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諮詢會第二屆第1次委員會議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委員建議事項
決議事項: 請教育部持續督促,補足校園心理諮商人力,並評估是否有額外之人力需求,及評估前開人力是否可以兼職方式提供。
主要建議事項:
一、 依學生輔導法第22條針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之配置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自民國106年起應每五年進行檢討,今年為重新檢討之時刻,在現今時空背景下,其適用人員配置規定應須重新估算,應確認此份報告所提之「標準」係根據今年重新估算後的標準或五年前的配置需求。
二、 建議之後需向委員會說明評估標準、期程與結果。
會議結論
一、 請教育部補充專任專業輔導人力相關數據,包括補充比率、逐年成長數據、學生輔導法施行後增加之人力及各級學校進用率等。
二、 請教育部於下次會議中補充說明學生輔導法第22條專業輔導人員之配置規定及人力檢討之概況,並持續關切專輔人力之留任、流動情形。
青年委員之建議參採情形
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