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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第1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環境部:
1.本部於110年9月29日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以行政機關、學校為主體,其所主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改以循環容器供餐,並請環保局輔導業者以循環容器供餐。111年至112年累積使用循環容器供餐約279.8萬個,113年累積使用228.5萬個循環容器。另於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需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依本部統計資料,113年度設置循環杯門市數約5,428間,循環杯借用量約為39.8萬杯。2.落實公部門所屬場域及辦理會議、訓練、活動時全面使用循環容器,並納入「114年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評比實施計畫」年度考核機制中,進行具體量化與質化評分。具體操作上,包含三大評比面向:其一為量化基本分,依據每月填報率、整體平均填報率及循環容器使用比率進行評分,其中循環容器使用比率須達60%至70%始可獲滿分;其二為績優加值分,評估是否有訂定內部作業要點、辦理教育訓練、定期抽查,以及實際促進循環容器使用之措施(如自行購置容器、納入契約規定等);其三則透過書面資料審查及現勘或簡報,由委員針對落實情形與創新作法進行綜合評定。最終形成整體評比成績,並作為年度獎勵依據,以請縣市環保局協助於大型活動中推動落實使用循環容器。3.有鑒於部分公部門於辦理會議餐敘時,面臨尋找提供環保容器服務業者之困難情形,為回應此類機關需求,本部已彙整並於「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提供具備環保容器租用、配送與回收清洗等服務能力之業者資訊,相關單位可依業者類型、業者所在區域等條件查詢,按下查詢即可搜尋可提供循環容器盛裝餐點之業者訊息(https://recycle2.moenv.gov.tw/SingleUse/ReusableFoodware),另亦可透過「環保即時通」APP搜尋循環容器業者資訊,方便即時掌握服務資源;此外,各地方環保局亦多於其官方網站公告轄內相關業者名單,供機關參考使用。4.本部擬增加使用循環容器之適用場景,如外送平臺及其他封閉場域及等,提高民眾接觸頻率,提昇民眾對於循環杯租借服務認知。其中,封閉場域指出入動線明確、可控且具管理機制之特定空間,常見場景如影城、展覽場館、運動賽事場地等,於此類場域中,得由業者或場館管理單位建置「借用-使用-歸還」一體化系統,例如於入口處設置租借機制,或於場館內之餐飲業者店內放置循環容器/杯,觀眾或參與者於進場時或購買餐點時支付押金或以直接提供完成借用流程,使用後則於出口或指定回收點完成歸還作業,以提升回收率並降低遺失率。5.完善商業模式擴大規模經濟,統一租借系統,引導現行不同租借系統整合,提供消費者跨系統借用、歸還及查詢服務;依不同情境設定循環經濟模式,針對特定場域引入循環杯自助歸還站,民眾使用時除方便借還,提昇民眾使用意願。決定
本案由環境部主辦,為單一部會主政,不納入第1次會議討論。請環境部參酌委員意見,持續透過鼓勵或獎補助措施,有效落實公部門於會議或活動中使用循環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