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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6次會議
辦理情形
決定
107年8月8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第1屆第6次會議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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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5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一、依據調查結果,各大專校院總計157校,其中81校(51.6%)設有性別友善廁所,而81校中有77校未規定具特定條件之人員才可使用所設性別友善廁所、77校自評所設性別友善廁所使任何性別之使用者感到友善、16校自評校內友善廁所使用率高、54校自評使用率普通。
二、部分學校反映遭遇之問題,包括:校內空間、興建或改建經費預算有限,故性別友善廁所之設置受到限制;另亦有校外使用者對於學校設置性別友善廁所有不同意見,屢屢投訴或破壞性別友善廁所標示等。
三、至於尚未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學校,部分亦表示將規劃評估是否設置。
內政部:
本部業以106年1月20日建研綜字第1060001056號函,檢送「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成果報告予教育部,並獲教育部106年2月2日臺教學字(三)字第1060013065號函復,已納入政策推動在案,提請解除列管。
決定
內政部部分,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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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4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本部已於106年8月份行文調查各大專校院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事宜,並於函請各大專校院依各校需求推動\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刻正彙整各校所提供之資料。
內政部:
本部業以106年1月20日建研綜字第1060001056號函,檢送「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成果報告予教育部,並獲教育部106年2月2日臺教學字(三)字第1060013065號函復,已納入政策推動在案。
決定
持續追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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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第3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一)為盤點全臺大專校院目前推動性別友善廁所的發展情況,教育部將予以調查,調查項目包括實際使用狀況、問題與限制等,前開盤點與調查成果將提供各大專校院知悉參考。至「針對更為弱勢的使用者,如何參與校園廁所規劃的討論機制」一節,亦於上開公文中,併請各校未來於規劃校園廁所修建時,本權責邀請相關使用者參與相關會議討論或規劃。
(二)有關「思考設計無性別偏見的廁所標誌」,為發展各校特色、激發各校創意、培養師生美感、型塑藝術空間,教育部將行文各大專校院思考設計無性別偏見的廁所標誌,以符合學校本位及使用者需求。另有關「整合校園推動無性別偏見的廁所與內涵」一節,亦將研擬納入教育部相關補助計畫,以鼓勵大專校院衡酌各校需求後,本校園自主原則推動設置。
(三)另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已揭示公共空間規劃與設計應考量女性、高齡、兒童、行動不便及多元性別等族群之需求及其使用之便利、友善與安全性。
(四)為落實前開綱領之意旨,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持續引導相關部會檢討改善,如104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依該處建議,提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對公共場所之性別友善廁所規劃建議」,並於105年12月完成「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
(五)未來行政院將持續關切性別友善廁所之規劃及建置,以滿足行動不便者之陪同照顧者與跨性別者之如廁需求。
決定
一、請教育部調查及鼓勵大專校院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事宜。二、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訂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或提供性別友善廁所之基本規格、標誌等資訊,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