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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完全參採

對某項議題感興趣的委員,可以連署(至少三人)後自行組成一個分組,並邀相關部會代表參與,以產出至少一份施政見議文件為目標


提案委員

連署委員

主責部會:

教育部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略)

具體建議:

(略)

會議內容

  • 第1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分別於106年1月10日、1月26日以電子郵件請青年委員們填復「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分組暨提案調查表」並組成小組,經2月3日彙整委員提案,共提出8項提案,復於2月10日函請各相關部會協助研處並回復辦理情形,並列入青諮會第2次會議討論案。

    決定

    106年3月9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1屆第2次會議解除列管

  • 第1屆第1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略)

    決定

    有關洪簡委員廷卉於會後補充內容提及政府部會有關青年議題會找青年諮詢委員諮詢以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使青年諮詢委員會發揮更大的價值,所討論的問題可以更具深度、廣度並且能發揮實質的成效一案,會議決議由三個以上的委員組成一個工作組,工作組要產生一份建議文件,且一開始組成小組的時候,便把各部會承辦單位納入。
    至於工作小組的數量、議題,就由委員們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