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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部分參採

勞動教育促進法之推動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勞動部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目前國民對於勞動上所衍生應有權利及義務之認知不足,應有之觀念亦為薄弱。而勞動教育屬於公民教育一環,應自各級學校教育、職場教育、工會教育與社會教育等各個面向予以落實,透過教育與學習之過程,使勞動者、雇主,乃至學生均能將勞動人權、尊嚴勞動、勞動倫理與法制等概念內化為一種認知、價值觀及生活態度,充分體現勞動價值及瞭解勞資雙方各自應扮演之角色,進而相互尊重與合作,以建立勞資間權益之平衡,同時亦能間接降低雇主在法令遵循的成本及損害賠償責任,共創勞資雙贏之局面。
具體建議:
檢視現行我國對於勞工教育之實施,主要以「勞工教育實施辦法」及「工會教育經費補助要點」為主,作為事業單位與工會辦理勞工教育之依據。因該等辦法為職權命令,並無法律授權,拘束力薄弱;又勞工教育以補助方式辦理,缺乏多元化,且著重法令宣導或技能訓練之課程,勞動人權與意識、勞動倫理等觀念之養成均闕如;對於教材、課程之研究、編寫與學校教育系統之結合及經費來源等,均未有明文規範,亦無整體性之規劃。事實上,正確的勞動價值觀應自小養成,學生的家長幾為勞動者,讓學生於學習期間,養成良好勞動者之觀念,對於親子關係亦有助益,此外,實施對象應不限於勞工,應擴及雇主、學校及政府機關等。

會議內容

  • 第1屆第5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勞動部:

    一、前揭方案於同年10月13日函報行政院,於同年11月22日同意;本部於同年12月7日函請各部會據以執行。

    二、本案提請解除列管。

    決定

    107年3月26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1屆第5次會議解除列管

  • 第1屆第4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勞動部:

    一、本部已於5月31日邀集青年諮詢委員召開「推動提升勞動觀念諮詢會議」,討論推廣勞動教育之可行方案;另已於同年6月29日及7月28日邀集相關部會召開2場次「推動提升勞動觀念專案各部會分工(草案)」會議,共同研議提升勞動觀念可行作法。

    二、目前已完成擬訂「推動提升勞動觀念」(草案),並於同年10月13日函報行政院並請各部會據以執行。

    決定

    持續追蹤列管。

  • 第1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勞動部:

    一、訂於5月底前邀集青年委員及專家學者召開推廣勞動教育諮詢會議,討論推廣勞動教育之可行方案。

    二、預定於6月底前與各部會召開推廣勞工教育分工會議,針對所提方案共同研議。

    三、規劃8月底前完成擬訂推廣勞動教育專案(草案),並據以執行。

    決定

    有關林委員彥孝所提勞動部召開研商勞動教育事宜相關會議,請教育部派員出席,並強化與勞動部之溝通聯繫。

  • 第1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勞動部:

    為建立國人正確勞動概念,期透過勞動教育使每一個人能瞭解工作平等及尊嚴勞動之內涵與精神,以維護勞動權益,促進和諧的勞資關係,具體執行情形概述如下:

    (一)勞動部持續邀集各界代表,針對勞動教育促進法制化可行性進行評估,另透過舉辦勞動權益教育種子師資培訓活動、編撰勞動權益補充教材、充實「全民勞教E網」平臺、辦理深植勞動教育校園巡迴列車活動等多元方式推動勞動教育扎根,以落實勞動權益保障之目的。

    (二)教育部推動勞動教育自求學階段扎根做起,針對各學習階段規劃作法,包括國中小學教學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已訂定勞動教育相關能力指標;高中職教學課程綱要亦已納入「勞工權利的保障」等勞動教育內容;並鼓勵大學及專科學校將勞動教育納入課程開設及教學活動之參考,據統計,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勞動教育相關課程之開設,共計91校574門課程,2萬0,422人修習。該部透過上述從小扎根及潛移默化方式,以利深植勞動平權及勞動尊嚴概念。

    決定

    勞動教育有其必要性,請勞動部先會同有關機關研提推廣勞動教育之可行方案,並邀請相關青年委員共同檢視;並俟該方案實施一段期間(例如一年)之後,再評估是否有制定「勞動教育促進法」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