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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會議預備會提案2

辦理中

落實我國月經平權,從教育、社會福利保障、公共基礎建設等多元面向推動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衛生福利部主辦,教育部協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月經平權的全面落實,應包含將月經平權視為基本人權,於所有場域全面消除月經貧窮、汙名、不平等,共建月經友善社會。

2.以消弭月經不平等為目標,提升國家公共衛生、確保人民健康權利為宗旨,政府應確保所有人皆可負擔及取得生理用品、及使用相關水與健康衛生(WASH facilities)的權利及管道。我國最初為提升全民公共衛生,開始於公共場域廁所提供免費衛生紙,並增設公廁,已行之有年、成效顯著。然目前除了因應2023年起實施「補助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推動月經平權計畫」的校園場域外,其他公共場域,如交通建設(火車站、捷運站、高鐵站、機場)、公設文化與體育場館、民眾可進出之政府場館(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尚未有全面提供免費生理用品,供急需民眾(不一定為受月經貧窮影響者)急用之措施。同時參考長期重視人權、公共衛生與性別平等的多個高收入國家(high-income country)與地區皆已有相關政策與法案:如蘇格蘭於2020年通過免費生理用品供應法案(Period Products (Free Provision) (Scotland) Bill)正式規範全境之公共場域皆有義務提供免費生理用品予需要的人[註1];澳洲維多利亞州(Victoria State)亦實施類似政策[註2],臺灣作為亞洲月經平權、性別平等的重要推手,應儘速規劃相應政策,保障國民權益,推動人權與性別平等價值。

3.月經貧窮係指人們因經濟困境,以致無法負擔、取得足夠的生理用品,長期下來將影響到健康、教育、工作等基本權益,進而導致貧窮生理女性長期面臨陰部感染、骨盆炎、嚴重焦慮、憂鬱,並深陷弱勢惡性循環之中的社會現象。根據小紅帽協會於2021年統計,臺灣目前約有9%的生理女性正身處此一困境[註3]。以消除月經貧窮為目標、保障國民基本權利為原則,政府應額外給予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予深陷月經貧窮影響之貧困者;尤其針對18歲以下未成年青少女,予以優先協助。由於目前尚未有明確政策或法規表明,於社會救助、補助、社會服務的範疇內,應如何支持面臨月經貧窮的貧困者與家庭。因此立院正在推動於「社會救助法」中明確加入「生理用品」項目,並列舉生理用品項目,包含各式材質之衛生棉、衛生棉條、月經量杯、月經碟片、月經內褲,及相關生理用品。目前法規修訂後,最有可能出現的改變,便是將該服務加入現有實物銀行及各社福機構的原有服務項目中。然現有社福系統面對月經貧窮,具有以下實際困境:

(1) 貧困者因其不具中、低收入戶之資格,即使面臨月經貧窮,去實物銀行領取生理用品物資因不符資格,而不能領取;由實物銀行轉介到當地社福團體時,又因此類個案非此社福團體服務的類別對象,以致求助無門。
(2) 實物銀行、或是社福機構未有生理用品備品。
(3) 根據目前實物銀行辦理流程圖[註4],實物銀行以發放一次性物資為原則,這也是許多社福機構的困境,因生理用品是每個月都需要用到的長期性物資,並非一次可解決,需要穩定長期方案。各地實物銀行也常有不同的備品跟庫存狀況,大部分時候不是沒有生理用品,就是品項有限。然因生理用品的種類品項多,每個人狀況又有很大不同,使用到不合適的生理用品,有可能提油救火造成更大問題。
(4) 相關社工、社政、助人工作者,過往可能未有接觸月經貧窮議題之經驗。

4.延伸第三項所提及,針對身心障礙生理女性進行額外保障。身心障礙女性因為特殊需求,生理用品的支出相較於一般女性多。他們可能因為難以讓衛生棉貼合貼身衣物,只能選用價格較高的褲型衛生棉;或者因長期臥床,只能擇長度較長但價格較高的夜用衛生棉等。甚至可能因為外出時不方便更換生理用品,而選擇生理期間不出門。

5.僅提供免費生理用品,無法達成月經平權;落實全面、完整、不分性別的月經教育同等重要,從教育著手,杜絕歧視與汙名產生。雖然目前教育部的「補助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推動月經平權計畫」有規定,計畫除了補助多元生理用品外,地方政府亦可提供給學校用於辦理月經教育,有些地方政府也表示,若學校對定點發放經費尚有餘款,也可以購置月經教育教材[註5]。然由於生理用品供應與月經教育推動之經費混合,因此易造成縣市間施行狀況有落差,月經教育或校園生理用品供應任一面向都有可能受到犧牲的狀況。根據長期推動月經平權的非營利組織小紅帽協會針對全臺各地的第一線國小教育工作者進行的調查結果表示,月經教育教學現場中最缺乏的是教材教具,例如:各式各樣的生理用品、內外生殖系統模型等,單價較高的教具,學校通常難有經費採購,且較無普遍的購買、取得管道;許多教師也表達擔心課程時數不夠,以及學生/家長/學校的負面反應,如主管機關重視月經教育、與學校及家長間建立良好溝通,將有機會可避免此情況發生。

