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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經查現行國中小及高中職之靈性教育相關內涵,係以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綱,並列入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主題及重點,包含「尊重與珍惜生命」、「哲學思考」、「人學探索」、「終極關懷」、「價值思辨」與「靈性修養」等,協助學生覺察與調適自我的情緒,探索生命的變化與發展歷程,了解生命的意義,體會生命存在的價值,具備適切的人性觀與自我觀,達到身心靈健全發展。 二、教師靈性修養研習,將請生命教育學科中心持續辦理。
決定
本案已辦理完成,經徐委員健智同意解除列管,列為部分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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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成果回顧交流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 經查現行國中小及高中職課綱中靈性教育相關內涵,係以生命教育議題融入領域課程,並列入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主題及重點,包含「尊重與珍惜生命」、「哲學思考」、「人學探索」、「終極關懷」、「價值思辨」與「靈性修養」等,協助學生覺察與調適自我的情緒,探索生命的變化與發展歷程,了解生命的意義,體會生命存在的價值,具備適切的人性觀與自我觀,達到身心靈健全發展。 二、 有關委員建議靈性教育(靜坐、冥想、內在探索)相關內容納入課綱,建請本部國教院於下次課綱研修納入研議。 三、 針對提升教師對靈性教育之認知,教育部國教署108年度生命學科中心共辦理6場靈性教育研習,共計106人參與,未來將持續辦理相關研習,並邀請委員進行分享;辦理型式也將採多元方式(如:影音、工作坊……等)呈現,以提升教師相關知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一、 生命教育議題為十二年國教總綱核心素養的重要內涵,其中包括靈性修養內涵。基此,教育部於108年5月10日修正發布之「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作為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依據,其專業素養指標「掌握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以融入課程與教學」,規範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將各項教育議題(含生命教育)納入課程規劃。 二、 另依教育部109年2月19日研商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業務之分工與整合會議,教師進修研習課程係屬國教署權責,本項尊重國教署之規劃。決定
有關課綱部分經提案委員同意解除列管,惟後續如有課綱研修相關會議請國家教育研究院邀請徐委員出席,另教師靈性教育研習及課程部分仍請教育部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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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第3次會議第2次會前會
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一、經查現行國中小及高中職之靈性教育相關內涵,係以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綱,並列入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主題及重點,包含「尊重與珍惜生命」、「哲學思考」、「人學探索」、「終極關懷」、「價值思辨」與「靈性修養」等,協助學生覺察與調適自我的情緒,探索生命的變化與發展歷程,了解生命的意義,體會生命存在的價值,具備適切的人性觀與自我觀,達到身心靈健全發展。 二、有關委員建議靈性教育(靜坐、冥想、內在探索)相關內容納入課綱,本部國教署將於下次課綱研修會議中進行研議。俟靈性教育納入未來課綱,將併同修正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三、針對提升教師對靈性教育之認知,本部國教署108年度生命學科中心共辦理6場靈性教育研習,共計106人參與,未來將持續辦理相關研習,以提升教師相關知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一、生命教育議題為十二年國教總綱核心素養的重要內涵,其中包括靈性修養內涵。基此,本部於108年5月10日修正發布之「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作為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依據,其專業素養指標「掌握社會變遷趨勢與議題,以融入課程與教學」,規範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將各項教育議題(含生命教育)納入課程規劃。 二、另依本部109年2月19日研商本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業務之分工與整合會議,教師進修研習課程係屬國教署權責,本項尊重該署之規劃。決定
有關徐委員建議於課綱第三、四階段融入靈性教育內容,請教育部於研處意見補充現有校本課程作法或民間教材等,供外界參考,後續並請教育部持續邀請徐委員共同協作參與相關課綱研修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