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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第1次會議籌備會(現為預備會)
辦理情形
內政部:
一、現行本部移民署除申請項目已完備提供英文版本外,另已設置「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以國語、英語、日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言,提供外籍人士及新住民在臺有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免費諮詢服務,提供包括簽證、居留、入出境、工作、稅務、健保、交通、社會福利、子女教育、醫療衛生及人身安全等資訊,便利外來人士掌握與自身權益相關最新訊息,或可至本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諮詢並提供服務。 二、有關研議建置多語友善系統部分,本部移民署及資訊中心業於111年8月26日及9月1日召開2次小組會議討論優化外國人找尋在臺生活所需資訊,獲致結論,建議各部會執行步驟如下: (一)短程-盤點現況:盤點在臺外國人服務資訊及相關申請書表,是否皆提供英文版本,再逐步規劃納入其他語系,並請各部會檢視英文版官網或服務系統之英譯適切性,便利提升在臺外國人所需有效資訊之可搜尋性。 (二)中程-蒐集意見:參照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5年為解決外國人在臺生活不便,召開會議蒐集意見,研議各業管機關改善作法,並參考其他先進國家,針對在臺外國人數量變化,滾動確認是否有新增多語需求。 (三)長程-外部投入:規劃線上身分憑證方式機制,由業管機關導入介接政府各項e化服務,並鼓勵民間能量響應,提升我國對在臺外國人友善之國際觀感。 三、短程執行情形部分,部分相關部會(外交部、勞動部、教育部、僑務委員會)已就外國人使用查閱及申請項目提供中、英文版本併行。
經濟部:
Contact TAIWAN網站係為協助國內企業延攬外國專業人才設立,企業於網站提供職缺,人才會員擇職缺投遞履歷,並舉辦實體活動如國內僑外生一對一媒合會及海外攬才相關活動。
交通部:
一、本部觀光局配合國發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已補助19案地方創生事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觀光建設,透過整備觀光環境、強化地方特色,帶動觀光發展,進而增加在地就業,吸引人口回流。未來將持續配合國發會政策,期望除了增加臺灣民眾就業之外,亦能結合在臺外國人才,創新地方創生相關產業內涵。 二、另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東管處)於109年辦理「東海岸藝文平臺串聯」徵選活動,鼓勵藝文工作者相互串聯與合作,以呈現東海岸多元藝文特色。不僅支持在地觀光產業發展,迄今亦吸引來自美國及捷克的國外藝術工作者一同參與計畫(分別為台灣德福有限公司、HAPPY BELLY 快樂肚皮等2處);後續東管處亦將持續辦理本案,營造東海岸為藝術人文旅遊目的地。
勞動部:
一、配合國發會推動「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5首長會議」跨部會合作,鬆綁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法令。勞動部已於111年12月27日令釋通案免除數位與資訊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之雇主資本額與營業額資格條件,以及112年1月30日令釋通案免除具學士學位外國人受僱於半導體產業,免除工作經驗,積極延攬外國專業人才。 二、為利外國人知悉在臺工作相關訊息,勞動部已建置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Work Taiwan(https://ezw orktaiwan.wda.gov.tw),提供完整工作許可申請及線上申辦服務。
衛生福利部:
一、時間銀行係以社區互助、互信為基礎,串連社區居民和資源,進而重建強化社區及社會之互助網絡。經蒐集及參考國內外推動經驗成效,考量國內近年來公私部門已推動不同類型之時間銀行方案,本部採多元培力推動模式,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透過補助辦理相關計畫,以引導民間自發及永續推動。 二、108-109年計核定補助13個單位辦理相關計畫,包含縣(市)政府、全國性團體、大專校院及地方性團體等。110年核定補助12個單位,111年核定補助11個單位,112年核定補助16個單位。
文化部:
一、本案委員主要係建議本部透過跨國文化合創補助,或是以在地DNA、在地文化作為等方式,與外國人進行共融及共創,以促進在臺外國人更加融入在地生活。 二、本部「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計畫」以取得臺灣國籍之新住民群體為主要補助對象,112年度計畫刻正規劃中,另社造參與並無設限參與對象,故在臺外國人亦可參與縣市或民間團體辦理之社造活動,融入在地生活。 三、本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參賽對象為20-45歲本國籍及外國籍人士(須取得居留證),以個人名義提案。青年對於文化、社會、環境等當代議題,可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計畫,以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四、有關跨國文化合創補助之具體建議,本部為致力 與國際接軌、建立與他國間友善交流,依內容、類別、對象等訂有多項補助要點或計畫,如「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就流行音樂方面,本部訂有「鼓勵赴國外參與流行音樂國際活動作業要點」,期以補助方式拓展臺灣音樂之海外市場,增加國際能見 度。另除本部外,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亦定期辦理國際文化交流項目補助審查作業。 五、本提案業於111年11月4日經原提案委員同意本部解列。
國家發展委員會:
