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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部分參採

臺灣大專校園無障礙環境Open Data 建置與應用推廣計畫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教育部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我國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含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須定期提出落實報告並受國內外人權團體監督。兩公約尤其重視身心障礙者平等受教權,以及營造無障礙環境鼓勵身心障礙者的社會參與。
2.教育部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歷年持續補助,推動大專院校改善和設置無障礙設施包含:校園環境、建築物改善、電梯、無障礙廁所、教室、會議室、活動空間等。
3.若能將以上大專校園無障礙設施建置成OpenData 並提供地圖檢索服務,這將極有助在學,以及想到這個學校就學的身心障礙學生、家人和照顧者預先掌握該校的無障礙設施和設備狀況;
4.經由註記並提供大專校園無障礙設施OD,不僅可提升校園無障礙設施和服務的使用率,同時也會有校內監督改善,跨校彼此學習的加乘效果;另外,從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做起,這不僅讓年輕學子能在生活中習慣接觸身障者和瞭解無障礙設施,更對於推動人權兩公約所期待的共融社會很有意義;
5.其實,大專校園到了假日也就是公園,無障礙設施資訊揭露和設施開放,能夠讓校園更為可親與友善,更非常有助增加高齡/身障/照顧者的活動空間和社會參與;同時,校園還可以彌補鄰近商業/生活圈無障礙設施不足,活化並推動台灣整體無障礙環境進步。

具體建議:

1.請教育部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統籌建置「臺灣大專校園無障礙環境開放資料登錄系統」。
2.建立各校總務處或是資源中心人員專責窗口,並辦理教育訓練,每年定期登錄更新資料。
3.設置前端WEB 和API提供學校網站介接使用,也便於民眾檢索,也鼓勵學生和民間業者應用校園無障礙OD 集的創新活動。
4.值得參考「台大校園無障礙設施地圖」(http://map.ntu.edu.tw)。

會議內容

  • 第1屆第4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一、本部業於106年8月1日邀請青諮會黃委員薇齊、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劉理事長俊麟、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劉副祕書長于濟、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協會全國聯合會劉理事長金鐘、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科技學系林助理教授崇偉,召開「大專校院無障礙校園環境OpenData建置與應用推廣討論會議」。

    二、前開會議決議籌組本案推動工作小組,積極研議大專校園無障礙環境Open Data後續建置事宜。

    決定

    106年11月9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1屆第4次會議解除列管。

  • 第1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教育部預定於106年8月邀請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提案委員與教育部負責特殊教育相關網站承辦單位人員,共同研議建置「臺灣大學校園無障礙環境開放資料登錄系統」相關事宜。

    決定

    請教育部研議增列大專校園無障礙環境管理系統之開放資料(Open Data)功能事宜,並邀請青年諮詢委員參與,以建構友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