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總統青年政見所涉「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園學生權利調查報告」,建請教育部於網路公開或提供各大學學生會參考
4-2:總統青年政見所涉推動校園勞權教育一節,請勞動部與教育部合作辦理
5-3:立即終止並撤回目前於立法院院會審議之行政院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就少子化、青年就業、勞動者過勞和人口老化等相關的社會議題,做全面性的現況盤點、審視和研究後,重新研擬、制定《勞動基準法》修正案
5-4:重新檢討「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盤點各大專院校之校長遴選辦法,並重新修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4-4:有關客家文化傳承與推廣,建議以老幼共學方式在小校實行,並成立客家實驗小學
2-4:建議臺灣實行 「無條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 UBI)」區域實驗
2-5:勞動教育促進法之推動
2-6:技術士證乙、丙級回訓制度之推動
2-7:重啟研擬制定《青年發展法》與整合協調相關政策機制
2-8:定期製作並發布青諮會階段性成果報告
5-5:為能落實勞動教育及保障基本勞動權利,建請盤點高級中等學校各式勞雇關係,並給予合理的勞動條件及勞保勞退事宜,並釐清校方為了補助清寒學生而衍伸的工讀機會的適切性
5-6:有鑒於目前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意見反映機制,在校園中兒童權利受侵害且無足夠的救濟程序,即使兒童與其家長向上級教育部意見反映,但中央並無相關獨立於學校的處理機制,僅將意見反映內容和意見反映人個人資料轉回學校處置,並無法有效的反映學生的意見,且學生的隱私並無法被保護,且對於意見反映者造成負面影響,意見反映程序亦無獨立審查
5-7:有鑒於各縣市政府為能廣納青年聲音,並促進青年參政、議政,陸續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個別發展至今,雖有效果亦發現諸多共同的障礙與困境,希藉此提案啟動青年參與的政策/機制之原則性討論,在尊重地方自治原則下,又能建立全國共同努力的方向。同時透過採取有效的立法及行政措施,確保青年於相關行政的表意權能被落實,內涵包括確保青年知道自己發聲的權利,並可以得到支持以有效發聲
6-1:研議將永續發展目標相關執行、落實之主責機關移轉至國家發展委員會
6-2:研議建置國際技能競賽選手擔任正式技職教師、職業訓練師機制
6-3: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與公民投票在即,為實踐主權在民憲法意旨,並落實青年賦權重要國家政策方針,協助我國十八歲公民有充足準備行使公民權利,推動青年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平等機制,並使社會理解十八歲公民權利的重要性,提出具體行政措施建議,請討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