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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會議提案8

部分參採

強化社創行動方案中之資料庫責信與國際連結工作,以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夥伴關係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經濟部主辦;外交部、勞動部協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根據行政院於107年3月21日召開「第1次社會創新聯繫會議」指示,為推動我國社會創新發展,促進國內經濟、社會 、環境等包容性成長,特制定社會創新行動方案。 2.綜觀此方案推動之六大策略,從(一)價值培育:培養社會創新種子、(二)資金取得:健全社創發展條件、(三)創新育成:發展地方社創模式、(四)法規調適:建構友善法規環境、(五)推動拓展:推廣社會創新、(六)國際連結:提升國際能見度等,在4年多來的耕耘下已有顯著成果。 3.然而就政策延續面向上,在資料庫責信與國際連結中有可再精進的部分: (1)策略三:創新育成中之社會創新企業登記,透過登記資料庫使民眾了解相關業者之產品服務、社會目的及影響力,並研議公開組織章程、公益報告書等可行作法,以及連結政府採購等誘因機制。 A.以目前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中登錄之763家社會創新組織與125家產業夥伴,其涵蓋企業、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合作社、學校等不同型態單位,同時在呈現上除了以符合不同的SDGs為依據外,也可以透過縣市的分布來得知社創組織的現況。 B.目前此資料庫已成為各部會機關在推行社會創新事務上,尋找合作組織之參考依據。在不久的將來,此登錄數目將突破千家,因此未來應有更加嚴謹的審核與分類機制,讓此資料庫中登錄之單位能符合社會創新平臺倡議之宗旨。 (2)策略六:國際連結。結合民間資源與經驗,於食安、綠能、農業等多元議題建立非政府組織跨國合作關係,並辦理全球社創相關盛會,進行國際深度交流。 A.如前述,過往政府與民間許多組織在許多議題上,都以雙軌方式進行國際合作,然而如何更有效地使用政府與民間的資源,讓公私部門協力的創新能量跨域整合,是亟需整合的議題。未來如能有效建立透明雙向資訊平台,不僅能更有效達成聯合國所強調的夥伴關係,亦可達到外交與國際合作開發多贏的國際影響力! B.再者,從2018年開始舉辦的「亞太社會企業高峰會」(後更名為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依照過往遍地開花的模式,皆會帶動當地長期耕耘社會創新議題的組織與亞太區域組織進行交流。然而過往所累積的成果與資料,會於每一年度更換主辦單位後,造成傳承不易與資訊斷層,此作法將無法完整呈現臺灣社會創新累積之成果。 C.參考區域內其他國家之作法,如「香港社企民間峰會」由「香港社會創業論壇」主辦,並聯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民政事務局及二十多個香港民間團體與政府組織合辦,而「中國社會企業與影響力投資論壇」成立於2014年9月,隸屬於向光而行(北京)諮詢有限公司,由中國17家支援社會企業和影響力投資發展的基金會、公益創投機構和社會企業研究機構共同發起。
具體建議:
1.延續1.0版本之架構與精神,並依據推行成果,廣納各部會與民間單位之回饋後再提出2.0版本。 2.強化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之分級與分類,並逐年提高社創組織續留資料庫之審核條件。 3.建立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之影響力報告書格式。 4.於社會創新平臺(SI Taiwan)上增加臺灣社會創新國際合作成果資訊,不僅能標示國際合作中之利害關係人,亦可透過可視化的方式,呈現臺灣社會創新在區域中的影響力。 5.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應設立常設化組織,同時建立秘書處。每年可再透過理事會以及輪值主席之概念,導入不同議題與引入各方不同資源。

會議內容

  • 第3屆成果回顧交流會

    辦理情形

    經濟部:

