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創生困境與公私共同推動
(1)地方創生作為國家重要戰略政策,旨在為地方培植動能,支持人口移居或回流、推動經濟發展與跨域串聯,並深化文化之發揚與應用。不過地方創生為整合型的社會工程,涉及領域極為廣泛,高度仰賴執行單位長期的在地蹲點與深耕。地方團隊雖具備實地踏查與整合能力,但地方創生涉及公共議題解決與地方建設,日本之經驗係由中央偕同地方政府進行策略貫通,並有效媒合公部門與民間資源共同參與,台灣在推動相關政策時,也應借鏡這樣的跨層級協調機制。再者,地方創生需同時應對地方現況、產業發展、青年培力及文化轉譯等多重議題。若欲擴大政策影響力與跨域參與,勢必需要各級公部門在公共行銷、資訊傳播及行政資源上的深度協作,方能結合民間能量,共同落實地方復興之目標 。
(2)除國發會作為主要推動部會之外,地方產業發展也要仰賴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支持,橫向串聯各局處課室、縱向對接中央與地方的資源,並促進公私部門的合作,以確實回應地方需求,達成地方復興之方針。自「台灣地方創生元年」(108年)推動迄今已邁入第八年,綜觀目前各地發展狀況,尚處於各部會、各縣市政府局處各自辦理的狀態,未見大規模之跨域連結或整合之合作案例。爰此,實有必要建立更具系統性之協調機制,以整合行政資源並發揮地方復興之綜效。
(3)台灣計有368個鄉鎮市區,截至目前為止,以鄉鎮公所為單位的「鄉鎮提案」共計129件,而民間團體以鄉鎮為單位進行提案之「青年培力工作站」共計130件。若以「一鄉鎮至少具備一隊地方創生團隊」(無論由鄉鎮市區公所或民間團隊組成)之最低標準來看,現階段亟需建立更大跨度之合作。爰此,各級政府之綜合規劃單位或地方創生業務窗口,應列為本提案重點支持與對話之對象,以強化行政體系與地方團隊間之橫向連結。
2.透過案例學習:國發會自110年起支持「青年培力工作站」計畫,輔導民間青年團隊以鄉鎮為單位推動地方創生,扮演「地方母雞」的角色,跨域串聯各項地方議題。計畫推行5年以來,雖已培育出具備地方觀點的團隊,然而實務上仍面臨團隊存活率不高、對於創生理解不足、跨域整合範疇有限等困境。此外,各地方議題之間落差甚大,很多時候難以套用單一模式進行運作,而是需要長時間的踏查、剖析、深耕、跨域與整合,方能見效。有鑑於此,應參考績效優異團隊之執行經驗,透過建立分享與傳承機制,協助新進團隊縮短摸索期,提升整體政策執行之韌性。
3.共通建議核心領域:地方創生需回歸地方需求進行綜整發展,其核心應包含以下關鍵要素,作為未來推動之指引參考。
(1)部落的三位一體:整合「工作、生活、文化」,解決目前文化、生活與產業分離的現狀,將文化核心與產業加值結合,達到互助共生。
(2)返鄉三要素:以「工作、認同感、人際關係」為基礎要素。返鄉或移居支持系統需以此為核心,並搭配持續性的帶狀陪伴與文化學習。
(3)建立穩固且具跨領域接合性的地方需求性產業:如長期照顧、音樂、運動、農業、餐飲、整合行銷等地方剛性需求產業,並透過「接頭團隊」串連為完整產業鏈。
4.地方創生運作模型:本提案參考屏東縣泰武鄉革路聚聚之部落創生實作經驗,歸納出可供各地區對應參考之「地方創生三系統」與「人口互動模式」。
(1)青年返鄉培力系統:整合青年陪伴諮詢、資料庫與資訊中心。採取「被動接案(諮詢陪伴)」與「合作接案(先工作、再輔導)」雙渠道,讓流入青年有工作保障並增強與地方連結,促進關係人口轉化為移居人口。
(2)產業優化提升系統:建立「產業聯盟合作機制」。透過夥伴增能與常態性小聚,促使地方小型經濟個體(獨立複合體)自主形成任務群體,提升文化與在地認同感,並提供青年進入產業見習就業的機會。
(3)跨域共創事業系統:以經濟串起文化,推動跨域共創計畫(如長照與文化結合)。利用非營利的文化保存結合營利的應用產業,確保文化底蘊來源正確並與市場接軌,讓「經濟助長文化,文化提升自我」。
5.關係人口策略:為解決地方需要的人力與需求落差,應建立明確的關係人口標靶,依標靶同心圓互動模型,由深至淺層層遞進。
(1)核心團隊(深): 核心組織內部形成可合作之產業鏈,作為支持更多跨域產業之「接頭團隊」。
(2)產業聯盟(中): 經營青年產業團隊之共識與關係,進行中小型專案合作,醞釀大型整合實力。
(3)大型活動串聯(淺): 透過鄉級或縣級大型節慶(如收穫節、生活節),提供青年具體呈現文化學習的場域,觸及更廣大的在地與外來人口。
6.具體推動共通策略:綜合上述系統,推動地方創生應善用以下策略以擴大影響力。
(1)建構以在地為視角的慶典節日或生活節:作為淺中深三圈組織之年度製作,建立合作實踐場域。
(2)善用行銷、文化團體與產業之群聚:串連具有多重角色(如青年會、工藝家、職人)的「獨立複合體」,建立合作與經濟模式。
(3)強化青年世代聲音:透過公私協力,讓青年投入地方公共議題,成為地方復興之主要推手。
具體建議:
1.建立在地共創平台資料庫,成立鄉鎮的地方創生資源中心
(1)由民間單位、鄉鎮市公所或者是地方機構建立地方創生資源中心,結合地方創生團隊角色、並且更大程度整合地方盤點資料、地方教育、在地資訊傳播站。
(2)避免投入地方創生執行單位由國發會或各部會補助成形之後,未有延續與地方合作支持之機會聚合性。
(3)對於欲返鄉或移居之青年以及想要認識地方之民眾而言,有一個更完整資訊與服務的地方資源整合中心,支持青年移居軟著陸,是回鄉的第一站。提供租屋建議、地方脈絡、產業建議、創就業職涯等基礎問題,並且考量以帶狀陪伴的方式,支持青年進入地方,讓青年專業能力支持地方議題,地方也支持青年創就業移居返鄉。
2.建立輔導與經驗傳承機制
(1)在地方創生各區輔導中心或鄉鎮地方創生資源中心裡,建構前後輩經驗輔導與傳承機制。也就是團隊陪伴團隊。
(2)除在過程中創建更多面向的互相支援之外,拉出新團隊與提高存活率也是重點方向。
(3)在原民與客家等文化相異性較大地區,成立地方創生推動委員會或推動平台,將跨科室與局處單位進入共同推動之工作小組團隊。
3.部會協力共同推動:在地方政府及鄉鎮公所,建議獨立建置地方創生跨局處之「地方創生推動委員會」。並且將地創生團隊納入地方總體發展之委員名單,將民間的青年創生團隊視為與地方連結之重要中樞中繼站,提升將已經成形之創生模式可以持續被拓展施行及建立持續可持續性之創生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