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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會議預備會提案9

辦理中

推動城際運輸價格合理化,分流不同大眾運輸種類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交通部主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九項指標提到「建構民眾可負擔、安全、對環境友善,且具韌性及可永續發展的運輸」。依照111年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各年齡層中大眾運輸使用率,15-18歲、18-20歲、20-30歲分居前三名。其中15-18歲市佔率達53.1%。顯見大眾運輸對於缺乏私有運具的青年群體的移動能力極為重要。對於外出求學就業的青年而言,城際大眾運輸可說是生命動脈。

2.惟疫情後國內大眾運輸使用率回升速度較緩,尚未回到疫情前16-18%的水準,導致近年城際運輸業者倒閉、服務水準降低之情形。不同城際運輸之間也出現市場失衡。高鐵2024年運量創新高,然而臺鐵與國道客運運量卻反而下跌。隨著臺鐵預計於今年度漲價,票價水準已經趨近高鐵;國道客運持續受到塞車與服務品質等因素,影響國民選擇大眾運輸工具意願。若情況未改善,可預料運輸系統間的失衡可以預見更嚴重。

3.本於支持青年生活、降低郊區居民的通勤成本,以及促進大眾運輸使用率之宗旨,行政院於2023年推出TPASS通勤月票政策。透過跨運具的票券整合。然而在TPASS之外,大眾運輸的票價與服務品質,並未進行系統性的整合。部分區域因政策優惠,搭車民眾人滿為患,業者無法妥善消化人流;部分區域縱使TPASS在手,卻面臨無車可搭的窘境。如此情況,實則有違政策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之美意。

4.綜觀國內現行各大眾運輸票價,高鐵係依據BOT合約,臺鐵依據鐵路法(交通部報行政院核定),公路客運依據公路法(僅需交通部核定),各有獨立機制。然而不同大眾運輸工具的票價實則對於旅客搭乘意願影響甚鉅。若大眾運輸價格制定過程加以參照其他運輸工具價格、服務品質、旅客搭乘意願等,發揮其作為政策工具的功能,則可為一緩解運輸系統間失衡之作法。

5.綜上所述,參照TPASS實施至今之情況。適當調整票價以符合營運成本,強化業者經營能力,依然是提供便捷大眾運輸服務的重要基礎。整合不同大眾運輸系統、建立階層式的轉乘模式,最大化運輸量能,才能達成「轉移私人運具、平衡城鄉發展」的目標。

具體建議:

1.建請交通部於主要城際運輸走廊整合各公共運輸系統,提出城際運輸上位計畫。依照旅次之距離、願付價格、性質分流不同運輸系統。

2.建請行政院邀集臺鐵公司、高鐵公司與客運業者,建立票價整合平臺,階層式調整票價,使旅客依照其需求選擇使用運輸系統。也可透過相關平臺研議參照航空國際線依照空位數、發車時間彈性調整票價,促成旅客分流。

3.現行TPASS係依照疫後特別預算模式提出,建請交通部研議通勤月票是否有長期經營之方案。

會議內容

  • 第5屆第1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交通部:

    1.高鐵、臺鐵與國道客運等三大系統各有其需求與服務特性,也分別肩負不同之運輸任務,高鐵以長途、商務旅次為主,臺鐵及國道客運則以中短途、區間及通勤旅次為主,在進行定價檢討時,實務上均會進行競爭運具價格及民眾可接受意願調查,以臺鐵近期票價檢討為例,過程中即參考國道客運、公車、捷運、高鐵等運具同區間價格進行比較,也就不同調幅調查民眾可接受度。

    2.為減輕民眾通勤交通負擔,交通部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規劃推動TPASS,另為常態性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本部已於114年2月3日函向行政院提報「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執行計畫(115-118年)」,爭取4年新臺幣363.8億元經費,期以穩定財源推動月票政策,減少私人運具使用,持續提升民眾公共運輸使用率。

    決定

    本案由交通部主辦,為單一部會主政,不納入第1次會議討論。請交通部參酌委員建議,於大眾運輸價格調整時進行整體考量,並盡可能遵循一致之原則與方向,以保障人民「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