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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第1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交通部:
1.高鐵、臺鐵與國道客運等三大系統各有其需求與服務特性,也分別肩負不同之運輸任務,高鐵以長途、商務旅次為主,臺鐵及國道客運則以中短途、區間及通勤旅次為主,在進行定價檢討時,實務上均會進行競爭運具價格及民眾可接受意願調查,以臺鐵近期票價檢討為例,過程中即參考國道客運、公車、捷運、高鐵等運具同區間價格進行比較,也就不同調幅調查民眾可接受度。
2.為減輕民眾通勤交通負擔,交通部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規劃推動TPASS,另為常態性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本部已於114年2月3日函向行政院提報「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執行計畫(115-118年)」,爭取4年新臺幣363.8億元經費,期以穩定財源推動月票政策,減少私人運具使用,持續提升民眾公共運輸使用率。
決定
本案由交通部主辦,為單一部會主政,不納入第1次會議討論。請交通部參酌委員建議,於大眾運輸價格調整時進行整體考量,並盡可能遵循一致之原則與方向,以保障人民「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