    一、精進「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責信: (一)本部透過「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檢視登錄組織之社會創新內涵及資料正確性,要求每年至少更新1次年度投入SDGs成果,並訂定「資料庫爭議事件處理機制」,針對具爭議事件之社創組織進行評估,確認其上架資格符合存續本資料庫條件,讓資料庫中登錄組織符合社會創新平台倡議之宗旨。 (二)本資料庫亦串連商工登記網-企業「自行揭露事項」欄位,協助社創組織揭露章程/公益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等,並製作SDGs影響力測驗,促進外界快速瞭解社創組織投入之經營議題對應的SDGs和社會影響力樣貌,資料庫亦標示社會創新識別標籤,以利外界認同與識別。 (三)資料庫已成為部會機關在推行社會創新事務上,尋找合作組織之參考依據,如:國發會紓困貸款、國發基金「社會創新事業專案貸款」。有關分類機制,後續將進一步盤點我國社會創新相關獎項、選拔、國際認證,如: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Buying Power社創良品、B Corp及SEWF Social Enterprise Verification等,於資料庫頁面建立獎項認證標章專區,俾利大眾依不同需求找尋合適社會創新組織進行後續合作或交流。 二、精進「國際連結」做法: (一)有關建議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應設立常設化組織部分,目前每年度主辦單位皆有交接過程,且多有歷年主辦單位互為協辦之情形,已形成交接默契;本部已協助第6屆社創高峰會之主辦單位「蘭城巷弄有限公司」於6月22日(星期三)辦理經驗傳承會議,於7月6日(星期三)辦理籌備工作坊,邀集歷屆主辦單位如婦權會、Impact Hub、新芽協會等,初步討論2023年活動網站、市集主題延續、募款時程等交接事宜,並建立line交流群組以利經驗交流。 (二)有關建議於社會創新平台網站增加臺灣社會創新國際合作成果資訊部分,社會創新平台已增設亞太社創高峰會專區,上架歷屆峰會交流合作成果。 (三)國際連結部分強化其他社創行動方案中相關部會參與,除相關部會共同分攤亞太社創高峰會經費外,勞動部主責經營管理社會經濟入口網可作為展現我國社創成果,另請外交部協助在推動我國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之相關工作中,協助社創可對接相關國際活動與國際資源。 三、延續社會創新行動方案1.0版本架構與精神,提出2.0版本 已持續彙整社會創新行動方案1.0各部會推動工作與成果,並依國際重要趨勢及國內相關議題及在地需求,研擬未來初步推動方向,已於6月22日與7月21日辦理共識會議,邀集青諮委員、公部門單位、產業夥伴、學研代表及社會創新組織等交流討論,逐步聚焦關鍵議題與建立各方共識,規劃社會創新行動方案2.0執行架構及可行工作項目,已提報10月3日「社會創新第14次聯繫會議」。

    勞動部:

    本部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國際連結策略之主責單位之一。 1.在國際連結方面,可分為 (1)主責經營管理社會經濟入口網(https://se.wda.gov.tw/)作為展現我國社創成果平臺。 (2)107年由勞動部擔任組團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SEWF)之幕僚單位,108起由外交部主責辦理相關組團工作。 2.另本部亦配合經濟部規劃,與相關部會共同分攤亞太社創高峰會經費。

    外交部:

    一、外交部配合「社會創新行動方案」之「國際連結」策略,相關作為包括:配合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規劃,於108年組團赴非洲衣索比亞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Social Enterprise World Forum, SEWF),讓國際社會看見臺灣多元發展之社會企業,並增進與國際社會創新領域專家及業界之交流互動。另自107年起分攤「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政府部門經費,該高峰會為公私部門共同舉辦之國際性會議,亦為國內少數跨部會協力辦理之大型活動,有助向國際社會展現我社會創新能量及民間團體活力,提升我國際能見度。 二、外交部另補助環境及永續發展等民間團體從事相關國際交流及活動,如補助「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在臺舉辦「2021國際減碳綠色饗宴」,及「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在臺舉辦「全球企業永續論壇」及「亞太永續行動博覽會」等,透過我民間團體多元軟實力,拓展我國際空間。本部將續配合該方案主辦機關規畫辦理有助我外交效益之國際連結事宜。

    決定

    本案已辦理完成,經陳委員昱築同意解除列管,列為部分參採。

  • 第3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經濟部:

