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經濟部與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交流會
機關名稱
經濟部
委員建議事項
(1) 目前新一代SBIR制度經過調整後,已較變得非常親民。但因仍需撰寫計畫書及會計核銷程序,造成坊間許多顧問公司有保證結案服務,建議依申請補助金額差異,調整會計核銷程序。並請主辦單位澄清「以刪減新創團隊所列工作項目多寡做為審查績效與經費補助依據」之傳聞。
(2) 有關GEC+活動,建議可多邀請創投及大型企業參與,增加國內外新創家互動交流機會,激發更多合作契機。
(1) 擔任CITD評審時,申請人對於有無獲得補助是否會影響公司/團隊存續一事會納入評分項目,建議SBIR審查可參考,並將補助申請之審查標準透明化以利申請人準備。
(2) 建議GEC+Taipei建立供與會人士使用之對話平台,或以研討會方式,將國際人士對此次活動與我國新創生態圈的回饋及意見留下,做為後續溝通聯繫管道。
(1) 新一代SBIR制度已簡化程序僅需5頁計畫書,大幅降低新創事業申請門檻,建議對此革新多加宣傳,增加辦理計畫書撰寫教學課程。
(2) 建議政府建立篩選創投業者機制,避免新創事業受不肖業者誤導而損及權益。
(3) 依據擔任審查CITD經驗,建議政府應多思考如何完善新創事業的經商環境,而非僅係提供較乏人問津之政府標案供新創事業承接。
(4) 建議與信保基金合作之金融單位應對於新創事業抱持友善態度,不應有先入為主之觀念或經濟環境因素拒絕貸款申請。
(1) 新創事業申請案件品質不一,建議給予SBIR評委有充足的時間對於申請案進行詳實審核,方能降低審查爭議。
(2) 建議政府應協助與金融機構協調,增加新創事業申請貸款機會與申請項目。
(1) SBIR計畫或信保基金保證貸款對於新創事業幫助甚大,建議政府持續精進簡化相關機制,讓新創事業於創業過程能更容易獲得協助。
(2) 新創事業營運項目遇有跨部會管轄議題時如循環經濟,建議政府應研擬更具效率之溝通協調機制,降低新創事業營運風險。
活動結論摘要
1.SBIR提案申請目前僅需5業計畫書,且計畫辦公室有免費輔導撰寫計畫書服務,每年也會追蹤計畫成效,對於新創事業所投入資源及產出進行研析,政府將持續協助新創事業拓銷產品,並研議提供更多創業相關補助與獎勵。
2.有關新創事業申請貸款難易度議題,政府會再持續與金融單位溝通協調,並精進現有機制與進行成效追蹤。
3.經濟部將持續對新創事業投入資源,運用新創採購機制,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方式購買新創產品或服務,協助新創事業發展。
4.本次所主辦之GEC+TAIPEI活動,將促使我國創業生態系與國際創業圈有更多鏈結與合作之機會,展現我國創業能量,提供國內外創業家更多交流合作機會,及協助增加拓銷管道。
青年委員之建議參採情形
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