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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本案各部會已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其對應指標,並依據我國發展現況,研訂符合我國永續發展需求之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於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續會)107年12月14日第31次委員會議中決議修正後通過,包括18項核心目標、142項具體目標及336項對應指標。
二、各部會將依據核定之我國永續發展目標積極推動,並由永續會進行管考,以利達成我國永續發展所定之目標。
決定
108年6月10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第2屆第2次會議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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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6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本案各部會已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其對應指標,並依據我國發展現況,研訂符合我國永續發展需求之目標草案。
二、永續會於106年10月26、30及31日分別於臺中、高雄、臺北辦理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公民論壇,並邀請青年諮詢委員與會討論。各部會於會後參考所蒐集之民眾意見,再次修改目標草案。
三、目標草案後提報106年11月20日召開之永續會第30次委員會議討論,會中院長裁示: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原則通過。另,目標須與未來國家發展目標扣合,相關部會未來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應將目標納入,具體執行。
四、永續會另於本(107)年4月28、29日及5月5、6日,依據第30次委員會議裁示,分別於臺北、宜蘭、臺中及臺南辦理4場次之「臺灣永續發展目標2018公民論壇」,會議邀請永續會委員、青諮會委員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出席討論,刻正依據所蒐集之民間意見,修正目標草案。永續會未來各項工作會議及委員會議,皆將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列席。
國家發展委員會:
本會陳主任委員業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與洪簡廷卉、吳馨如、李欣等3位委員會談,以目前行政院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推動之相關政策,進行意見交流。因已辦理完畢,建議解除列管。
決定
國發會部份,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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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5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本案各部會已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其對應指標,並依據我國發展現況,研訂符合我國永續發展需求之目標草案。
二、永續會於106年10月26、30及31日分別於臺中、高雄、臺北辦理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公民論壇,並邀請青年諮詢委員與會討論。各部會於會後參考所蒐集之民眾意見,再次修改目標草案。
三、目標草案後提報106年11月20日召開之永續會第30次委員會議討論,會中院長裁示: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原則通過。另,目標須與未來國家發展目標扣合,相關部會未來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應將目標納入,具體執行。
決定
有關洪簡委員廷卉關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如何轉化為各部會施政策略一節,請本院永續發展委員會邀請原民會列席相關會議;並請國發會會後安排洪簡委員與國發會主委會面,俾就目前本院推動各項永續發展目標內容等進行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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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4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本案永續會業於本(106)年8月1日召開第41次工作會議,討論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草案內容。
二、各部會已依會議決議,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對應指標,修正我國具體目標內容,以達國際接軌之目的。
三、目標草案後續將上網徵詢民眾意見,並辦理社會對話論壇,擴大民眾參與。
決定
有關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如何轉化為各部會施政策略,請本院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秘書處(環保署)錄案研議,並轉請張政務委員景森參考。另請永續會秘書處持續追蹤及更新永續會成果。 -
第1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由院長兼任主任委員,下7個工作分組及2個專案小組,分別由相關部會擔任召集或幕僚機關。依據院長兼任之永續會主任委員於105年11月3日永續會第29次委員會議之裁示,由永續會各工作分組及專案小組依據分工,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研擬我國永續發展目標,包括西元2030年擬達成之核心目標與西元2020年可達成之具體目標。目標草案已研擬完成,將於近期提至永續會執行長張政務委員景森主持之工作會議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至院長主持之委員會議確認。
(二)針對6月13日委員書面補充說明意見回覆:
1、目前各分組所擬目標草案尚屬初稿,尚未經永續會委員會議確認,目前無法公開。
2、High-Level Political Forum係聯合國於其紐約總部辦理之高階論壇。我國因非聯合國會員國,礙於國際政治現況,無法參加聯合國總部辦理之會議,故永續會未派員參加。另原住民族代表/學者專家參與目標2相關目標研訂一事,該項目標之研訂事前有洽詢永續會原住民委員之參與意願;另原住民族委員會亦為該項目標研訂參與單位之一。
3、永續會委員組成皆由行政院院長兼永續會主任委員遴聘,有關貴委員會建議本會政府部門委員增加原住民族委員會一事及本會工作會議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貴會原住民委員列席一事,將俟接獲貴會第3次會議紀錄後,再簽請永續會長官納入考量。
4、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我國永續發展核心目標及具體目標研訂機關之一,並為多項具體目標之主協辦機關,藉以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決定
有關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如何轉化為各部會施政策略,請本院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秘書處(環保署)錄案研議,並轉請張政務委員景森參考。另請永續會秘書處持續追蹤及更新永續會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