    一、精進「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責信: (一) 本部透過「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檢視登錄組織之社會創新內涵及資料正確性,並依原則第5條規定,要求每年至少更新1次年度投入SDGs成果,復依第6條規定,訂定「資料庫爭議事件處理機制」,針對具爭議事件之社創組織進行評估,確認其上架資格符合存續本資料庫條件。 (二) 本資料庫亦串連商工登記網-企業「自行揭露事項」欄位,協助社創組織揭露章程/公益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等,並製作SDGs影響力測驗,促進社創快速瞭解投入之經營議題對應的SDGs和社會影響力樣貌,資料庫將標示「章程揭露」及「影響力揭露」標籤,以利外界認同與識別,後續將盤點我國永續、社會創新相關獎項及認證單位,鼓勵社創組織自主揭露於資料庫優先顯示,供大眾參考識別。 (三)本部於6月1日新增「組織評價功能」,鼓勵由大眾回饋,突破僅由組織單向自主揭露其影響力,運用公眾的力量讓資料庫資訊更具有公信力及參考價值,並增設「組織評價排行榜」,強化組織自主保持其對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的驅動力。 二、精進「國際連結」做法: (一) 有關建議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應設立常設化組織部分,目前每年度主辦單位皆有交接過程,且多有歷年主辦單位互為協辦之情形,已形成交接默契;本部已協助第6屆社創高峰會之主辦單位「蘭城巷弄有限公司」於6月22日(星期三)辦理經驗傳承會議,於7月6日(星期三)辦理籌備工作坊,邀集歷屆主辦單位如婦權會、Impact Hub、新芽協會等,初步討論2023年活動網站、市集主題延續、募款時程等交接事宜,並建立line交流群組以利經驗交流。 (二) 有關建議於社會創新平台網站增加臺灣社會創新國際合作成果資訊部分,社會創新平台已進行專區增設評估規劃,提供社會創新組織上架國際合作成果,同時視需求研擬可視化工具,彰顯國際社會影響力。 (三)國際連結部分強化其他社創行動方案中相關部會參與,除相關部會共同分攤亞太社創高峰會經費外,勞動部主責經營管理社會經濟入口網可作為展現我國社創成果,另請外交部協助在推動我國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之相關工作中,協助社創可對接相關國際活動與國際資源,以及組團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 (SEWF)之幕僚單位。 三、延續社會創新行動方案1.0版本架構與精神,提出2.0版本 已持續彙整社會創新行動方案1.0各部會推動工作與成果,並已依國際重要趨勢及國內相關議題及在地需求,研擬未來初步推動方向,已於6月22日與7月21日辦理共識會議,邀集青諮委員、公部門單位、產業夥伴、學研代表及社會創新組織等交流討論,逐步聚焦關鍵議題與建立各方共識,以利提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2.0執行架構及可行工作項目。

    勞動部:

    勞動部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國際連結策略之主責單位之一。 一、在國際連結方面,可分為 (一)主責經營管理社會經濟入口網作為展現我國社創成果平臺。 (二)107年由勞動部擔任組團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 (SEWF) 之幕僚單位,108起由外交部主責辦理相關組團工作。 二、另勞動部亦配合經濟部規劃,與相關部會共同分攤亞太社創高峰會經費。

    外交部:

    一、外交部配合「社會創新行動方案」之「國際連結」策略,相關作為包括:配合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規劃,於108年組團赴非洲衣索比亞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Social Enterprise World Forum, SEWF),讓國際社會看見臺灣多元發展之社會企業,並增進與國際社會創新領域專家及業界之交流互動。另自107年起分攤「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政府部門經費,該高峰會為公私部門共同舉辦之國際性會議,亦為國內少數跨部會協力辦理之大型活動,有助向國際社會展現我社會創新能量及民間團體活力,提升我國際能見度。 二、外交部另補助環境及永續發展等民間團體從事相關國際交流及活動,如補助「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在臺舉辦「2021國際減碳綠色饗宴」,及「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在臺舉辦「全球企業永續論壇」及「亞太永續行動博覽會」等,透過我民間團體多元軟實力,拓展我國際空間。本部將續配合該方案主辦機關規畫辦理有助我外交效益之國際連結事宜。

