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部分參採

增進海外學者來臺進行半年以上之實質研究合作


提案委員

主責部會:

教育部、科技部


提案內容

提案說明:
1.國內高教學研現況
(1)臺灣科技類博士生就讀人數,自99年學年度起每年穩定持續遞減1,000人,連續6年共減少約6,000人,截自105學年度就讀人數已減至17,461人。
(2)由於高階科研人才是發展和推動知識經濟的關鍵,各國並不希望因為博士就業的情形而大幅減少博士人才的培養數量 … … 整體而言,各國面對博士就業問題,並非消極地減少博士人才的培育,反之,多數以積極的做法來因應。
(3)我國大學教授中的年輕族群(44歲以下)比重逐年下降(由2007年的50.7%降為2013年的25.6%),並且,依照此變化趨勢,透過數據的推估,至2018年將降為17.1%,至2023年則持續降低至10.9%。也就是,隨著少子化趨勢,若沒有任何政策推動,將自然產生大學專任教授整體年齡老化的現象。
2.因應未來少子化趨勢,加上現存教授人力老化問題,未來頂尖學術人力需求一定會上升。藉由增進海外學者來台進行半年以上之實質研究合作,除培養具國際競爭力的在地高階研發科技人才、增進國際學術交流並挹注科技創新能量,更能延伸國際觸角並建立長期的海外合作管道,提早發掘潛在國際人才,同時增加國際就業與合作機會。
3.現行科技部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僅提供至多一個月的短期訪問,然而實質學術合作往往需花費較長時間,絕非一個月內就能有具體成果。若要進行六個月以上的長期合作,不僅長期居留簽證行政程序繁瑣、流程冗長,且缺乏年輕學者、女性學者參與。

具體建議:
1.整合科技部、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之訪問學者計畫,促進海外學者來台,與台灣的教授與學生進行半年以上之實質研究合作。
2.海外學者資格認定,需任職於海外學術機構(非中華民國教育部所屬之大專院校)且職等為助理教授以上。
3.提供單一窗口簡化申請流程,提供180天以上之居留簽證優惠。
4.設立補助審查委員會,應由相關領域之專家進行審查,同時保障海外年輕學者、女性學者每年一定名額之補助數。
5.接受補助之義務履行(例如:成果報告撰寫、演講等等)需參酌學術研究實際情形,並提供足夠的彈性以達成實質效益。例如:學術研究產出創新成果並撰寫論文,經投稿刊登於國際頂尖會議期刊,至少耗時半年以上,因此不可能要求海外學者在接受補助期間立刻繳交論文成果。
6.積極增進國內外頂尖學術機構之連結,以建立在地全球化之頂尖學術研究環境,廣邀頂尖年輕學者。
7.申請頂尖機構資格,除特殊情形外,可參考國際學術機構之排名(需針對研究主題專門領域之學術排名),並分析前瞻科技研究之主題重要性,妥善分配補助資源

會議內容

  • 第2屆第2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一、為強化延攬及留任國內外頂尖人才,本部自107年起推動玉山計畫,其中玉山學者方案將藉由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吸引國際人才來臺任教,延攬對象分成「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玉山學者一次將核可3年、玉山青年學者一次將核給5年。玉山學者除得聘任為專任教師,亦得以每年至少3個月之短期交流方式聘任,並與我國教研人員共組研究團隊,讓學術在地扎根。107年度申請計畫共計通過46件(玉山學者21件、玉山青年學者25件)。

    二、108年度申請計畫已於108年4月徵件,審查結果預計於7月底前公告。 科技部:(建請解除列管,為部分參採)

    科技部:

    一、106年試行推動之「海外人才歸國橋接方案(LIFT)」第一期:經審查錄取68位學人,截至108年4月底,其中已有50人陸續返國進行交流,其中44人已完成交流離開方案(餘6位學人仍參與方案進行交流中,預計108年9月底全部完成方案),並有32人留臺就業發展。

    二、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在國內執行中長期研究計畫,於107年10月25日公告受理108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並於107年12月20日截止收件,刻正安排審查作業,預計於108年7月核定。後續年度亦將賡續辦理,本案建請解除列管。

    決定

    108年6月10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第2屆第2次會議解除列管。

  • 第1屆第6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教育部:

    一、為強化延攬及留任國內外頂尖人才,本部自107年起推動玉山計畫,其中玉山學者方案將藉由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吸引國際人才來臺任教,延攬對象分成「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玉山學者一次將核可3年、玉山青年學者一次將核給5年。玉山學者除得聘任為專任教師,亦得以每年至少4個月之短期交流方式聘任,並與我國教研人員共組研究團隊,讓學術在地扎根。107年度計畫申請於4月30日截止,本部預定於7月中旬前公告核定結果。

