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肯定辦理客家影像創作補助計畫立意良好,可鼓勵青年關注家鄉並投入影像紀錄,並建議進一步推動品牌化發展,將相關計畫提升為具明確識別之「客家影像大賞」,透過制度化辦理年度徵件與競賽機制,提升作品品質與整體能見度。
2.建議同步強化影像計畫後端推廣與參與擴散機制,除前端創作補助外,結合地方文化館舍及相關展演空間提供播映與推廣平台,並規劃入選作品之影像展映或首映活動,以提升整體辦理規格與社會關注度;同時透過品牌化與平台化運作,吸引更多影像創作者參與,不限於客家族群,鼓勵對客庄文化有興趣之創作者投入,以多元視角促進客家文化傳播與青年參與。
1.未來會議召開原則提前一個月前通知,另會議地點安排視實務情形辦理。
2.分區座談辦理方式規劃為開放式討論,不設定特定議題,預計邀請地方相關單位及人員參與,以蒐集地方意見。
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