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修法綜效,國發會設置政策協商平台,在「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下成立「強化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工作小組,協調各部會推動攬才、留才策略及措施,相關亮點工作成效如下: 一、加強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鎖定5+2、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重點服務業、大型投資案所需國際人才,以及全球前500大大學及其他優質大學畢業生、創業家、科研人才及其他與我國有連結之外國人,積極推動全球攬才行動。自110年至111年底止,新增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2萬1, 356人次。 二、完善法規架構 (一)建置跨部會認定會商機制:截至112(本)年3月31日已完成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含就業金卡)會商223案。 (二)放寬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條件:111年12月 27日起免除六大核心戰略部分產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之資本額或營業額限制。 (三)簡化申請流程:已於本年3月31日完成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應備文件為英文者得免附中文譯本。 三、建構友善工作及生活環境 (一)協調擴增臺北美國學校員額及其他雙語班:業於111年7月13日修正發布「科學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放寬非園區人士子女入學。 (二)優化外國人各項金融服務申辦流程,並提供雙語實體及網路服務:截至111年12月底,已有23家本國銀行設置827家雙語分行,提供外籍人士雙語申辦服務。 四、完善外國人士 租屋服務:已彙整「具外語服務之租賃住宅業者清單」11家及「具外語服務之租賃住宅專業人員清單」26位。
僑務委員會:
針對具體建議一、【環境.合宜】營造臺灣成為亞太區最國際友善國家,優化各項多國語資訊措施,擴大 各領域攬才策略方案。研處情形如下: 一、僑委會為鼓勵僑胞回臺觀光並推廣臺灣優質醫療,發行實體及線上僑胞卡,並於本(111)年9月12日推出升級版「i僑卡」,提供持卡僑胞在國內特約商店消費享有相關優惠及在國內特約醫療機構享用自費健檢之專案服務,營造友善生活環境。 二、為鼓勵更多優秀畢業僑生留臺工作,本會本年以「協助僑生瞭解產業趨勢及順利就業」、「連結企業共同投入為僑生加值」、「打造僑生職涯發展平臺」等方向,規劃實體及線上就業博覽會、提供包括正體華語、英語、印尼語、泰語、越南語及緬甸語等多語版就業專區網頁、辦理僑生幸福入職系列講座及就業輔導員培訓認證課程等系列活動,協助僑生畢業後順利留臺就業,而我國企業亦可找到合適僑外生人才,提升競爭力與促進產業發展,創造雙贏。 針對具體建議二、【社會.合作】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進入臺灣生活之管道與深耕體驗方 案。研處情形如下: 一、僑委會每年辦理各項鏈結臺灣產業之僑臺商培訓或參訪活動,增進僑臺商對臺灣經濟發展與觀光、醫療與農業等重要政策之認識,提升僑臺商自身專業知能及事業發展,進而帶動國內投資及產業發展。 二、另可配合教育部目前推動之「臺灣優華語計畫」,鼓勵來臺研習華語文外國學生參加本會活動,如英語服務營、國內國中小學國際日及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除可促進外國學生融入在臺生活,並提升與臺灣情感聯繫。 針對具體建議三、【文化.合創】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輸出臺灣文化與世界接軌之積極策略方案,實踐「臺灣價值」和「TaiwanCan Help」之精神。研處情形如下: 一、為因應海外各地僑社需要,落實僑務服務工作,僑委會於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及巴西等國家設立16處海外僑教中心,各中心經常舉辦臺灣文化導覽、推廣活動,致力宣揚臺灣多元文化,增進與當地主流社會互動,並設有「i臺灣窗口(i-Taiwan Window)」實體櫃檯及線上專區(網址:https://i.Taiwan-World.Net),提供在地僑胞投資、職涯發展、教育及生活等跨部會資源臨櫃諮詢服務及線上即時瀏覽,擴大僑務工作深度與廣度。 二、為利僑臺商鏈結運用臺灣美食等文化及產業實力,僑委會結合國內產學研等各界資源辦理臺灣美食、觀光及連鎖加盟等主題培訓邀訪活動,請國內業界專業師資講授或實作,及安排企業參訪實地觀摩並舉行商機交流會。
教育部:
一、教育部透過「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 ,補助各地方 政府設立「新住民學習中心」,提供甫來臺定居外國人多樣化且免費之語言學習及多元培力課程,相關課程資訊敬請至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網站查詢。 二、教育部委託設立之「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業建置國內華語課程資訊平臺(網址https://lmit.edu.tw/zh/#tablist),該平臺亦將刊載國內大專校院華語中心不定期提供之免費華語體驗課程資訊,歡迎在臺外國人查詢利用。
決定
本案已辦理完成,經第4屆第1次會議籌備會決定解除列管,列為部分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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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成果回顧交流會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一、推動外國人才專法修法,提高外籍人才來(留)臺誘因 為建構更優質攬才、留才環境,並強化攬才力道,國發會在107年施行的外國人才專法基礎上推動修法作業,進一步放寬專業工作定義範疇、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以及強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該修正案業經立法院110年6月18日三讀通過,並已於同年10月25日正式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放寬專業工作定義範疇:免除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臺工作2年工作經驗限制;放寬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等。 (二)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縮短國際優秀人才取得永居年限,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由5年降至3年;外籍學生取得本國博、碩士學位後留臺工作,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1~2年等。 (三)強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減免由3年延長至5年;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免除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6個月等待期規定等。 