    二、另為吸引海外優秀學者返國或來臺服務,科技部與本部已於107年3月31日至4月9日赴美國舊金山、洛杉磯、紐約、波士頓四個城市,舉辦四場海外攬才說明會,會中針對科技部「年輕學者養成計畫」(包含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與哥倫布計畫),與教育部「玉山計畫」,向與會研究學者與新聞媒體進行介紹與宣傳。

    科技部:

    一、本部持續辦理增進海外學者來臺進行半年以上之實質研究合作

    (一)「海外人才歸國橋接方案(LIFT)」:

    為配合政府「前瞻基礎建設」及「產業創新領域」等政策推動,回應臺灣產學研各界對前瞻科研領域人才需求及海外人才歸國期待,科技部推動本方案,號召臺灣赴海外留學人才返國,將其國際新知帶回國內並與產學研各界進行交流擴散。期望協助海外高階人才回流,亦激勵產業創新及科研發展,截至107年4月止海外人才歸國方案計錄取60位學人。

    (二)補助延攬科技人才方案:延攬客座科技人才、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106年共補助2,686人。

    (三)「杜聰明-宏博研究獎」:本部(前國科會)於2006年09月27日與德國宏博基金會簽署合作協議,共同設立「杜聰明-宏博研究獎」,透過交互頒獎,鼓勵獲獎人至對方國家進行合作研究,以提升雙方研究品質與價值。本獎項為台灣對德國學者頒發之最高學術榮譽獎項,鼓勵獲獎人於受獎後至我國進行六個月以上之合作研究及教學指導等交流活動,自2007至2017年間,已頒獎給16位德國傑出科學家,帶動台德雙方在眾多領域的學術合作研究,提升台灣國際合作能量及學術能見度。

    決定

    有關許委員瑞福關心增加國內大學研究生國際交流機會一節,請教育部及科技部持續研議辦理。

  • 第1屆第5次會議

    辦理情形

    綜合研處意見:

    國發會主辦,科技部、教育部、外交部、內政部、經濟部協辦:

    (一)為強化延攬國際頂尖科研人才來臺從事長期教研工作,教育部、科技部近年均積極推動相關計畫,包括「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與東協及南亞成立學術型領域聯盟等;107年起,除持續推動前述計畫外,將推動「玉山計畫」、「高教深耕計畫」等,重點說明如下:

    1、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延攬國內外學者專家,包括「科技部講座」、「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及「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等類別研究學者。106年計延攬104人次。

    2、補助與東協及南亞成立學術型領域聯盟:整合我國優勢領域,補助各校與東南亞國家進行學術交流,延攬新南向國家教研人員(含博士生、博士後)來臺進行研究合作,來臺時間須達1年,每人/年補助以50萬元為上限;106年計補助40人。

    3、玉山計畫:為配合國家發展重點領域,延攬國外優秀教研人才(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來臺進行中長期教學與研究,政府提供具國際競爭力之薪資待遇及其他各項優惠措施,提高渠等來臺誘因。期透過國內外學者組成團隊,提升國內年輕學者視野,厚植我國學術能量。

    4、高教深耕計畫:以國際合作、產業合作、跨領域合作模式,革新並深化人才培育模式;建構國際化教研環境,並建立大學自主績效管理(包含教師薪資);設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辦理長期國際研究合作,以促進產業升級轉型。

    (二)有關建議整合科技部、教育部與各大專院校之訪問學者計畫,未來將透過積極性攬才措施與計畫,由教育部整合科技部資源,強化延攬之規模與力道。

    (三)依「就業服務法」48條,大學聘僱之外籍教師或公立研究機構聘僱之研究員,得不須申請工作許可,逕由聘僱單位向教育部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當事人再持該認可及相關應備文件向我駐外館處申請停留/居留簽證,倘在臺期間超過6個月,須再至移民署申請居留證。因此,海外學者來臺進行半年以上之實質研究合作,渠等工作、簽證、居留之申辦應無窒礙之處,現行法令上均屬可行。有關建議提供單一窗口簡化申辦流程,依「外國專業人才及延攬僱用法」(於107年2月施行),科技、經濟、教育等八大領域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可於內政部建置之網路申辦平臺,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四證合一之「就業金卡」,大幅簡化渠等來臺申辦各項手續流程。

    決定

    請教育部整合科技部資源,擴大邀請海外頂尖學者來臺進行半年以上之合作研究,加強與國外頂尖學術機構之連結。