足見宣傳效益。 四、輔導(引導)偏鄉機構、組織或個人使用公文電子交換。 依現行公文電子交換架構及運作機制,如各地網路、頻寬等基礎設施完善,並無偏鄉收文時間較都會區緩慢的問題。目前欲加入使用公文電子交換之用戶,均由檔案局G2B2C中心客服中心人員提供各項諮詢服務,並依其對象為政府機關、公司行號或組織團體及法人等,分別給予輔導並協助用戶上線使用公文電子交換,並協助裝設、更新主機或排除異常問題之處理。科技部:
本案建議洽電子公文交換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瞭解相關機制。決定
本案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主辦,科技部免列協辦機關。有關行動裝置交換,國內已有多家行動業者提供4G固定IP連線服務,請國發會釐清後修正回復說明;另有關地方型合作社組織團體憑證XCA之目前製發單位未明,請國發會洽內政部研議後續通案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