二、透過政策協商平台協調各部會推動攬才措施,以加強吸引及延攬外國優秀人才力道 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修法綜效,國發會設置政策協商平台,在「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下成立「強化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工作小組,設定2030年外國專業人才在臺達10萬人之攬才目標,並協調各部會推動攬才、留才策略及措施。相關精進作為重點包括: (一)推動積極性攬才計畫 1.針對5+2、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以及重點服務業之人才需求,設定攬才目標,推動各業別攬才計畫:透過辦理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交流座談會等管道,據以研提人才延攬之策略,並透過建立人才培訓國際合作平台、辦理國際交流會議等,擴大接觸對象並積極延攬渠等來臺。 2.加強延攬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大型投資案企業所需人才、創業者,以及留用來臺商務及履約外國人等:透過多元管道延攬特定對象,如與全球前500大大學建立攬才夥伴關係;辦理企業攬才說明會,提供專責(人)服務;持續宣導創業家簽證,參與國際新創交流活動;加強提供來臺商務及履約之外國人留臺就業資訊等。 3.配合攬才目標,提升國家攬才網之服務量能,協助國際人才鏈結我國產業、深耕臺灣:擴大「Contact TAIWAN」、「台灣就業金卡辦公室」之服務量能,除優化專屬網站提供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資訊,持續提供專人協助外,亦積極辦理海外攬才行動,以吸引更多高階國際人才來臺發展、深耕臺灣。 (二)優化攬才環境 1.優化單一線上申辦服務,簡化來臺申辦程序:持續優化「外國專業人才線上申辦窗口平臺」申辦「就業金卡」之功能外,並整合納入「就業PASS卡」及「創業家簽證」之申辦,簡化申辦程序。 2.解決海外人才在臺生活問題,便利在臺生活:提供海外人才簽證、居留、稅務等各類在臺生活的協助;擴大推動2030雙語政策,打造外國人便利居住環境;增設雙語班(部),滿足海外人才來臺子女教育需求。 3.優化國際化新創生態,吸引新創人才來臺發展:建置國際新創聚落、辦理國際創業交流等活動,藉由渠等國際經驗,加速我國產業發展;引進國外新創加速器及事業,並結合國發基金,提供國內新創事業資金;推動簡化公司設立程序,提供創業所需資源。內政部:
一、本部移民署已設置「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以國語、英語、日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言,提供外籍人士及新住民在臺有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免費諮詢服務,提供包括簽證、居留、入出境、工作、稅務、健保、交通、社會福利、子女教育、醫療衛生及人身安全等資訊,便利外來人士掌握與自身權益相關最新訊息,或可至本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諮詢並提供服務。 二、有關研議建置多語友善系統部分,本部移民署及資訊中心業於111年8月26日及9月1日召開2次小組會議討論可行性,初步獲致結論如下: (一)短程-盤點現況: 1.盤點涉在臺外國人服務資訊及相關申請書表,是否皆提供英文版本,再逐步規劃納入其他語系。 2.針對各行政機關現有官網英文版,建議由業管機關優化搜尋關鍵字,便利在臺外國人精準找到各項服務。 3.各行政機關宜研析在臺外國人無法找到業管服務之主因,加強「有效」資訊之可搜尋性。 4.針對特別情境提供「快速」、「便利理解」之英文資訊(例如懶人包、細節指引),並結合在地行政資源及各語系族群之社群資源。 5.目前瀏覽器已具備網站翻譯功能,雖有侷限性且無法保證語意完全正確,惟仍可作為輔助參照。 (二)中程-蒐集意見: 1.可參照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5年為解決外籍人士在臺生活不便,召開會議蒐集意見,研議各業管機關改善作法,並參考其他先進國家作法。 2.針對在臺外國人數量變化,滾動確認是否有新增多語需求。 (三)長程-輔導民間量能投入:規劃線上身分憑證方式機制,由業管機關導入介接政府各項e化服務,並鼓勵民間能量響應,提升我國對在臺外國人友善之國際觀感。經濟部:
Contact TAIWAN網站係為協助國內企業延攬外國專業人才設立,企業於網站提供職缺,人才會員擇職缺投遞履歷,並舉辦實體活動如國內僑外生一對一媒合會及海外攬才相關活動。外交部:
有關優化國際人士辦理在臺生活各式申請文件多國語化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籍人士簽證申請資訊及申請人線上填表系統,均已以中、英文呈現,以便利外籍人士查閱及填寫申請表單。外交部將續配合主辦機關規畫提供在臺外國人必要協助。勞動部:
為利外國人知悉在臺工作相關訊息,本部已建置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 Work Taiwan(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提供完整工作許可申請及線上申辦服務;另經濟部已建置Contact Taiwan網站(https://www.contacttaiwan.tw),協助外國人瞭解在臺投資、工作、生活、居住及娛樂等訊息,並提供工作職缺,外國人得於上開網站瞭解相關資訊。 (同第3次會議資料,本次會議資料尚無更新)衛生福利部:
時間銀行係以社區互助、互信為基礎,串連社區居民和資源,進而重建強化社區及社會之互助網絡。經蒐集及參考國內外推動經驗成效,考量國內近年來公私部門已推動不同類型之時間銀行方案,本部採多元培力推動模式,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透過補助辦理相關計畫,以引導民間自發及永續推動。108-109年計核定補助13個單位辦理相關計畫,包含縣(市)政府、全國性團體、大專校院及地方性團體等,110年計核定補助12個單位,111年計核定補助11個單位。文化部:
一、本案委員主要係建議本部透過跨國文化合創補助,或是以在地DNA、在地文化作為等方式,與外國人進行共融及共創,以促進在臺外國人更加融入在地生活。 二、本部「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計畫」以取得臺灣國籍之新住民群體為主要補助對象,112年度計畫刻正規劃中,另社造參與並無設限參與對象,故在臺外國人亦可參與縣市或民間團體辦理之社造活動,融入在地生活。 三、本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參賽對象為20-45歲本國籍及外國籍人士(須取得居留證),以個人名義提案。青年對於文化、社會、環境等當代議題,可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計畫,以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四、有關跨國文化合創補助之具體建議,本部為致力與國際接軌、建立與他國間友善交流,依內容、類別、對象等訂有多項補助要點或計畫,如「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就流行音樂方面,本部訂有「鼓勵赴國外參與流行音樂國際活動作業要點」,期以補助方式拓展臺灣音樂之海外市場,增加國際能見度。另除本部外,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亦定期辦理國際文化交流項目補助審查作業。交通部:
一、本部觀光局配合國發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已補助17案地方創生事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觀光建設,透過整備觀光環境、強化地方特色,帶動觀光發展,進而增加在地就業,吸引人口回流。未來將持續配合國發會政策,期望除了增加臺灣民眾就業之外,亦能結合在臺外國人才,創新地方創生相關產業內涵。 二、另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東管處)於109年辦理「東海岸藝文平臺串聯」徵選活動,鼓勵藝文工作者相互串聯與合作,以呈現東海岸多元藝文特色。不僅支持在地觀光產業發展,迄今亦吸引來自美國及捷克的國外藝術工作者一同參與計畫(分別為台灣德福有限公司、HAPPY BELLY 快樂肚皮等2處);後續東管處亦將持續辦理本案,營造東海岸為藝術人文旅遊目的地。教育部:
一、教育部透過「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 ,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立「新住民學習中心」,提供甫來臺定居外國人多樣化且免費之語言學習及多元培力課程,相關課程資訊敬請至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網站查詢。 二、教育部委託設立之「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業建置國內華語課程資訊平臺(網址https://lmit.edu.tw/zh/#tablist),該平臺亦將刊載國內大專校院華語中心不定期提供之免費華語體驗課程資訊,歡迎在臺外國人查詢利用。僑務委員會:
針對具體建議一、【環境.合宜】營造臺灣成為亞太區最國際友善國家,優化各項多國語資訊措施,擴大各領域攬才策略方案。 研處情形如下: 1、僑委會為鼓勵僑胞回臺觀光並推廣臺灣優質醫療,發行實體及線上僑胞卡,並於本(111)年9月12日推出升級版「i僑卡」,提供持卡僑胞在國內特約商店消費及在國內醫療機構自費健檢,享有相關優惠或醫療機構之專案價,營造友善生活環境。 2、為協助在臺僑外生媒合海外僑臺商及本國企業工作,僑委會與民間人力銀行合作建置有「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網址:https://Talents.Taiwan-World.Net),該平臺提供僑臺商選才、僑生實習及求職服務,為僑臺商及僑生建立通暢的就業媒合管道,留住臺灣所需人才,亦可在國際競才下,成為協助僑臺商在海外發展之重要橋梁,助益達成擴大留用僑外生之政策目標。 針對具體建議二、【社會.合作】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進入臺灣生活之管道與深耕體驗方案 研處情形如下: 1、僑委會每年辦理各項鏈結臺灣產業之僑臺商培訓或參訪活動,增進僑臺商對臺灣經濟發展與觀光、醫療與農業等重要政策之認識,提升僑臺商自身專業知能及事業發展,進而帶動國內投資及產業發展。 2、另可配合教育部目前推動之「臺灣優華語計畫」,鼓勵來臺研習華語文外國學生參加本會活動,如英語服務營、國內國中小學國際日及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除可促進外國學生融入在臺生活,並提升與臺灣情感聯繫。 針對具體建議三、【文化.合創】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輸出臺灣文化與世界接軌之積極策略方案,實踐「臺灣價值」和「Taiwan Can Help」之精神。 研處情形如下: 1 、為因應海外各地僑社需要,落實僑務服務工作,僑委會於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及巴西等國家設立16處海外僑教中心,各中心經常舉辦臺灣文化導覽、推廣活動,致力宣揚臺灣多元文化,增進與當地主流社會互動,並設有「i臺灣窗口(i-Taiwan Window)」實體櫃檯及線上專區(網址:https://i.Taiwan-World.Net),提供在地僑胞投資、職涯發展、教育及生活等跨部會資源臨櫃諮詢服務及線上即時瀏覽,擴大僑務工作深度與廣度。 2、為利僑臺商鏈結運用臺灣美食等文化及產業實力,僑委會結合國內產學研等各界資源辦理臺灣美食、觀光及連鎖加盟等主題培訓邀訪活動,請國內業界專業師資講授或實作,及安排企業參訪實地觀摩並舉行商機交流會。決定
本案有關外交部部分同意解除列管;請內政部就第3次會議決議賡續辦理;另請其他部會持續提供在臺外國人便利措施,並加強資訊可搜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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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國家發展委員會:
本會辦理情形: 一、推動外國人才專法修法,提高外籍人才來(留)臺誘因 為建構更優質攬才、留才環境,並強化攬才力道,國發會在107年施行的外國人才專法基礎上推動修法作業,進一步放寬專業工作定義範疇、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以及強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該修正案業經立法院110年6月18日三讀通過,並已於同年10月25日正式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 放寬專業工作定義範疇:免除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臺工作2年工作經驗限制;放寬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等。 (二) 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縮短國際優秀人才取得永居年限,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由5年降至3年;外籍學生取得本國博、碩士學位後留臺工作,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1~2年等。 (三) 強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減免由3年延長至5年;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免除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6個月等待期規定等。 