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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8及第29點(草案)及「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草案)第4次研商會議

日期:

2021-10-26

地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北部辦公室12樓1203會議室

主辦機關:

教育部

出席委員:

會議名稱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8及第29點(草案)及「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草案)第4次研商會議

機關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委員建議事項

學校得依學生住宿管理規則,進行學生宿舍之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進行檢查時,應有二位以上學生會幹部陪同,並得由學校家長會代表或第三人陪同,且應全程錄影。

會議結論

一、針對與會人員所提有關「搜查學生身體及私人物品之限制」、「校園安全檢查之限制」及「違法物品之處理」等項,請國立政治大學研究團隊會同業務單位彙整並修正旨揭草案。

二、針對與會人員所提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第三點之修正建議,請國立政治大學研究團隊會同業務單位彙整並修正旨揭草案。

青年委員之建議參採情形

可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