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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會議預備會提案11

辦理中

建請強化當前推行地方創生下之各地方計畫資源整合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經濟部協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根據行政院地方創生2.0「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地方創生業務透過跨部會會報,由國發會牽頭各部會推行地方創生,其目標揭櫫為「盤點地方DNA,找出自身優勢,發展新經濟、新商業模式,從生產、製造、加工,到通路、銷售及品牌建立,建構完整生態系,期盼點燃創新成長動能,帶動地方產業發展。 」(頁1)其中在地輔導中心,即有「協助在地產業、青年團體與地方政府串聯合作」、「媒合部會及企業資源,增進地方創生交流」等協助中央與地方、官方與民間的重要中介工作。
2.地方創生非一般創業,先有「地方」,方才創生。雖政府推動國發會青培站與各區設立輔導中心等人才培育與資源盤點等基礎性地方盤點工作,當地方出現許多依賴補助,非以促進青年返鄉與地方永續發展等理想為念的個人行號出現,申請列入「加速」白皮書中的其他諸如地方政府級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等,或者中央政府級勞動部多元培力就業計畫、農業部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等各部會事業型補助計畫時,會產生資源浪費或者浮濫補助。舉例,有業者會拿A計畫以前成果抵用B計畫,或者核定經費150萬只有30萬成果展出等執行率低的狀況。如非中央承辦倚賴私人關係向地方確認,無法透過單一個案的書面檢視,發現此項行為。
3.從地方創生2.0「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到即將邁入3.0「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其60億法源來源,仍落到各部會計畫預算執行以為審計依據。就地方縣市乃至鄉鎮層級的尺度,目前問題在於整體性發展上,地方如何橫向調和中央與地方既有計畫與前瞻計畫,特別是如何將各部會不同計畫精神的事業做整體描繪,提供給擬申請上述事業補助的各地方民間協會或公司行號。當前,國發會的各區輔導中心的績效指標,並未將依據諮詢對象的事業發想,按照個案狀況協助轉介至其他事業型計畫轉介量,列入輔導成效依據。
具體建議:
1.建議政府應建立各部會流通之熟知地方創生資源盤點的在地計畫評選委員建議名單,從書面審查到在地訪視,透過了解地方狀況的委員之意見,執行能量與信譽,才能達成社會性效益,與公益性共好。
2.建議各項牽涉在地執行補助、特別是被列入「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白皮書的各部會計畫,在書審階段就會國發會各區輔導中心,一同參與訪視,以避免資源浪費或者浮濫補助。

會議內容

  • 第4屆第3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1.地方創生所涉領域廣泛多元(如產業、文化、教育、交通、基礎設施……等),本會持續透過地方創生計畫輔導機制,秉持永續共好之發展原則,就不同地方創生事業提案之性質,媒合相關部會資源對接各權管事項再由各部會基於主管機關業務專業,考量不同事業提案內容、所在區域、地方特性等,分別由熟知該領域之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進行審查(該部會亦可參酌政府電子採購網所列各領域之專家學者資料庫),期彈性因應不同地方創生計畫申請面向。

    2.本會地方創生各分區輔導中心負責辦理地方創生事業提案之輔導、彙總、提報工作會議等相關事宜,依據不同地方創生事業提案之性質,會同相關部會進行研商或視個案需求辦理現地訪視,讓更多不同地方創生需求順利推動。

    經濟部: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及「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由國發會統籌各部會共同推動辦理,本部依國發會推動策略配合辦理。

    決定

    本案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經濟部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