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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第3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衛生福利部:
1.推動多元文化友善醫療服務:
(1)為提供多元就醫資訊及醫療諮詢服務,維護病人就醫的權益,本部已於112年度醫院評鑑基準(醫學中心適用)及醫院評鑑基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適用)1.6.1條規定,醫院應提供病人及家屬衛教與醫院服務資訊,並提供病人完整的就醫資訊及一般諮詢,包含可依病人需求提供適切的溝通服務,如:病人慣用語言或外語之翻譯,聽障者手語翻譯、唇語、筆談、同步聽打、寫字板、溝通板,視障者點字資料、18號字體以上之資料。
(2)又為使病人能瞭解其病情、處置及治療方式,表達其意願,行使醫療同意權,本部已於112年度醫院評鑑基準(醫學中心適用)2.1.2條及醫院評鑑基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適用)2.1.3條規定,醫院應適當說明病情、處置及治療方式,並依規定取得病人同意,包含有特殊需求之族群,如高齡長者、身心障礙者及新住民等,並可依病人需求提供適切的溝通服務,如:病人慣用語言或外語之翻譯,聽障者手語翻譯、唇語、筆談、同步聽打、寫字板、溝通板,視障者點字資料、18號字體以上之資料。
(3)本部已製作多國語言常用醫療表單,包含各項檢查及手術等同意書、住院、出院流程與門診、急診就醫流程、到院前需求等共計8 種語文版本,並置放於本部官方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MA/lp-3761-106.html),供醫療機構及民眾運用。
(4)又為精進通譯制度,內政部「通譯制度精進試辦計畫」業經行政院核定,並自113年4月1日實施,該計畫涉及醫療通譯人才培訓部分,本部業於113年2月22日函請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所轄新住民人口結構及需求,參依計畫之適用對象、通譯培訓資格要件、通譯培訓課程(醫療衛生組醫療通譯類)等規劃辦理。
2.盤點目前具有高齡者照顧與陪伴功能之據點,針對不同語言及文化族群之服務對象提供服務:
(1)巷弄長照站為長照服務向前延伸,主要服務對象為健康、亞健康、衰弱及輕度失能、失智長輩,提供社會參與、健康促進、共餐服務、預防及延緩失智失能等服務,落實社區初級預防功能;為充分彰顯長照的多元共融與包容的精神,巷弄長照站係基於社區基層組織辦理,參與者以熱心社區事務、關懷高齡長者之社區人士為主,基於社區共生係未來發展趨勢,本部鼓勵巷弄長照站發展共融服務,持開放、包容態度,接納不同語言及文化族群之服務對象,提供其平等服務與尊重。
(2)有關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下稱失智據點),服務對象為確診失智症且未失能或長照需要等級2-3級者,提供失智者及照顧者多元複合支持方案如認知促進、緩和失智、安全看視、照顧者照顧訓練及照顧者支持團體,其具有照顧與陪伴功能,如罹患失智症之新住民有服務需求,仍可至失智據點接受服務。
(3)推動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結合在地人力、物力資源,提供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及辦理健康促進活動,透過在地化之社區照顧,使老人留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另為因應人口結構變遷,規劃未來服務方案,將視當地需求特性,於據點原有服務內容融入相關文化元素,並持續提升服務單位之文化敏感度,以鼓勵更多新住民老人參與據點服務及新住民擔任據點志工或新住民相關團體提供據點服務。
3.發展提升對新住民之語言友善與文化敏感度方案:
(1)依據本部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核心課程50小時中,亦有介紹文化敏感度之定義及於照顧情境中之重要性、介紹文化適切性之照顧模式、倫理困境與議題、以及系統性介紹文化照顧知識、態度及技能,並融入於個案照顧情境中等相關內容。
(2)透過長照服務宣導措施,提升新住民群體之長照服務知曉度:
A.針對非以華語為母語之新住民,本部現行宣導單張業有製作成多國語言版本,如英文、印尼文、越南文等,並可透過地方政府協助印製發放,提升新住民取得長照服務訊息之便利性。
B.督請地方政府結合新住民團體,以自行、補助或委託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或實體講座,提升新住民長照服務知曉度。
(3)督請各地方政府輔導新住民團體承辦長照各式據點,以更貼近新住民的需求。
內政部:
有關醫療及長期照顧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本部移民署尊重主管機關規劃,配合協助宣導。
勞動部:
有關新住民醫療及長期照顧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本部尊重主管機關規劃,配合協助宣導。
決定
本案由衛生福利部主辦,內政部與勞動部協辦。請內政部併同通譯人才培訓與資料庫等工作,納入「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