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化「代表性與公平性」等指標分析並普及之:
(1)針對「青年外交與國際參與活動-代表性與公平性-是否避免特定族群或菁英過度集中」指標,委員建議除觀察地區分布外,應納入學校類型差異例如公私立大學、普通型或技術型或菁英型或升學型高中等特殊族群參與情形,以評估國際交流資源是否公平分配。
(2)針對「青年外交與國際參與活動-代表性與公平性-是否涵蓋多元背景(性別、族群、區域)、是否納入不同專業領域青年」指標,委員認為國際交流機會取得不應僅反映資源分配情況,也應觀察青年是否因專業能力、技能或特殊專長而獲得參與機會,因此可考慮增加:專業競爭型交流參與比例、技能導向交流參與比例、國際競賽參與情形、專業人才交流成果。
(3)另外,建議每一項政策措施皆應融入討論代表性與公平性,界定誰是政府支持下的國際交流青年?
2.補充交流活動背景資訊:針對「青年外交與國際參與活動-國際會議與論壇參與機制」指標,觀察到不同國際交流活動之性質差異甚大,未來可納入發起或主辦籌備國資訊例如他國是否為我國邦交國,同時亦可記錄我國參與活動所使用之名稱或身分別,以反映實際國際參與情形。
3.細化交流對象分類:建議「附件三、特別關注指標」增加參與者交流對象類型統計,包括:學校與教育機構、非政府組織(NGO)、國際組織、文化機構、宗教團體、國際青年組織,以呈現交流網絡之多元性。
配合專家學者、青年代表及機關代表所提建議進行青年現況調查計畫草案修正。
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