二、透過政策協商平台協調各部會推動攬才措施,以加強吸引及延攬外國優秀人才力道 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修法綜效,國發會設置政策協商平台,在「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下成立「強化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工作小組,設定2030年外國專業人才在臺達10萬人之攬才目標,並協調各部會推動攬才、留才策略及措施。相關精進作為重點包括: (一) 推動積極性攬才計畫 1.針對5+2、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以及重點服務業之人才需求,設定攬才目標,推動各業別攬才計畫:透過辦理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交流座談會等管道,據以研提人才延攬之策略,並透過建立人才培訓國際合作平台、辦理國際交流會議等,擴大接觸對象並積極延攬渠等來臺。 2.加強延攬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大型投資案企業所需人才、創業者,以及留用來臺商務及履約外國人等:透過多元管道延攬特定對象,如與全球前500大大學建立攬才夥伴關係;辦理企業攬才說明會,提供專責(人)服務;持續宣導創業家簽證,參與國際新創交流活動;加強提供來臺商務及履約之外國人留臺就業資訊等。 3.配合攬才目標,提升國家攬才網之服務量能,協助國際人才鏈結我國產業、深耕臺灣:擴大「Contact TAIWAN」、「台灣就業金卡辦公室」之服務量能,除優化專屬網站提供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資訊,持續提供專人協助外,亦積極辦理海外攬才行動,以吸引更多高階國際人才來臺發展、深耕臺灣。 (二) 優化攬才環境 1.優化單一線上申辦服務,簡化來臺申辦程序:持續優化「外國專業人才線上申辦窗口平臺」申辦「就業金卡」之功能外,並整合納入「就業PASS卡」及「創業家簽證」之申辦,簡化申辦程序。 2.解決海外人才在臺生活問題,便利在臺生活:提供海外人才簽證、居留、稅務等各類在臺生活的協助;擴大推動2030雙語政策,打造外國人便利居住環境;增設雙語班(部),滿足海外人才來臺子女教育需求。 3.優化國際化新創生態,吸引新創人才來臺發展:建置國際新創聚落、辦理國際創業交流等活動,藉由渠等國際經驗,加速我國產業發展;引進國外新創加速器及事業,並結合國發基金,提供國內新創事業資金;推動簡化公司設立程序,提供創業所需資源。內政部:
本部移民署設置「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1990」,以國語、英語、日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言,提供外籍人士及新住民在臺有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免費諮詢服務,提供包括簽證、居留、入出境、工作、稅務、健保、交通、社會福利、子女教育、醫療衛生及人身安全等資訊,便利外來人士掌握與自身權益相關最新訊息,或可至本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諮詢並提供服務。經濟部:
Contact TAIWAN網站係為協助國內企業延攬外國專業人才設立,企業於網站提供職缺,人才會員擇職缺投遞履歷,並舉辦實體活動如國內僑外生一對一媒合會及海外攬才相關活動。外交部:
有關優化國際人士辦理在臺生活各式申請文件多國語化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籍人士簽證申請資訊及申請人線上填表系統,均已以中、英文呈現,以便利外籍人士查閱及填寫申請表單。外交部將續配合主辦機關規畫提供在臺外國人必要協助。勞動部:
為利外國人知悉在臺工作相關訊息,勞動部已建置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 Work Taiwan(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提供完整工作許可申請及線上申辦服務;另經濟部已建置Contact Taiwan網站(https://www.contacttaiwan.tw),協助外國人瞭解在臺投資、工作、生活、居住及娛樂等訊息,並提供工作職缺,外國人得於上開網站瞭解相關資訊。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協辦)(內容同提報111年5月17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3屆第3次會議籌備會) 時間銀行係以社區互助、互信為基礎,串連社區居民和資源,進而重建強化社區及社會之互助網絡。經蒐集及參考國內外推動經驗成效,考量國內近年來公私部門已推動不同類型之時間銀行方案,本部採多元培力推動模式,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透過補助辦理相關計畫,以引導民間自發及永續推動。108-109年計核定補助13個單位辦理相關計畫,包含縣(市)政府、全國性團體、大專校院及地方性團體等,110年計核定補助12個單位,111年度賡續辦理中。文化部:
一、本案委員主要係建議本部透過跨國文化合創補助,或是以在地DNA、在地文化作為等方式,與外國人進行共融及共創,以促進在臺外國人更加融入在地生活。 二、本部「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計畫」係針對已取得臺灣國籍之新住民群體為主,目前針對「在臺外國人」,尚無相關計畫以其為補助主體。惟鑒於社造參與並無設限參與對象,故在臺外國人亦可參與縣市或民間團體辦理之社造活動,融入在地生活。 三、本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參賽對象為20-45歲本國籍及外國籍人士(須取得居留證),以個人名義提案。青年對於文化、社會、環境等當代議題,可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計畫,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 四、至有關跨國文化合創補助之具體建議,本部為致力與國際接軌、建立與他國間友善交流,依內容、類別、對象等訂有多項補助要點或計畫;另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亦定期辦理國際文化交流項目補助審查作業。交通部:
查國發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110-114年)」係透過支持地方產業發展,促進人口回流,爰本部觀光局配合政策,依各鄉鎮區地方創生計畫之需求,進行觀光建設與觀光活動等相關補助,國發會後續若推出「外國人才之地方創生支援制度」,觀光局亦將配合研議辦理。教育部:
