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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哲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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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從「服務學習」的門走出自己的小世界,踏上「公共參與」的旅途,從相信愛與善就能夠改變一切的真理,直到螢幕傳來執法過當違紀濫權,到自己走上可能被媒體刻意扭曲的街頭。開始釘根在本地,將青少年發展、社會參與&世代正義視為核心價值,熱愛和青少年一起工作的人權工作者,實踐人權與公義的愛,成了我生命的主。參照聯合國青年議題及核心人權公約(特別是兒童權利公約),從一個準公民、發展性面向關注12~24歲的青少年/青年議題,持續檢視政府的政策落實,並特別重視資源分配。感謝一路走來,有祢的同在,Amen

委員提案

6-3
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與公民投票在即,為實踐主權在民憲法意旨,並落實青年賦權重要國家政策方針,協助我國十八歲公民有充足準備行使公民權利,推動青年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平等機制,並使社會理解十八歲公民權利的重要性,提出具體行政措施建議,請討論案。
完全參採
5-5
為能落實勞動教育及保障基本勞動權利,建請盤點高級中等學校各式勞雇關係,並給予合理的勞動條件及勞保勞退事宜,並釐清校方為了補助清寒學生而衍伸的工讀機會的適切性
完全參採
5-6
有鑒於目前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意見反映機制,在校園中兒童權利受侵害且無足夠的救濟程序,即使兒童與其家長向上級教育部意見反映,但中央並無相關獨立於學校的處理機制,僅將意見反映內容和意見反映人個人資料轉回學校處置,並無法有效的反映學生的意見,且學生的隱私並無法被保護,且對於意見反映者造成負面影響,意見反映程序亦無獨立審查
完全參採
5-7
有鑒於各縣市政府為能廣納青年聲音,並促進青年參政、議政,陸續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個別發展至今,雖有效果亦發現諸多共同的障礙與困境,希藉此提案啟動青年參與的政策/機制之原則性討論,在尊重地方自治原則下,又能建立全國共同努力的方向。同時透過採取有效的立法及行政措施,確保青年於相關行政的表意權能被落實,內涵包括確保青年知道自己發聲的權利,並可以得到支持以有效發聲
部分參採
3-2
總統青年政見進行個別項目之管考
完全參採
2-7
重啟研擬制定《青年發展法》與整合協調相關政策機制
部分參採
1-1
有關94年以來「青年發展法」草案的3個不同版本之委託研究成果,請教育部綜合盤點後提供委員參考
完全參採
6-3 完全參採
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與公民投票在即,為實踐主權在民憲法意旨,並落實青年賦權重要國家政策方針,協助我國十八歲公民有充足準備行使公民權利,推動青年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平等機制,並使社會理解十八歲公民權利的重要性,提出具體行政措施建議,請討論案。
提案日期: 2018-10-01 03:24:28
5-5 完全參採
為能落實勞動教育及保障基本勞動權利,建請盤點高級中等學校各式勞雇關係,並給予合理的勞動條件及勞保勞退事宜,並釐清校方為了補助清寒學生而衍伸的工讀機會的適切性
提案日期: 2018-06-13 03:11:37
5-6 完全參採
有鑒於目前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意見反映機制,在校園中兒童權利受侵害且無足夠的救濟程序,即使兒童與其家長向上級教育部意見反映,但中央並無相關獨立於學校的處理機制,僅將意見反映內容和意見反映人個人資料轉回學校處置,並無法有效的反映學生的意見,且學生的隱私並無法被保護,且對於意見反映者造成負面影響,意見反映程序亦無獨立審查
提案日期: 2018-06-13 03:34:21
5-7 部分參採
有鑒於各縣市政府為能廣納青年聲音,並促進青年參政、議政,陸續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個別發展至今,雖有效果亦發現諸多共同的障礙與困境,希藉此提案啟動青年參與的政策/機制之原則性討論,在尊重地方自治原則下,又能建立全國共同努力的方向。同時透過採取有效的立法及行政措施,確保青年於相關行政的表意權能被落實,內涵包括確保青年知道自己發聲的權利,並可以得到支持以有效發聲
提案日期: 2018-06-13 08:23:11
3-2 完全參採
總統青年政見進行個別項目之管考
提案日期: 2017-12-24 10:58:42
2-7 部分參採
重啟研擬制定《青年發展法》與整合協調相關政策機制
提案日期: 2017-10-04 16:56:38
1-1 完全參採
有關94年以來「青年發展法」草案的3個不同版本之委託研究成果,請教育部綜合盤點後提供委員參考
提案日期: 2018-05-14 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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