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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會議提案4

完全參採

校園餘裕空間活化計畫之資訊透明與整合,請討論案。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辦。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教育部因應少子化,持續推動學校餘裕空間活化計畫,並由各縣市教 育局訂定相關餘裕空間多元活化實施要點,讓空間的利用極大化,能 具有公共性與公益性的影響。 2、近年來,因為實驗教育法的實行,以及家長對於創新教育的接受度提 高,實驗教育學生人數以倍數持續成長,至107年教育部統計數據已經超過一萬五千人,其中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超過七千人。對這些非學校型態之教育團體而言,尋找適合做為教室的空間,往往是一大難題,其中在於實驗教育團體多為剛起步,學生人數不多,但許多空間的租金都相當高昂,平均分攤給少數的學生,其學費必然相對的高昂,或是擠壓到其他應該要花在孩子身上的經費,這都是教育者不樂見的狀況。 3、這幾年因應108課綱與創新教育的浪潮,許多教育非營利組織興起,無私提供教學現場的教師與孩子相關的協助,或是透過倡議提升社會對教育議題的關注。 4、有餘裕的學校教室,對這些實驗教育團體與教育非營利組織,相對理想的場域(包含租金、安檢規格…等),也可見相關組織與學校有在餘裕空間上的合作(EX:芳和國中-無界塾、北安國中-羽白群學、濱江國中-人智學教育推廣協會…等),對教育帶來正向的影響。但因為各縣市政府餘裕空間資訊或是使用狀況公開程度不一,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餘裕空間的取得就成了不公平的競爭,或是因為未公開無法得知哪些空間需要被使用,又是如何被使用,無法讓需求方與供給方媒合,達到使用效益極大化。 5、各縣市有公告知內容,雖然為同一個計畫,但是公告名稱有差異,也導致使用這在搜尋時相當不易,可能形成有公告但查不到的狀況。
具體建議:
1、由教育部既有相關網站統整各縣市資訊公告(例如: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整併後校園空間活化再生網…等) 2、或提供各縣市相關資訊公告之規範,例如每年度幾月須公告,公告各校餘裕空間與使用狀況,以利資訊公開透明。且公告內容能有固定格式與檔案或標題名稱,有效做搜尋引擎的優化,讓大眾能夠更易查詢。例如參照台北市公告方式https://reurl.cc/0zjm1b),或是台南市校園空間活化網的呈現形式(https://revival.tn.edu.tw/)。

會議內容

  • 第2屆成果回顧交流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教署前於108年11月18日召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閒置空間後續處理情形檢討第32次會議」並邀請嚴天浩委員與會共同研議,未來將持續引導各地方政府對所轄學校餘裕教室之現況於相關網頁公告,並與國教署建置之「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校園空間活化再生資源網」網頁連結,以利民眾與需求單位查詢及媒合。

    決定

    本案已辦理完成,經嚴委員天浩同意解除列管,列為完分參採。

  • 第2屆第3次會議第2次會前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本署前於108年11月18日召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閒置空間後續處理情形檢討第32次會議」,已邀請嚴委員(提案人)共同協作研議。會中決議未來將引導各地方政府對所轄學校餘裕教室之現況於相關網頁公告,並與本署建置之「教育部國民中學小校園空間活化再生資源網」網頁連結,以利民眾與需求單位查詢及媒合。 二、截至109年5月12日為止,已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宜蘭縣政府、臺東縣政府及澎湖縣政府等計6個地方政府,依上開決議對所轄學校餘裕教室之資訊公告上網,並與本署建置之「教育部國民中學小校園空間活化再生資源網」進行網頁連結。 三、本署將持續依上開會議決議,督請各地方政府將所轄學校餘裕教室之資訊公告上網予民眾與需求單位知悉。

    決定

    一、由於既有六縣市提供之校園餘裕空間體例不一,請提案人嚴委員天浩協助整理一般使用者所需要之完整校園餘裕空間調查項目(或調查表參考格式),以利教育部後續協作運用。 二、業經提案委員同意不納入青諮會第2屆第3次會議討論,請各案主(協)辦機關持續與各提案委員協作辦理,並於下次會前會檢視其後續辦理情形。

  • 第2屆第3次會議第1次會前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 查本提案內容略以,主要涉及學校餘裕空間活化計畫,涉各縣市教育局訂定相關餘裕空間多元活化實施要點,以及實驗教育法實施後,非學校型態之教育團體尋找合適教育空間之需求。 (二) 依地方制度法第18、19條之規定,國民中小學之用地及建物為地方政府所權管,地方政府可優先配合當地實際需求與施政方向辦理校園閒置空間活化。另為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產生校園空間餘裕情形,有效執行閒置校舍再利用,本部已建置「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校園空間活化再生資源網」,並於該網頁公告全國因停辦、遷校所遺留之校舍空間之細部資料及地方政府窗口或代管學校之聯絡電話,俾利有需求之機關團體上網查閱,以達媒合之目標。至有關餘裕教室空間相關資訊開放事宜,本部將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

    決定

    本案係由單一部會(教育部)主辦,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後續另案邀請嚴委員(提案人)共同協作研議,並與地方政府協商校園餘裕空間相關資訊公開之可行模式;爰本案並經嚴委員同意不納入青諮會第2屆第3次會議討論,並於下次會議之會前會檢視其後續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