一、感謝針對來台定居之外國人提案「以專長換學」,增進渠等在臺華語文多元學習管道。 二、教育部透過「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 ,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立「新住民學習中心」,提供甫來臺定居外國人多樣化且免費之語言學習及多元培力課程,相關課程資訊敬請至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網站查詢。 三、教育部委託設立之「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業建置國內華語課程資訊平臺(網址https://lmit.edu.tw/zh/#tablist),該平臺亦將刊載國內大專校院華語中心不定期提供之免費華語體驗課程資訊,歡迎在臺外國人查詢利用。僑務委員會:
具體建議一、【環境.合宜】營造臺灣成為亞太區最國際友善國家,優化各項多國語資訊措施,擴大各領域攬才策略方案。 本會為鼓勵僑胞回臺觀光並推廣臺灣優質醫療,發行實體及線上僑胞卡(註:111年9月9日推出升級版「i僑卡」),提供持卡僑胞在國內特約商店消費及在國內醫療機構自費健檢,享有相關優惠或醫療機構之專案價,營造友善生活環境。 為協助在臺僑外生媒合海外僑臺商及本國企業工作,本會與民間人力銀行合作建置有「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網址:https://Talents.Taiwan-World.Net),該平臺提供僑臺商選才、僑生實習及求職服務,為僑臺商及僑生建立通暢的就業媒合管道,留住臺灣所需人才,亦可在國際競才下,成為協助僑臺商在海外發展之重要橋梁,助益達成擴大留用僑外生之政策目標。 具體建議二、【社會.合作】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進入臺灣生活之管道與深耕體驗方案。 本會每年辦理各項鏈結臺灣產業之僑臺商研習課程或參訪活動,增進僑臺商對臺灣經濟發展與觀光、醫療與農業等重要政策之認識,提升僑臺商自身專業知能及事業發展,進而帶動國內投資及產業發展。 另可配合教育部目前推動之「臺灣優華語計畫」,鼓勵來臺研習華語文外國學生參加本會活動,如英語服務營、國內國中小學國際日及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除可促進外國學生融入在臺生活,並提升與臺灣情感聯繫。 具體建議三、【文化.合創】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輸出臺灣文化與世界接軌之積極策略方案,實踐「臺灣價值」和「Taiwan Can Help」之精神。 為因應海外各地僑社需要,落實僑務服務工作,本會於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及巴西等國家設立16處海外僑教中心,各中心經常舉辦臺灣文化導覽、推廣活動,致力宣揚臺灣多元文化,增進與當地主流社會互動,並設有「i臺灣窗口(i-Taiwan Window)」實體櫃檯及線上專區(網址:https://i.Taiwan-World.Net),提供在地僑胞投資、職涯發展、教育及生活等跨部會資源臨櫃諮詢服務及線上即時瀏覽,擴大僑務工作深度與廣度。 為利僑臺商鏈結運用臺灣美食等文化及產業實力,本會結合國內產學研等各界資源辦理臺灣美食、連鎖加盟等主題培訓邀訪活動,請國內業界專業師資講授或實作,及安排企業參訪實地觀摩,並舉行商機交流會。決定
一、為建構優質攬才、留才環境,外國人才專法修正業於 110 年 10 月25 日正式施行,進一步放寬專業工作條件、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並延長租稅減免期間及強化社會保障等,以鼓勵外國人才長留久用。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持續推動國際人才延攬計畫,以增加外國人才來臺意願、提升我國人才競爭力,並請相關部會(經濟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協力辦理。 二、好生活方面,請內政部研議建置多語友善系統,提供好找、正確且實用的內容,讓外國人能容易查找到在臺生活所需之各類資訊。請相關協辦機關(外交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交通部、僑務委員會)精進相關服務,創造更大、更好的誘因,吸引更多優秀外國人才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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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第3次會議籌備會
辦理情形
內政部:
一、本部移民署設置「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原0800-024-111),以國語、英語、日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言,提供外籍人士及新住民在臺有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免費諮詢服務;另於本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設有「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專區」,依生活服務分類,直接連結各部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可直接獲取最新生活資訊;上述2項措施提供包括簽證、居留、入出境、工作、稅務、健保、交通、社會福利、子女教育、醫療衛生及人身安全等資訊,便利外來人士掌握與自身權益相關最新訊息,或可至本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諮詢並提供服務。 二、本部移民署亦建置「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s://ifi.immigration.gov.tw),計7國語言版(中文、英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緬甸文、柬埔寨文),並設立Line官方帳號(ID為@ifitw),彙整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有關新住民之資訊。外交部:
1、外交部駐外館處核發居留簽證係供外籍人士入境後向內政部移民署換發外僑居留證之用,至外籍人士在臺行止及相關生活輔導與支持系統則應屬內政部移民署主政業務。2、有關優化國際人士辦理在臺生活各式申請文件多國語化事,外交部遵奉行政院雙語國家政策,領事事務局外籍人士簽證申請資訊及申請人線上填表系統,均已以中、英文呈現,申請人可自行點選中文或英文頁面,以便利外籍人士查閱相關資訊及填寫申請表單。勞動部:
為利外國人知悉在臺工作相關訊息,勞動部已建置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 Work Taiwan(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提供完整工作許可申請及線上申辦服務;另經濟部已建置Contact Taiwan網站(https://www.contacttaiwan.tw),協助外國人瞭解在臺投資、生活、工作、居住、娛樂等訊息,並提供工作職缺,外國人得於上開網站瞭解相關資訊。衛生福利部:
時間銀行係以社區互助、互信為基礎,串連社區居民和資源,進而重建強化社區及社會之互助網絡。經蒐集及參考國內外推動經驗成效,考量國內近年來公私部門已推動不同類型之時間銀行方案,本部採多元培力推動模式,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透過補助辦理相關計畫,以引導民間自發及永續推動。108-109年計核定補助13個單位辦理相關計畫,包含縣(市)政府、全國性團體、大專校院及地方性團體等,110年計核定補助12個單位,111年度賡續辦理中。文化部:
文化部向來鼓勵不同形式之國際文化交流。為致力與國際接軌、建立與他國間之友善合作交流,依內容、類別、對象等訂有多項補助要點或計畫;除文化部外,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亦定期辦理國際文化交流項目補助審查作業。另就流行音樂方面,本部訂有「鼓勵赴國外參與流行音樂國際活動作業要點」,期以補助方式拓展臺灣音樂之海外市場,增加國際能見度。 相關補助資訊說明如次: 一、針對國際文化交流 「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https://reurl.cc/VD6bX5) 為拓展臺灣民間社會之國際視野、建立臺灣與國際文化之橋梁,並鼓勵民間團體、個人參與及協力推辦文化交流活動。補助範圍包含:赴國外、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辦理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或薦邀外籍特定區域之人士來臺文化交流合作等;其專案補助項目之涵蓋區域包含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臺灣青年至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補助及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補助等5項。 二、針對國際藝文活動 (一)「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https://reurl.cc/9GEkKX) 本項補助針對國內表演團體,為健全表演藝術生態均衡發展,鼓勵民間藝文團體培育優秀人才,以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及維護文化多樣性。補助內容包含:表演藝術活動、培育表演藝術專業人才、促進表演藝術國際交流發展、國際研討會或國際性表演活動計畫等。 (二)「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https://reurl.cc/8oGaxd) 為協助具有展演規模能量及專業發展之演藝團隊永續經營,發揮藝文扎根之文化影響力並回饋社會,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打造臺灣藝文品牌,使其成為文化國力的基礎及延伸。 (三)「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https://reurl.cc/0poq8Y) 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並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補助內容以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有助於國際合作、展演交流及國際網絡經營之科技藝術計畫。 (四)「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https://reurl.cc/0poqM6) (https://reurl.cc/8oGx44) 為支持國內藝文工作者赴國際藝術村辦理駐村,拓展個人創作層次與國際專業視野。補助對象含視覺藝術類、表演藝術類、策展人、工藝類、文學類與影視及流行音樂類之藝文工作者。 (五)國藝會常態補助「國際文化交流項目」(https://reurl.cc/NAjMVq) 補助重點為前瞻或突破性之藝文創作與發表、國際文化藝術交流、專業講習與調查研究等,受理類別含文學、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曲)、視聽媒體藝術、文化資產(含民俗技藝)、藝文環境與發展類,參與國際重要展覽、演出、研討會、藝術節慶、競賽及機構組織人才徵選等出國計畫。 三、針對國際流行音樂產業交流 「鼓勵赴國外參與流行音樂國際活動作業要點」(https://reurl.cc/41Rz0V) 為鼓勵流行音樂業者及產業人士赴海外參與專業音樂活動,提升我國流行音樂於國際市場曝光度,強化專業知能,並與國際發展接軌。補助類型包含:海外研習、海外發表演講或擔任與談人、國際參展、出席音樂獎頒獎典禮及赴海外宣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經檢視本署環境永續發展核心目標6「環境品質」、核心目標12「責任生產與消費」、核心目標13「氣候行動」等,涉及本署職掌業務工作內容與在台外國人創就業與好生活支持系統較無關連性。
2、惟本署自民國78年起迄今,既已聘請在台學習中文之外籍人士,從事環保政策、環保協定、講稿及信件英譯潤飾等工作,除提供就業工作機會外,相關重要環保政策刊物更定期發送駐臺辦事處、在臺外國企業等,藉以讓外國人士了解臺灣現行環保法令及目前推動之重要政策,未來亦賡續辦理。
3、本署在環境教育推廣方面,已開放外國人士提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具環境領域專業背景之國外人士於取得環教人員資格後,可藉由擔任我國環境教育領域之教學人員,在學習中文同時貢獻其專業知識。
國家發展委員會:
*外國人在臺生活,文件雙語化 一、為提升雙語使用環境,目前已推動如與外國人相關文書、證照等雙語化、各部會官網全面雙語化、公共服務場域第一線服務櫃檯提供雙語諮詢服務、與外國人相關法規雙語化,各部會將持續精進推動各項雙語策略。 二、有關外國人創業資訊相關文件之雙語化推動情形如次: (一)經濟部投審會已經將華僑、外國人初次投資(含新設)、僑外資公司增加投資、減少投資及僑外人審定投資額、創業家團隊意向書等申請書表雙語化,另經濟部商業司已將公司設立(變更)登記、外國公司(變更)登記及分公司(變更)登記、外國公司辦事處(變更)登記、外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登記等相關書表雙語化。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積極推動銀行雙語化業務,業推動各銀行設置示範分行,提供第一線雙語服務櫃檯及雙語金融服務,截至110年底20家本國銀行已設置440家示範分行,示範分行將作為領頭羊角色,帶領銀行業提升雙語金融服務,期待由示範分行試辦成功之經驗,持續推廣並複製相關經驗,帶領銀行業提供更優質之雙語金融服務;設置示範分行主要係為提供外國人友善金融服務環境,符合外國人需求,金管會也發現,銀行為瞭解在臺外籍客戶對於金融服務之體驗,會針對外籍客戶往來之金融商品與服務,發掘尚未被滿足之需求點,以及針對外籍客戶對現行各項表單之理解狀況及數位平臺之使用,多方瞭解或訪查外國顧客需求進行相關數據分析,設計客製化貼近外國人之金融服務。 *爭取國際人才的做法 一、為建構更便利外國人工作及居留之法規架構,本會協同相關部會,自107年2月8日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稱外國人才專法,該法修正案已於110年10月25日施行),鬆綁渠等工作、簽證、居留、健保、退休金、租稅等相關法規,施行以來,成效顯著,針對高階專業人才已核發通過超過4,000張就業金卡,一般專業人才亦較該法施行前成長約5成。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推行綜效,本會成立跨部會協商平台推動「人口及移民政策」,統整部會資源,共同落實各項攬才行動。 二、為協助國際人才來臺得以快速適應在臺生活、落地深耕,本會於110年6月啟動「強化海外人才深耕臺灣」專案,推動「賡續積極延攬吸引海外人才來臺」、「協助排除海外人才在臺生活障礙」、「製造產業友好深耕環境(如亞洲矽谷、文創藝術園區等)」,以及「緊密鏈結國際資金投入臺灣、協助設立公司鏈結國內產業」等各大面向之任務宗旨,透過跨部會協作,針對就業金卡申請、在臺生活、子女教育、申辦銀行及金融等業務,以其協助對接產業及新創事業發展等議題,協同部會落實解決,其中有關協助新創及金融服務部分,階段性重點成果說明如下: (一)協助公司設立及新創事業發展 1.建置公司名稱預查輔助查詢系統以及公司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英文網站。 2. 針對就業金卡人建立快速審查機制,簡化外國投資人來臺審查程序,並刻正檢討擴大相關快速審查機制之適用對象及範圍。 3.推動僑外投資全程線上申辦計畫,縮短資金審定程序。 4.結合國發基金強化投資,引進國外新創加速器及事業等。 (二)申辦銀行及金融等服務 財政部業指定臺銀、兆豐、華南、第一銀行等4家銀行擔任海外優秀人才專案受理銀行,該4家銀行已完成建置雙語金融服務專區,並提供專屬雙語申辦服務窗口,協助渠等順利在臺辦理金融業務。 三、有關委員建議爭取延攬來臺就學、觀光等與我國有連結之對象,介接我國重點產業或地方創生等之發展,均已納入上開政策內涵推動,本會亦將參照委員建議強化相關政策規劃。另有關委員所提外國人創業、金融服務資訊取得與使用困難部分,本會刻正協同相關部會解決上開問題,並以已納入「強化海外人才深耕臺灣」專案落實推動中。僑務委員會:
具體建議一、【環境.合宜】營造臺灣成為亞太區最國際友善國家,優化各項多國語資訊措施,擴大各領域攬才策略方案: 一、 本會為鼓勵僑胞回臺觀光並推廣臺灣優質醫療,發行實體及線上僑胞卡,提供持卡僑胞在國內特約商店消費及在國內醫療機構自費健檢,享有相關優惠或醫療機構之專案價,營造友善生活環境。 二、 為協助在臺僑外生媒合海外僑臺商及本國企業工作,本會與民間人力銀行合作建置有「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網址:https://Talents.Taiwan-World.Net),該平臺提供僑臺商選才、僑生實習及求職服務,為僑臺商及僑生建立通暢的就業媒合管道,留住臺灣所需人才,亦可在國際競才下,成為協助僑臺商在海外發展之重要橋梁,助益達成擴大留用僑外生之政策目標。 具體建議二、【社會.合作】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進入臺灣生活之管道與深耕體驗方案: 一、 本會每年辦理各項僑臺商研習課程或參訪活動,有助增進僑臺商對臺灣經濟發展與觀光、醫療與農業等重要政策之認識,提升僑臺商自身專業知能及事業發展,進而帶動國內投資及產業發展。 二、 另可配合教育部目前推動之「臺灣優華語計畫」,鼓勵來臺研習華語文外國學生參加本會活動,如英語服務營、國內國中小學國際日及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除可促進外國學生融入在臺生活,並提升與臺灣情感聯繫。 具體建議三、【文化.合創】整合跨部會資源研擬多元輸出臺灣文化與世界接軌之積極策略方案,實踐「臺灣價值」和「Taiwan Can Help」之精神: 一、 為因應海外各地僑社需要,落實僑務服務工作,本會於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及巴西等國家設立16處海外僑教中心,各中心經常舉辦臺灣文化導覽、推廣活動,致力宣揚臺灣多元文化,增進與當地主流社會互動,並設有「i臺灣窗口(i-Taiwan Window)」實體櫃檯及線上專區(網址:https://i.Taiwan-World.Net),提供在地僑胞投資、職涯發展、教育及生活等跨部會資源臨櫃諮詢服務及線上即時瀏覽,擴大僑務工作深度與廣度。 二、 為利僑臺商認識臺灣美食等文化及產業實力,本會結合國內產學研等各界資源辦理臺灣美食、連鎖加盟等主題培訓邀訪活動,請國內業界專業師資講授或實作,及安排企業參訪實地觀摩,並舉行商機交流會。交通部:
有關本案「研擬在台外國人的創就業與好生活支持系統」具體建議「運用在台外國人專長推動相關業務」,經查國發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110-114 年)」係透過支持地方產業發展,創造就業人口,促進人口回流,均衡城鄉發展,爰交通部觀光局配合國發會政策,依各鄉鎮區地方創生計畫之需求,進行觀光建設與觀光活動等相關補助,國發會後續若推出「外國人才之地方創生支援制度」,觀光局亦將配合研議辦理。
教育部: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一、感謝提問人針對來台定居之外國人提案「以專長換學」,增進渠等在臺華語文多元學習管道。
二、查本部業透過「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 ,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立「新住民學習中心」,提供甫來臺定居外國人多樣化且免費之語言學習及多元培力課程,相關課程資訊敬請至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網站查詢。 三、另本部委託設立之「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業建置國內華語課程資訊平臺(網址https://lmit.edu.tw/zh/#tablist),該平臺亦將刊載國內大專校院華語中心不定期提供之免費華語體驗課程資訊,歡迎在臺外國人查詢利用。
體育署:
一、委員提案內容所述「提供一個具社會創新或社會公益之多元服務方式,換取中文課學習的機會」,並舉例目前各部會的相關活動,其中包括體育署跨國運動交流,所涉業務僅係為 舉例之一,再以本部體育署鼓勵在台新住民及移工參與全民運動,係期待透過參與在地體育運動交流,體驗運動的樂趣。
二、另推動的體育運動雙向交流,則是以國內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學校及在台學生 就雙方較具優勢的運動種類 例如籃球、足球、羽球、卡巴迪、藤球等 進行交流及觀摩學習,提昇選手專項運動績效,均係以運動推廣或強化訓練為主,與本案重點方向有異,建請同意免列主協辦機關。
決定
本案由國發會、內政部共同主辦,依委員「具體建議」,創就業部分請國發會主辦,另涉 Contact Taiwan 網站部分,增列經濟部為協辦機關;好生活部分請內政部主辦,外交部、勞動部、衛福部、文化部、交通部、教育部及僑務委員會協辦;環保署、教育部體育署免列協辦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