    決定

    本案請持續辦理。

  • 第3屆第3次會議籌備會

    辦理情形

    經濟部:

    一、 精進「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責信: (一) 本處為提升資料庫品質,透過「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檢視登錄組織之社會創新內涵及資料正確性,並依原則第5條規定,要求每年至少更新1次年度投入SDGs成果,復依第6條規定,訂定「資料庫爭議事件處理機制」,針對具爭議事件之社創組織進行評估,確認其上架資格符合存續本資料庫條件。 (二) 另本資料庫亦串連「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自行揭露事項」欄位,協助社創組織揭露章程/公益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等,並製作SDGs影響力測驗,促進社創快速瞭解投入之經營議題對應的SDGs和社會影響力樣貌,完成前述揭露及測驗者,資料庫將標示「章程揭露」及「影響力揭露」標籤,以利外界認同與識別,並持續協助連結行銷資源,鼓勵社創組織自主揭露,提升資料庫整體品質。 二、 精進「國際連結」做法: (一) 有關建議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應設立常設化組織部分,目前每年度主辦單位皆有交接過程,且多有歷年主辦單位互為協辦之情形,已形成交接默契,初步評估可邀請歷年主辦單位交流分享精進做法,傳承跨界經驗,政府單位保持支持但不主導之立場協助民間主辦單位排解行政障礙並對接政策資源。 (二) 有關建議於社會創新平台網站增加臺灣社會創新國際合作成果資訊部分,社會創新平台已進行專區增設評估規劃,提供社會創新組織上架國際合作成果,同時視需求研擬可視化工具,彰顯國際社會影響力。 三、 延續社會創新行動方案1.0版本架構與精神,提出2.0版本 已持續彙整社會創新行動方案1.0各部會推動工作與成果,並已依國際重要趨勢及國內相關議題及在地需求,研擬未來推動方向,後續將規劃邀集公部門單位、產業夥伴、學研代表及社會創新組織等共同交流討論,逐步聚焦關鍵議題與建立各方共識,以利提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2.0執行架構及可行工作項目。

    綜合研處意見:

    一、外交部配合「社會創新行動方案」之「國際連結」策略,相關作為包括:配合行政院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規劃,於108年組團赴非洲衣索比亞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Social Enterprise World Forum, SEWF),讓國際社會看見臺灣多元發展之社會企業,並增進與國際社會創新領域專家及業界之交流互動。另自107年起分攤「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政府部門經費,該高峰會為公私部門共同舉辦之國際性會議,亦為國內少數跨部會協力辦理之大型活動,有助向國際社會展現我社會創新能量及民間團體活力,提升我國際能見度。 二、外交部另補助環境及永續發展等民間團體從事相關國際交流及活動,如補助「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在臺舉辦「2021國際減碳綠色饗宴」,及「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在臺舉辦「全球企業永續論壇」等,透過我民間團體多元軟實力,拓展我國際空間;其餘各項業務,將依主政機關規畫配合辦理。

    勞動部:

    本部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推動拓展及國際連結策略之主責單位之一,茲就本部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在推動拓展方面,主責規劃社創人才培訓課程及推動社會創新創造就業機會。 二、在國際連結方面: (一)主責經營管理社會經濟入口網作為展 現我國社創成果平臺,110年發布中文版文章461篇(含活動資訊4篇、國內案例故事13篇、國際發展13篇、達人專欄5篇、多元培力單位簡介409篇及其他相關資訊17篇),英文版文章3篇。 (二)107年由勞動部擔任組團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 (SEWF) 之幕僚單位,108起由外交部主責辦理相關組團工作。 三、 另勞動部亦配合經濟部規劃,與相關部會共同分攤亞太社創高峰會經費。

    決定

    本案由經濟部主辦,外交部、勞動部就國際連結部分協辦,內政部免列協辦機關。請經濟部精進公益報告格式,規劃認證機制,強化資料庫責信度並妥善保存運用歷屆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相關資料,以有效傳承過往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