6.參考資料:
註1:蘇格蘭免費生理用品法案
https://www.gov.scot/publications/period-products-free-provision-scotland-act-2021-equality-impact-assessment/ 
註2:澳洲維多利亞州公共場域免費生理用品政策
https://www.vic.gov.au/free-pads-and-tampons-public-places
註3:小紅帽協會《2021臺灣月經經驗大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withredtw/posts/650013586424170
註4: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實物給付(食物銀行)推動情形」
https://reurl.cc/p315g8
註5:教育部 113 年「補助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推動月經平權計畫」公文
具體建議:
1.以政策明確要求公共場域,尤其以交通、文化、體育、民眾會接觸到的政府機關等人流高密度場館為優先,需以近用性(accessible)、便利性(convenient)高的方式提供免費生理用品予需要的民眾(例如:無需登記、無需向櫃檯詢問等)。

2.將月經貧窮的補助與服務項目加入現有實物銀行、社福機構等社會安全網中,並建議可以邀請具備相關經驗之專家團體,共同研擬方案改善現有困境,除確保最基本的各品項(包含種類、吸收量)的生理用品備品皆有外,實物銀行、社福機構的社工、社政人員亦須透過培訓,具備相關知識與了解發放原則。

3.針對身心障礙生理女性,加強額外實物補助,並確保相關執行人員進行額外培訓,具備相關知識與了解發放原則。

4.將月經教育與校園生理用品政策經費明確定義,兩者兼顧不可以犧牲任一者的方式進行。鼓勵學校以月經教育經費協助老師、護理師取得相應教材教具或培訓資源,政府亦協助進行月經教育重要性的政策宣導。同時建議規定各縣市性平輔導團、或健體輔導團每年或每學期需辦理一定場次與月經教育相關之講座與宣導,並要求各縣市學校皆須派人參與。

會議內容

  • 第4屆第3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衛生福利部:

    1.為回應「月經貧窮」議題,本部前於110年3月15日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女性生理用品納入實物銀行提供,避免前開對象因貧窮無力購置所需生理用品致生活陷困或對健康有所危害。為擴大對經濟不利處境女性之照顧,並提升各地方政府實物銀行物資供給之多樣性,本部112年4月7日召開研商會議,決議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另規劃實物銀行領用女性生理用品以免扣除點數方式提供。目前各縣市實物銀行之生理用品均已採不扣點或外加方式提供,並可在不同據點調度數量,尚可穩定提供生理用品。

    2.有關實物銀行物資發放原則,皆由社工或據點服務人員依據經濟不利處境者之需求評估後,提供一次性緊急物資或定期性物資。定期性物資係依不利處境者之個別化需求,每次提供期間為3個月、半年或1年不等,以每月領取1次為原則,並於新年度重新評估其物資需求。又為提高實物銀行社工或據點服務人員對於月經貧窮之瞭解,將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相關知能之在職訓練。

    3.查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業管社福機構,多數均可預備足量生理用品之備品,倘服務對象有特殊個別需求(如指定品牌、材質等個人需要)則由機構協助媒合社會資源;此外,目前社福機構之護理人員或相關工作人員,除透過課程協助教導服務對象認識月經及使用生理用品,亦訓練社福機構工作人員如何以正確態度面對服務對象之生理需求,使其對月經有正面健康之認識。

    4.針對經濟處境不利之身心障礙者,各地方政府已提供每月4,049元至9,485元不等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可由障礙者依其個別需求支應日常生活所需(包含購買生理用品)。另為因應社會情境及家庭結構變遷,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照顧服務議題亟需政府更主動積極發掘,並完善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後之定期追蹤與服務品質管控機制,行政院於112年9月核定「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113年至117年)」,並自113年起藉由推動本項計畫,讓身心障礙者完成需求評估後,逐案銜接至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提供服務。依地方政府實務執行經驗,身心障礙女性如有臨時性生理用品需求,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之服務人員會先協助運用中心經費代購提供,如為經濟處境不利而有長期需求之情形,則多會連結轄內實物銀行提供協助。

    教育部:

    1.本部自112年8月1日實施「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為營造性別友善學習環境,本部國教署113年度持續實施「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推動月經平權計畫」,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經期生理需求的學生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於經費統籌運用及專款專用的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多元生理用品相關經費支應,兼顧生理用品發放、滿足學生生理用品多元使用需求及月經教育推廣之彈性,後續倘有經費需求,本部國教署將賡續評估另案申請,適時予以協助。

    2.前項計畫,本部國教署與地方政府及學校透過各項教育安排與運用多元教育策略及宣導管道共同推動校園月經教育,地方政府與各級學校性平會需落實關於推動月經教育與月經平權統籌規劃之相關會議與活動紀錄、學校每學期辦理1場次月經教育或月經平權的推廣教育或活動並訂定相關獎勵計畫;為增進所有性別教師在教學引導的技巧及信心,本部國教署將持續宣導,鼓勵教師實施月經教育與月經平權融入課程與教學;另提供適切的月經教育教學資源陸續掛載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https://hps.hphe.ntnu.edu.tw/),落實校園月經教育推展,以「共創月經平權支持性環境、實踐性別平等價值」。

    決定

    本案由衛生福利部主辦,教育部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