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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第3次會議預備會
辦理情形
農業部:
1.考量遊蕩犬議題涉及動物福利與生態保育之權衡,現行係由農業部動物保護司統籌規劃全國遊蕩犬管理政策與執行方向,並透過跨機關協作機制,強化對生態敏感區域之精準治理。
2.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基於野生動物保育主管機關職責,持續整合監測調查成果與物種分布資料,滾動更新石虎、草鴞及黑面琵鷺等關注物種之「核心優先解決區域」圖資,並提供農業部動物保護司作為研擬及精進遊蕩犬管理措施之重要依據。
3.在「建立具政策引導力之數據儀表板」部分,有關「犬蹤地圖APP」及遊蕩犬風險地圖:
(1)本部業於114年建置「犬蹤地圖APP」,刻正推動遊蕩犬情資整合機制,規劃建置遊蕩犬風險地圖,將透過「犬蹤地圖APP」所蒐集之資料作為其底層資料來源之一。該風險地圖將整合遊蕩犬調查資料、115年度辦理中之遊蕩犬現地街景調查、UAV影像補強調查資料,建立我國遊蕩犬分布之基礎資料,並結合地方遊蕩犬通報資料(如1959專線之人犬衝突、農損、遊蕩犬聚集等案件)、野生動物與遊蕩犬隻衝突、交通部撞擊動物案件、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件點位等多元資訊,並疊合自然保護區域(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重要濕地等)、風景區及人口結構(如老齡化農村分布等)等圖資,建構具動態更新能力之遊蕩犬風險地圖。預計於115年底前完成前開資料整合,並以風險地圖形式呈現,作為本部及地方政府進行遊蕩犬管理資源投入及重點處置之決策依據,並針對高衝突熱區採取強化措施(如高強度絕育、精準捕捉與管理),逐步提升治理精準度與透明度。
(2)本部115年度已就遊蕩犬管理相關工作進行具體規劃,包括持續推動犬蹤地圖APP資料蒐集、辦理遊蕩犬現地街景調查及UAV調查、整合地方通報及衝突案件資料,並逐步建構遊蕩犬風險分析圖臺;另同步推動「遊蕩犬社區管理計畫」,透過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協力,於風險熱區優先推動犬群清查、母犬絕育及社區管理工作。前開資料整合及圖臺建置作業,預計於115年底前完成階段性成果,作為後續政策滾動調整及資源配置之基礎。
4.在「納入在地經驗與科學轉譯之社會溝通」部分,本部115年度推動「遊蕩犬社區管理計畫」,明確納入社區參與及在地治理機制,透過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及農村再生體系,以補助機制結合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力量,推動以風險熱區為優先、以母犬源頭控制為核心之系統性犬群管理措施,並導入社區參與及責任照護機制,逐步將傳統餵食行為轉型為可管理之在地治理模式,以建立可複製、可持續之犬群管理體系。同時,針對生態保育與動物福利之議題,本部將持續以科學數據為基礎進行風險溝通,強調族群管理與生態保護之整體平衡,避免社會討論流於情緒對立,並逐步強化社會對於系統性管理策略之理解與支持。
5.至於「精準移除、人道處理及相關制度討論」部分,本部現行政策係以「源頭減量(母犬絕育)」、「族群控制」及「熱區管理」為優先,並依風險程度採取分級處置措施。針對具公共安全或生態衝突之高風險區域,已透過指定計畫執行範圍方式,集中政府資源加強介入強度,並以同心圓方式逐步推展執行範圍,系統性執行遊蕩犬群管理工作。亦將持續蒐集國內外遊蕩犬群管理經驗,在兼顧動物福利與生態保護之前提下,審慎評估各項管理工具之適用性,並透過社會溝通凝聚共識。
6.有關是否規劃以農民或原住民族生活所需視角進行遊蕩動物管理溝通一節,本部現行1959通報機制,已納入遊蕩犬致農損案件之分類,以掌握農村地區因遊蕩犬所生之實際影響情形,作為後續政策研判及地方處置參據。另考量原住民族部落及偏遠山區獸醫資源相對不足,地方政府目前亦有辦理下鄉巡迴絕育之實務基礎,本部將持續督請縣市政府強化原住民族部落及偏山地區有主母犬之巡迴絕育工作,以彌補偏鄉獸醫資源不足問題,並兼顧在地生活需求與源頭管理目標。
7.在「青年參與及創新機制」方面,本部肯定青年社群於資料應用及公共議題參與之潛力,未來將結合既有開放資料與情資圖臺建置成果,導入公民參與精神,並促進跨領域合作,以提升政策工具之實用性與在地適應性。同時,針對審議民主之建議,本部將持續透過諮詢機制及跨部會協調平台,蒐集多元利害關係人意見。
決定
本案由農業部主辦,為單一部會主政,不納入第3次會議討論,並於成果回顧交流會列管進度。針對「野生動物保育」與「遊蕩動物」之間的資源與生存衝突,請農業部持續加強社會溝通,並評估朝開放資料方向推動圖資整合,並請與提案委員建立科普轉譯之具體合作,以凝聚政策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