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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第33條修法諮詢會議

日期:

2017-09-28

地點: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主辦機關:

教育部

出席委員:
會議名稱

大學法第33條修法諮詢會議

機關名稱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委員建議事項

一、吳馨如委員建議事項

大學法應有主動性的教育目的。

二、吳政哲委員建議事項

(一)大學法對學生自治應是充權的概念,而不應有「教育」、「輔導」的概念。

(二)可從二公約的基礎權利來檢視大學法賦予學生的權利。

會議結論摘要

本次會議有共識的部分將納入本署修法意見,至於未有共識部分將持續召開諮詢會議討論。

青年委員之建議參採情形

列入未來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