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一、本會初步蒐集國外相關推動情形,並於106年6月5日由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主持,邀請學者專家及青年諮詢委員召開座談會。經綜整與會人員發言重點如次:
(一)隨著數位化時代來臨,未來勞動市場將產生巨大轉變,低薪及勞力工作者可能被機器所取代,造成大量失業,為滿足所有公民之基本生活需求,推動UBI或可視為未來政府長期的政策目標之一。
(二)綜觀國外推動之UBI實驗計畫,均為區域性或小規模試辦性質,且對領受者多設有條件限制,我國如欲推動相關實驗計畫,仍應在政府財政可負擔的範圍內進行小規模試辦,以務實、可行的方式逐步推動。
(三)推動UBI所需預算規模龐大,必須以健全稅制為前提,故現行稅制應有所變革,未來須透過提高稅率及增加政府稅收以為支應。
(四)未來如推動UBI,除稅制改革外,亦應盤點現行各級政府之社會福利相關給付項目,並檢討有無整合或調整之可行性。
(五)另亦有學者反對推動UBI,認為以發放現金給付的UBI取代滿足基本需求的實物給付,在我國選舉頻繁與政治因素影響下,除將與現行其他現金給付一樣易放難收外,更將造成福利體制市場化的結果,對弱勢者不一定有利。
二、綜上,不論過去曾推動、目前已推動或預備推行UBI的國家,其推動區域多非全國性,且目前國內對推動UBI尚有不同看法,即使研議推動,也必須以健全稅制及盤點整合現行社會福利制度為前提;我國如欲推動相關實驗計畫,建議請財政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就現行稅制、社會福利制度等,審慎通盤檢討評估。
決定
106年6月29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1屆第3次會議解除列管
-
第1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一)無條件基本收入(所得)主要係主張在無所得限制及就業條件限制下,給予所有人基本所得,為一新興理想主張,其概念在於由國家針對國民提供生活所需之基本保障。
(二)國際經驗來看,無條件基本收入方案刻正於歐洲如芬蘭、荷蘭等國家進行實驗,芬蘭於2017年初甫試行「基本收入」方案,挑選2,000名介於25歲至58歲間領取失業救濟金者,每人每月發放560歐元免稅收入補貼,主要目的為簡化該國現行社會福利系統運作機制、撙節財政支出及增進勞動參與。瑞士則於2016年經公投否決此一補助計畫,主因為市民擔心「不勞而獲」會令許多人不再工作,並吸引其他人移民到瑞士領取福利。
(三)無條件基本收入因排除各種給付條件或限制,並整合各類福利給付與基本所得補助,雖有免除資產調查、整合相關福利政策,進而節省行政資源,避免被補助者標籤等優點,但同時各國對此議題也有相關疑慮,舉凡財務規模過大、可能影響工作誘因造成勞動損失等,另外不必然能改善原本存在社會福利體系中福利依賴、貧窮陷阱等問題。
(四)針對青年委員提案以無條件基本收入發放取代政府各項福利措施,以改善街友問題、居住正義、在職進修等問題,相關部會目前辦理措施簡述如下:
1、勞動部對於有進修需求之在職勞工,已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對失業者提供免費職業訓練;另透過走動式服務、一案到底客製化服務及相關就業促進措施,提供開發多元就業機會,排除就業障礙,協助民眾投入勞動市場及穩定就業。
2、衛福部針對遊民問題,提供緊急性基本生活安全維護、過渡性收容安置及穩定性就業、居住措施等三層次處遇服務,在尊重當事人基本人權、考量地域差異性之前提下提供服務與輔導措施。
3、為因應當前經濟情勢,提振國內經濟,刻正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五加二產業創新」及規劃擴大基礎建設等計畫,強化經濟成長動能,有助厚實政府各項施政,增進全民福祉。
(五)本案提案人之建議,係以隨機篩選方式選出1萬人,不論其就業或失業、經濟能力,均發給當地中等收入之一半金額2年,此舉僅能確定增加參與實驗者之額外收入及消費能力,但尚難分析此舉對其就業動機或就業促進效果。
(六)本案推動目的主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財政支出相當高,以無條件方式提供特定地區民眾一定金額長達2年,勢必引發公平性問題,又參加者領有固定所得,以致無經濟壓力,進而可能產生無就業意願之福利倚賴情形。茲因本案牽涉範圍較廣,可能引發爭議,爰建議可視芬蘭、荷蘭等國家施行一段時間,並視其有具體實驗成效後再行研議。
決定
有關無條件基本收入區域實驗雖然立意良善,但公共政策之推動應先以社會共識為前提;爰本案請國發會先邀請感興趣之青年委員共同研商,並評估推動此項制度可能遭遇之困難與挑戰,研議可行策略,俾作為後續政策評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